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最近看书很少,看花很多,有时候就静静地看着花,脑子里什么也不想。
最近也不再为读书读得少而纠结,却为每天早晨去不去游泳而纠结。我想游泳,不是因为别人觉得我应该游泳,而是我自己想去。
可能我是想摆脱别人给我的很多个“应该”:应该多看书,应该多学习,应该多运动,应该如何如何。
也许那些应该都是对的,但是如果内心里那时那刻还不想那样做,其实都是违背内心的。我现在就想按照自己的内心来做,按照自己的节奏来做。
可能只有自己认为,那个时间,那个地点,应该做什么而去做什么,才会更恰如其分。
最近就是想静一静,很喜欢一个人开车,5:30开在环山公路上,没有一个人,没有一辆车,静静地行驶,专心致志的行驶,通过一个一个路口,绕过一个个弯口,直面眼前每一段狭窄的路。
和人群隔开一段距离,一个人行驶,一个人下水,一个人游向前方,只要前方有熟悉的标识,就不再恐惧。
当没有理解为什么要去做,只是觉得应该做的时候,潜意识里会心存抗拒,总是会在一段时间后爆发式地产生厌倦。
在没有把'应该'变成'想'之前,不要为'应该'去做自己内心抗拒的事情,给自己一点时间,不要让自己总是活在“应该”之中。人生苦短,不要让自己活得那么累。
以家人之名
家人有三种定义:法律上的定义,血缘上的定义和内心的定义。法律上的定义一旦觉得不合适,你可以解除,比如,解除婚姻,就解除了家人关系。
但是血缘上的定义,无论如何也解除不了。有很多人,以家人的名义做着违背道德,甚至是法律的事情。最近的距离变成了最恐怖又无法摆脱的距离。
比如剧中凌啸的妈妈陈婷,自己出去打麻将把两个孩子锁在家里,女儿死了就责怪儿子,让儿子一辈子背上了骂名。一次次在吵架、责怪中虐待自己的儿子。
抛弃自己的儿子以后又以身体残疾为名,把儿子锁在自己的身边,干涉儿子的学业和婚姻。
这种在外人看来都极其自私、不道德的行为,以家人的名义,就变成了不得不偿还的债。血缘关系,变成了最可怕、最难以摆脱的关系。
特别是在父母和子女之间。无论父母曾经对子女做过什么过分的事情,子女都没有离开的权利。摆脱的权利。道德永远赋予父母凌驾于道德甚至法律之上的权利。
父母虐待子女一般不会受到谴责,子女也不敢谴责,那叫棍棒之下出孝子;有些想讨个说法的,也被人说成心胸狭隘。即便当面质问、写信质问,都不会有任何歉意之举。
而一旦子女不孝顺父母,冷落父母,那就背上了千古的骂名,永世不得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