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起源的理论问题
在诸种国家的起源理论中,本书更认同的乃是国家起源的冲突理论。
国家冲突起源论
国家冲突起源理论的主要提出者是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他在1651年出版的《利维坦》中,基于一套高度抽象的演绎方法,分析了人类在自然状态下面临的困境,并由此推导出国家的必要性。
在自然状态下,由于没有国家或政府来提供对财产与财产权的保护,人们的劳作与所得之间就无法建立起稳定的关系。不仅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时时都会发生冲突,“最糟糕的是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
没有共同权力的地方,就没有法律,而没有法律的地方就无所谓不公正。
在没有一个共同权力使大家慑服的时候,人们便处在所谓的战争状态之下。这种战争是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
如果要建立这样一种能抵御外来侵略和制止互相侵害的共同权力,以便保障大家能通过自己的辛劳和土地的丰产为生并生活得很满意,那就只有一条道路——把大家所有权力和力量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能够通过多数的意见把大家的意志转化为一个意志的多数人组成的集体。这也就是伟大的利维坦(国家)的诞生。
利维坦的英文是Leviathan,原意是犹太教圣经中的一种海中巨兽。霍布斯用“利维坦”这个词来比喻国家的力量要无比强大,其力量或掌控的暴力资源要强过其他所有社会主体掌控的暴力资源。
这个利维坦的基本任务就是要为社会提供基本的安全、法律与秩序,使人们免受“人与人的战争状态”之苦。
凡是有人类群居的地方,就必须被统治。而国家就是群居生活的统治机构,这也可以被视为国家为何兴起的基本理论解释。
国家的基本功能是为社会提供基本的安全、法律与秩序。
国家悖论说
政治学上最常用的国家概念,是统治机构意义上的国家。
按照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经典定义,国家乃是“一个在特定疆域内成功地宣称拥有合法行使暴力的垄断权的人类共同体”。
国家形成逻辑本身包含着一个重要的悖论,即国家的起源乃是为了保卫一个社会的和平——终止人与人的战争状态,并提供基本的安全、法律与秩序,但为了保卫和平,国家本身却必须拥有巨大的暴力资源,甚至是垄断性的暴力资源。
这一悖论之中所隐藏着的风险是,如果国家拥有的巨大暴力资源不是用于保卫社会和平的初衷,而是用于其他目的时,就会偏离国家本来应有的基本政治功能。
早期国家兴起的社会条件
一个规模较小的人类早期社会,一个统治机构也至少需要拥有一支相当规模的军队,再加上一个相当规模的官僚系统。
一个早期人类社会的剩余产品率和人口规模大体上决定它能供应的统治机构的规模。可见,规模庞大的剩余产品的出现,是人类早期国家兴起的前提条件。
人类早期国家兴起的社会条件,或者说国家革命出现的社会条件,主要取决于三大关键因素,即地理因素、人口因素与技术因素。
地理因素
首先,在全球版图中的地理区位因素是至关重要的。
即便其他诸种地理条件同样较为优越,但只要离人类发源地过于遥远,那就会变成一个重大劣势。
其次,较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地形与气候条件的结合非常重要。
亚热带与温带的大河流域,既是最有利于大规模农业生产的地理条件,也是最有利于人类早期国家兴起的地理条件。
大河流域往往地域辽阔,面积广大,能够支持大规模的粮食生产,进而能够供养大规模的人口。
再次,地理环境中的限制因素及地缘政治条件也很重要。
地理受限的环境则比较有利于人口密度的增加。
人口因素
就人口而言,人口密度与人口规模恐怕又是最重要的因素。
技术因素
技术因素既是指经济发展,又是指技术进步。
人类经济与技术的首次重大飞跃,离不开14,000年到10,000年前发生的农业革命。
正是因为农业革命的发生,粮食生产率成倍提高,人类大规模的定居生活才成为可能,稳定的大型部落组织兴起才成为可能。
金属的出现也是人类早期的重要技术进步。从石器时代向青铜时代、铁器时代的跨越,不仅意味着农业生产效率的大幅度提高,而且还意味着金属武器的出现成为可能。
文字的出现也可以被视为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技术进步”。
没有可书写的文字,就难以兴起大规模的纵向一体化的官僚机构。
根据对地理要素、人口要素、技术要素这些社会条件的分析,国家革命首先在两河流域、尼罗河流域、印度河流域与黄河流域出现就容易解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