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告诉我,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书是《365夜故事》和《小龙人》。至今我仍有印象,我会对着妈妈讲故事,我对《小龙人》视若珍宝。
我一直认为我是爱读书的。小学五年级开始偷看琼瑶,被妈妈发现了,气得要撕掉。那时候有专门出租言情书的书店,有很多杂志期刊小说的书社,一天一本书只需一毛钱。这些书店陪我走过了后面整个中学时代。
当然,你可以想象,国内外名著父母都是乐意买的,自己租的大多都是父母不愿意让看的。
我看了很多书,一些杂志上有征稿启示,我便抄了下来,幻想我的作品也可以发表在上面。鉴于作文总是被当做范文,我有着盲目的信心。
初二,我偷偷写了一篇校园纯爱小说,最后小说并没投出去,但是这成为我当时最自豪最开心的秘密。这部小说至今还保留着,妈妈现在跟我说,她早就看见我当年写的小说,又觉好笑又担心。
高中的时候,新概念作文大赛红遍全国,韩寒、郭敬明火了,成了我的偶像。我买了每一届的《新概念作文》,厚厚的,整整齐齐。
我发现新概念作家们的偶像很多都是安妮宝贝,于是我把安妮宝贝的作品都买了,当然《萌芽》也一期不落下。
看了很多新概念风的作品,我按捺不住了,我决定要写一部成熟的作品。
高二,我用课余和自习时间写了一部5000多字的小说,关于叛逆,比如抽烟,比如谈恋爱。我工工整整地在稿纸上誊了两遍,选出最整洁的那版,小心翼翼地读了又读,雄赳赳又有点不好意思地去书店买信封和邮票,寄给了新概念作文大赛。
寄出去便石沉大海了,我有点沮丧。
不过,上帝给你关了一扇门,却开了一扇窗户。老师指名我写的一篇读后感征文,获得县里一等奖,市里一等奖,省里三等奖,不仅有红彤彤的证书,还有近300元的奖金。
这是我的第一笔稿费,我喜出望外。
那时起,我开始有了当作家的梦想。我不敢与别人谈及,但是我还是很妈妈分享了我的梦想。可是,妈妈给了我一头冷水,好好读书,哪里有那么多郭敬明。
我不明白,成为作家和好好学习有什么冲突吗?不过,我也就没再提起这件事情了。
大学,我选择了经济相关专业,不过没关系,我总算有时间好好写作了。
然而,大学整整四年,我都没有提笔写作,我一头扎进了另一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