4月11日,周一,晴。
睡不着的时候你会做什么?我是会选择写字的。今天,是午觉没有睡着。
新买了素描本,吭哧吭哧地画手帐,写了不到两千个字,手就已经麻木了。呵,我突然很佩服上学时期的自己,认认真真地写各个科目的笔记,干净工整,甚至被老师谬赞。我不是特优生,我只不过是在想,说不定远彻会来问我借笔记看。而他,果真来借了。
远彻是那种女生都会喜欢的类型,高高的个子,白净的脸庞。他的成绩,永远都不会跑出前三名,而他打篮球的样子,简直帅翻了!每次下课,总会有一群女生在篮球场地周围高喊着他的名字。而我,只是默默地站在离操场很远的窗口,听着仍然清晰可辨的加油声,从众人中寻找远彻的身影。虽然他不会像《匆匆那年》里的陈寻一样反穿着校服,我却还是能一眼看到他。因为,他在我心上。我喜欢远彻,我想,他是知道的。
其实,我还有一个身份,那便是远彻的同桌。我喜欢他思考时的模样,深沉而专注。上课时,他会时刻跟着老师的思路,却不曾动笔记下一个字符。当我发现这个特点,我便开始加油,将每个科目的笔记都保存完整,甚至包括我非常厌恶的物理和生物。托远彻的福,我的理科成绩也算是有了一点点长进。
小荷,上节课的笔记,你能借我看看吗?
终于,期待已久的时刻到了。我拼命地点头说可以可以,赶忙从书包里翻着笔记,慌乱中,竟把笔袋碰到了地上,文具哗啦啦地散落了一地。远彻帮我收拾好文具,我将笔记递给他。
呀,你的笔记好工整啊!以后我要多多借鉴啦!
我高兴地点头,心里乐开了花。终于,我所有的辛苦都没有白白付出。快速记笔记磨出的茧子,在青涩的爱慕面前,都显得如此不值一提。我觉得自己变成了萤火虫,虽然只有一点光亮,但最终为远彻所发现。我高兴。
从那以后,我更加努力地记笔记、做作业、写题单,只是期待着,远彻突然有一天会找我对对答案。虽然我也清楚地知道,我与他的成绩实在差得太远,我就像仰望着太阳。
新的学期开始,班里重新调整座位,我和远彻也不再是同桌。
下课时分,远彻依旧会走到我面前,小心翼翼地问,笔记能否借给他看看。这似乎,成了我们之间的默契。我努力地为了他学习,他认真地抄我的笔记。我已经不知道,他是真的需要我干净工整的字迹来梳理上课时候的所有内容,还是故意留一个借口与我说话。我喜欢他,我想,他是知道的,谁让我不小心把一张写满他名字的纸片掉在地上又被他捡起了呢?
但我们,什么都没说,只是一如往常,借笔记,再归还。
我喜欢远彻,他是知道的,我想。
高考结束,远彻如愿考上理想的大学,而我,选择了离他最近的地方。我们在一个城市,却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我们一起逛街,一起参加舞会,一起早起跑步,一起谈论学生会里的八卦。只是,我们依旧什么都没有说。
直到某天,他牵着一个女生的手出现在我面前。那一刻,我觉得我应该心碎,却没有。满满的,都是祝福。我突然明白,我与远彻,算不上爱情,甚至,可能连青涩的爱恋都不算。我们只是默契,默契而已。
只是感谢年少时期的他,和自己。努力奋斗的日子永远都是辛苦的,很庆幸在那段时光里曾有一个他,让这份努力显得不那么孤独和疲惫。或许因为快乐和期待,不管写了多少字,手都不会累。
而今,却又是会累的时候了。我笑笑,翻了翻远彻的朋友圈,他那可爱的小儿子,像极了他的模样。我放下笔甩甩手,按摩了一下,顿时觉得舒缓了很多。其实,我也应该赶快去抓住属于自己的幸福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