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第二次高考失利,在当时考不上大学就不会在念书了。上学时,别的同学喜欢金庸古龙梁羽生。而我却喜欢在饭后看一点爱情故事。
再后来我辍学了,在一家音像店打工,负责租VCD机的碟片,和售卖磁带一类的东西。虽然一个月的工资不多,好在能每天看一些电视剧,还能听一些音乐,也算落得清闲。
总有那么一种人,会让你觉得世界因为有他而有趣的多。大万就是这么一种人,与其说是拽,在我看来倒不如说是装逼。那天大万找我出来玩,老地方,其实就是厂区旁边的小舞厅,大家在一起喝两杯味道烂的一塌糊涂的啤酒,有时候起了性质甚至会码群架,见谁不爽,骂几句“你瞅啥,瞅你咋地!”然后拿起酒瓶子就往脑袋上招呼了。
至于大万的脑袋,已经被别人开瓢了三次。当然这种娱乐性活动我一般都是跑的,我总是害怕和大万一样,被人开瓢,再或者毁容了。后来我仔细想想,严重感觉大万是像骗医疗费。
可是这一群朋友里面我最服的还是他,再后来流行起来喝炸弹,说白了就是把一对乱七八糟的酒怼在一起,一口喝掉,不过大万每次把酒喝掉的时候,总会说,我操,爽死老子了。可是我也不知道他是真爽还是假爽。多半应该是后者。
大万的学生时代,也是我最佩服的,他比我大两岁,可是和我是同班同学,后来我问他为什么?他说: “我初中追了一个女孩子五年。”
“初中不是只有三年吗?”
“对啊,那个女生留了两次级。”
“那你后来追到了吗?”
“没,就在我快追到的时候他和家里人去了北洋,之后就在没联系过。”
我一直不理解大万,就算落魄到那个程度,依旧能那么拽,嚣张的像个螃蟹。
那天我穿了一件宽松的T恤,整个人邋邋遢遢的,到了舞厅之后,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大万,就算看不到人也能看到脑袋上的疤。他和一群狼人圈子的朋友在一起,据说这个圈子乱的很,一个平民女孩先后和警长预言家睡了几次,后来跑到杀人游戏找了一个法官结婚了。
这天在舞厅玩到了晚上八点多,有人张罗出去聚餐AA制,价格尽量亲民,这也是我和大万为什么选择在这个圈子混的原因,我和大万一起去了,在聚会上大万发现了一个妹子,长的水灵灵的,眼镜总像是林黛玉那样梨花带雨,大万动心了,主动到妹子的身边去搭讪,说:“美女,我请你吃锅包肉,今天我没带钱,今天你付,改天我请你去咖啡店怎么样?”
我听到大万的话,心里默默想,厂区里哪有咖啡店啊!能买到速溶咖啡都已经非常不错了。而且脑袋上三条疤,那个妹子能同意才有鬼嘞!
可是剧情到这里开始反转了,妹子把钱包掏出来买了单,而大万当时的表情就像我老婆在商场让我买单一样。
这时大万屁颠屁颠的跑到我这来,把我的自行车钥匙要走了,就在也没还我,人也消失踪影了,要知道我当时一个月唯一比他多的就是这一辆自行车,当我在看见他时,已经是两个月后了。那时我才了解到,大万连续一个月接那个妹子上下班,后来那个妹子终于开口答应了。在之后妹子家里人因为大万是穷鬼一个,不同意两个人在一起,没办法,大万打算出去闯荡一番,一人只身去了申城,走之前,大万说了一句我深信了半辈子的真理,女追男隔层纱,男追女隔房隔车隔他妈。当时我心想,这逼让你装的。
不过这个真理后来又被大万打破了。
三年后大万开了一辆四个圈回来,找了我们这帮朋友吃饭,那天谁也没怎么喝酒,只是吃了几口东西,寒暄了几句,就都走了。饭局到了最后剩下我和大万两个人,我们默默地看着对方,谁都懂这顿饭局是怎么回事,不过我想,大万现在不是装逼了,是真的拽。
在之后我们俩也没有联系了,只是他在结婚前给我打了一个电话,新娘是那个妹子,问我有没有时间,还没等到我回话,他又说“我开车到你家楼下了,你下楼。”
我简单的洗了洗脸,换了一件衣服就出去了,这时候大万已经开上了敞篷跑车,真不敢想象,我们两个顶着三十七八度的太阳,在敞篷车里淌着油汗,大万说:“妈的,爽死老子了。”
那天我喝了这辈子只喝过一次的路易十三,后来我问大万:你后来怎么追到的那个妹子啊?大万笑了笑说:那天我去银行,恰好发现那个妹子是银行的经理。结果二八大踹一个月能办到的事,奥迪三天就办到了。
后来大万的婚礼我没参加,只是我俩经常出去玩,而那个水嫩妹子也从新娘1.0升级到了水嫩妈妈1.0再后来升级到了水嫩妈妈2.0。
而大万和那个水嫩妹子依旧经常去咖啡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