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春里总有那么一个特别的人
“方谦默,你好。”
听到有人和他打招呼,这个声音,方谦默下意识地侧过身,他的眼前,是一个女生盈盈的笑脸,她,是她,惊讶过后方谦默的大脑进入了短暂的空白。
“……噢,你,你好,林帆。”
愣了一会儿好不容易回过神来问了声好,然后方谦默张了张嘴似乎是还想说些什么,但是一时间也不知道要说什么,想说的话都卡在喉咙蹦不出来。这时女生已经经过他走进了教室,一阵失落悄然爬上他的面庞,原来,人家只是礼貌性地打声招呼。
“想什么呢,快上课了还不进来。”
林帆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转过身看着她疑惑的目光,方谦默傻乎乎地笑了,然后他跟在林帆后边一溜小跑进教室。
这门课是人文社科类的选修课,方谦默和林帆这个类别的课恰巧都没有修,
在这个学期和林帆选到同一门课,这让惊讶过后的方谦默暗暗窃喜。林帆是艺术系的学生,和方谦默一样是大一新生,上个学期,方谦默在一次社团活动中偶然认识了林帆,至于怎么认识的,这些就是后话了。
方谦默只知道这个长发飘飘永远笑靥如花的女孩让他粗略了解了一眼万年这个词的含义。不过,自那以后,方谦默就没有什么见到林帆的机会了,她就像盛夏里的一阵晚风,轻轻地拂过他的眼,他的手,然后转瞬即逝,就像从没有来过,可是,她卷来的那股不知名的花香和泥土的芬芳,又总证明着她曾经来过,让他想着,念念不能忘。
看着一脸笑容的方谦默,林帆禁不住也笑了,这家伙笑的真傻。
方谦默平日里总自诩是文学青年,没课就跑图书馆,可是现在,土建专业的他难得有机会上文学类课程,他却把精神全都放在了右边座位上的林帆身上。今天的林帆依然是披肩的长发,她的左手支着脸颊,专注地听老师讲课,随着风扬起几根发梢,撩着方谦默的手背,也撩动着他悸动的心弦。
啊,方谦默,你一直分心!狠狠地骂了自己几句,一番挣扎之后,准备专心听讲的方谦默终究是失败了。他的两根指头习惯性地转动着钢笔,转地飞快,就像他的心跳一样快。
好不容易捱到了下课铃响,方谦默想说些什么但一时间也想不到要说什么,所以就只是在那傻咧咧地笑。
“好久不见呀,上学期的那个活动之后就没见到你。喂喂喂,做什么笑的那么个傻样,从刚刚开始就一直这样。”挑着眉,林帆一脸嫌弃的模样,然后她突然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噢,我知道了,你喜欢韩寒是吧。”
虽然这是一句看起来很莫名其妙的话,但是方谦默就是知道林帆在说什么,
这或许就是林帆觉得方谦默看起来很顺眼的原因。
“韩寒不是说了嘛,‘这的确是个残酷的事实,包括之前有人问我,小野以后谈恋爱怎么办?如果交男友,我当然会把关,但我有不好预感,那就是她会给傻子织毛衣,但到时候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你看做个傻子也不错,还有人给织毛衣。”
“又不是傻就会有人给你织毛衣,你看你现在够傻了吧,有人给你织毛衣吗?”林帆皱着眉头,一副少年你已经无可救药了的意思。
“额,这个,好像没有……”方谦默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了。
(二)谁的一颦一笑会牵动你心
夏季慢慢地到来,夜间的校园也渐渐地不再似早春里那样冷,满满的绿色讨人喜欢,微凉的晚风也叫人心旷神怡。今晚恰好夜月色醉人,方谦默踌躇了很久,最后壮着胆子打电话给林帆,不知为什么,林帆今天的声音里透着一丝疲惫,方谦默胡天海北地扯了一通,然后把话头拉到学校里的晚风与星光,说出去散散步是个好提议,应该被通过。电话那头的林帆沉默了一会儿,尽量压着自己的忐忑,方谦默接着说,前阵子都是阴雨天,今天夜色多好,散散心……
散心,散心,林帆低垂着眼帘喃喃了几遍,然后回短信说,好啊,一起散心。
路灯拉着长长的影子,一如校园小道上的两人。方谦默感受着凉凉的晚风,怔怔出神,他身边的林帆,则眯着眼看着漫天的星光,一脸陶醉。
“方谦默,今天是几号?”林帆好像想起了什么,转过脑袋问身边的方谦默。
低着头想了一会儿,方谦默发现自己也忘了……他赶忙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噢,是四月三号。”
看着灰暗的天际,林帆有些伤感:“两天前是张国荣的祭日呢,论坛贴吧上到处都是感怀他的帖子。”
方谦默也被传染地有些感伤,虽然对张国荣谈不上喜欢或厌恶,但也称不上反感,《千千阙歌》和《当爱已成往事》曾经有一阵子是方谦默最喜欢的歌,一直单曲循环了很久,而张国荣的电影,大都是经典,让人回味无穷。
想到这里,方谦默说:“林帆,你知道乌斯怀亚吗?”看着林帆摇了摇头,方谦默接着说,“张国荣有一部电影《春光乍泄》,那部电影我没有看过,但是那部电影里有几句台词,流传地很广,那几句是这样的:‘准备去哪儿?’‘慢慢走,去一个叫乌斯怀亚的地方。’‘冷冷的,去干吗?’‘听说那边是世界尽头,有个灯塔,失恋的人都喜欢去,说把不开心的东西留下。’”
“好浪漫的感觉,那应该是王家卫导演的电影吧。世界尽头的灯塔吗?失恋的人都喜欢去,把不开心的,留下。”林帆轻轻地说,她的声音里透着向往。
点了点头,方谦默表示同意,然后他又接着刚刚的话题继续:“如果在中国,沿着地心打一个洞,洞的出口会在阿根廷,而阿根廷的更南边,有一座小城,那里就是乌斯怀亚,在小城的最南边有一座灯塔,它就是世界尽头的灯塔。电影里还有一句很美的话:那里是世界的尽头,也是世界的开始。”
“好美,像星光一样美。”她笑着表示感慨,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方谦默却似乎从她的笑容里捕捉到了一丝一闪而过的落寞。
这时,两人已经在学校里走了很久,夜有些深了,林帆和方谦默说声再见然后她就回去了。
方谦默看着林帆离去的那个方向久久不语,直到林帆的身影消失在楼道的转角。林帆,今晚这里是尽头,能不能也是开始呢?
(三)他和她会不会有长长的故事呢
桌上有很多团被揉地皱巴巴的纸,随着一声叹息,又多了一团。
方谦默紧锁着眉,脸上似乎写满了这样几个字,不满意不满意。原来,这周,学校里有一个活动---三行情书。
上学期,他和林帆就是在类似的活动里认识的,那是一次诗会,方谦默在会场展览出的一首并没有太多人关注的诗面前看了很久,然后很有些惋惜,他直到很久很久之后也还记得那首诗,尤其是最后一句:故事里的事呢,哦,那会变成我的故事。而林帆,恰好也在那里,就在方谦默身边,因为那首诗是她写的,她看着紧锁着眉头一会儿笑一会儿深思的方谦默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然后就这样认识了,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林帆被画进了方谦默的世界,浓墨重彩。
自从知道了这个活动,方谦默走到哪都带着一只笔。可是,他总有这样一种感觉,他心里仿佛有很多话,不知道向谁说,也不知道怎么说。
图书馆窗外的蝉鸣从前听起来悦耳,现在却让他有些烦躁,眼前似乎有千头万绪,但是却朦朦胧胧看不清澈,抓不着,也不知如何下笔。这是方谦默现在的写照。
放下笔,他抬起手腕看了看表,现在是两点四十。
方谦默站起来揉了揉发晕的脑袋然后走到窗户边看了会儿外面的石桥和小路,然后,他收起笔和本子,数了一下时间,背着书包到楼梯口,听到脚步声再折回来。
林帆追上来拍了拍他的肩膀:“hi,方谦默,你也在这里啊。”
方谦默转过身给林帆一个大大的笑脸:“噢,好巧啊。”
当然,林帆不知道方谦默这是在强行偶遇,他其实是知道林帆每周六下午都是这个时间到图书馆的,而今天恰好是周六。
林帆笑嘻嘻地说:“你知道吗?这两周有一个活动哦,三行情书耶。”
笑容慢慢地有些僵硬,方谦默耷拉着脑袋有些没精打采:“是呀,可是我想了很久,没什么灵感。情书,很复杂,很复杂……”
“我也没什么灵感,所以我打算看看张小娴的书,她的书都是爱情方面的,可是很热门哦。可惜我们学校图书馆里只有面包树系列,还不怎么齐全,而且那几本书好多人看破损地挺严重的,所以我以前都没去借。”说到这里林帆也有些苦着脸,“走吧,进去找灵感。”说着林帆就大步往前走。
俩人一起走进书库之后,林帆渐渐放缓了脚步,低着头沉思了一会儿,她好像想起什么重要的事情。接着她用手指戳了戳方谦默,瞪了一眼以示威慑,然后打手势把他赶走,和这家伙在一起就会聊天,在图书馆可不大合适,这里需要安静。推走方谦默之后,林帆就径直去找书了。
暖色的阳光透过百叶窗挤了进来,沿着墙的走道有一半铺洒着阳光,林帆恰好走在光和影的交界,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身影,方谦默好像抓住了什么。他快速地从书包里掏出笔记本和笔然后写着:打从我遇见你/时光它悄悄地不说话/写了一个长长的故事。
(四)他喜欢的长发飘飘,不止是三毛
经过图书馆一楼几面大玻璃的时候,方谦默停下来仔细地打量了它很久,玻璃墙上的自己穿着jeep夹克,简单的直筒牛仔裤,还背着个大大的书包,滑稽地不行。方谦默苦着脸有些哀怨,他喜欢的几部美剧里的男主角都是这样穿的啊,怎么这行头到了自己身上就变成这副德行,不满意地撇了撇嘴,他想,这一定是光线不好的原因。
走进图书馆,爬过一楼二楼三楼,四楼到了------文学类书库。四楼是方谦默最喜欢呆也是最长呆的地方,他喜欢坐在这里,透过窗子看图书馆前波光粼粼的小湖,看湖面上窄窄的石桥,看河畔随着风摇摆着的柳树枝,他甚至能听见风拂过树梢扬起的那一阵阵沙沙的声响,这一层的藏书都是文学类的,正和少年的口味。当然,还有一个原因,这一层的女同学要比楼下几层更多一些。
往里走了十几步,然后方谦默又折回了书库的入口。虽然他已经一万次地告诉自己下次要记得那本书在哪,而且他也一万次地诅咒了学校图书馆书籍排放的不合理,但是他不得不承认,他又忘记昨天看的那本书的编号了,而书库入口处有一台电脑,连着局域网,输入书名就能知道编号。咦,方谦默看着显示屏,页面上显示的是《撒哈拉的故事》Z95.S47,正是他要找的那本书,怎么,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了么?
“从这一排书架开始是Z95,S在哪,这是A,那应该在下一排书架了。”方谦默低声念叨着走过一排书架的转角,“S,S,噢!林帆!”
此时书架另一侧的林帆没有注意到已经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她侧靠在书架上低着头认真地翻书。方谦默没有注意到,林帆手上的那本书是《撒哈拉的故事》,他也没有注意到,林帆看那一页,看了很久很久。他眼前捧着书的林帆,侧着脸,柔软的长发绕过耳朵顺顺地垂在她胸前,遮住了一点洁白的脖颈和好看的锁骨。
过了一会儿,林帆揉了揉有些发麻的双眼,好像脖颈也有点酸痛,正准备找个位置坐下的时候,她眼角的余光发现了不远处的方谦默。咦,他也喜欢看《邪恶力量》吗,穿的这一身,不过,方谦默,你三十岁再穿这件外套吧,胡子都没长齐穿这么成熟,还背了个书包,想着想着林帆忍不住噗嗤笑出声来。
方谦默笑嘻嘻地凑了过来,这才看到林帆手里拿的竟然就是自己想看的书,再看看书架,她手里的应该是最后一本了。注意到方谦默的眼神,林帆摇了摇手里的书:“你也要看这本?”
尴尬地抓了抓头发,方谦默说:“是啊,前天的那节课老师不是讲到三毛了么,我有些感兴趣,这两天都在看这本书。”
林帆点着脑袋表示同意,发现方谦默一直盯着书的封面,那是三毛的照片,林帆随即莞尔一笑:“我也是,宿舍里没有看书的气氛,还是要在这里看,唔,你喜欢的是三毛还是这本书啊,少年?肯定是喜欢三毛吧,长发飘飘的。”
林帆的背包里传来一阵嗡嗡嗡的震动声,她小小声地接了个电话说了几句就匆匆走了,临走前把书往方谦默怀里一塞说,“那你先看吧,我有事先走了,再见。”
看着林帆急促的步伐,方谦默有些一头雾水,他开始注意那本书,书是摊开地被塞进方谦默的怀里的,他翻开被摊开的那一页,最后一行上写着,飞蛾扑火时,一定是极快乐幸福的。
(五)好好先生学长的故事
冲了个凉从浴室里出来之后,方谦默从衣柜里找出自己最喜欢的白格子衬衫还有新买的西裤,又从抽屉里翻出不常用的手表,那是今年方爸爸给他的生日礼物,手表很好看但是方谦默嫌麻烦一直丢在一边。一番折腾,穿戴好之后他照了照镜子,方谦默觉得面前的这个小伙子很精神,然后他就出门了,方谦默准备去赴一个约会。
在市区里一家很精致的咖啡屋里等了很久,方谦默终于等到了那个女生,今天她穿着粉色的连衣裙,腰间系了一个俏皮的蝴蝶结,看得出来,她是一个很可爱的女生。
但是,她不是林帆。
她的名字是杉杉,她是林帆从小玩到大的闺蜜,高考之后发现两人成绩大致相当,于是又特意选在了同一所大学。当然,这不是狗血的变心故事,方谦默经常和林帆“偶遇”,尽管这偶然地有些水分,但是他总是出现在林帆的面前,一来二去,也就撞见了林帆和杉杉一起的时候,也就认识了杉杉。有了杉杉的联系方式以后,方谦默就各种献殷勤,好吧,因为这时候有一句话在他们学校同学之间非常流行,杉杉在和方谦默接触了一阵之后,常常也会把它挂在嘴边:请我吃零食,我就把闺蜜嫁给你。
自从那天林帆匆匆而别之后,方谦默就处在有些坐立不安的状态,忍了几天实在忍不住了,就约了杉杉同学出来,刺探军情。
“耶嘿,你小子看起来挺精神的嘛,有点意思啊。”杉杉的眼睛弯起了两片月牙笑地很欢乐。
方谦默一脸严肃和认真,他慢慢地说:“杉杉别闹了,我这几天特别心烦,你快告诉我林帆她……”
“好啦好啦不开玩笑了。”说着说着杉杉话风一转也变得严肃起来,“哪,我先问你一个问题。”
“‘你真的准备好了吗?这不是一时的笑话。如果你不在乎她,请你放下。’喂喂喂,脸不要这么黑。”面对一脸冷色的方谦默,杉杉也就不打算再卖关子了,咳嗽了两声然后认真地说,“林帆呢,现在没有对象,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她以前也没有。”
看着方谦默的表情如上云端又如坠深渊,杉杉暗自可惜,这家伙表情好丰富啊,不去做演员有些可惜。一摆手表示让方谦默安静下来,杉杉清了清嗓子接着说:“故事要从去年说起,那时候我们俩大一,小学妹来学校里什么都不知道,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心,这个时候,李从嘉出现啦,因为他是林帆她们班的助教,,咳咳,所以很快就熟悉起来了。”
没听到回应,杉杉打量了一下方谦默,第一次发现他有些“冰山”的潜质,方谦默低着头,他的脸被两只交叉支着的手挡住,从杉杉的角度只能看到他仿佛被定格的瞳孔正直视着前方,现在和刚刚的他简直是两个模样。
“虽然我也这么喜欢李从嘉,不过说实话啊,他可真是满足了我对学长的所有幻想,长得帅不说,还很有才华,是校报的金牌写手,他宿舍里有锅,做的一手好菜,我和喝过他煲的汤呢,特别好喝,额,你别这样看着我,怪渗人的。”说到这里,杉杉停下来咽了咽口水,她发现方谦默同学似乎正处在暴走的边缘……
“很有魅力吗。”方谦默的眉头,寒冷地好像可以凝结冰霜。
“人家确实很迷人嘛,但是上学期放假前,他似乎是有女朋友了,为此林帆这个冬天过的很不愉快。但是前不久,那学长来找她,说他并没有女朋友之类的,上学期那是误会。这个学期也快过去了,然后就,喂,方谦默,你,不要难过嘛,怎么不说话。”
方谦默一只手抚着额头,一言不发,只是杉杉好像从他的眼睛里听到他用沙哑的嗓音苦笑。
(六)喜欢被时光悄悄地酝酿了很久
暑假到了,在方妈妈讶异的目光中方谦默接管了家里的厨房。接下来方家就开始了一段有些惨不忍睹的时光。看在方谦默每天都约同学出去打球跑步到一身臭汗回来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窝在家里不是看书就是玩电脑的份上,方爸爸也就默默地容忍了儿子糟蹋食材还强迫自己试吃的恶劣行径。当然,方爸爸也不知道,方谦默每次去运动,都会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
连呼吸都困难,那或许就没有时间忧伤了吧。
只是。
两个月没有见到林帆,方谦默心底里有一股抑制不住的想念,正在破茧而出。他时常会想起林帆,早上醒来,落在枕边的阳光会有她的感觉,夜里睡去,天花板上会浮现她的笑颜。
这个盛夏过地很快又很漫长。
开学前三天,方谦默跑到天台上,默默地看了一下午的云朵。
然后他踏上了长途汽车。
伴着轰隆轰隆的低鸣声汽车驶向远方,可是,这并不是去学校的班车,他的终点站是一个邻着大海的小镇,而那里,有林帆的家。
时光慢慢向方谦默解释了他的懵懂,那是对林帆深深的喜欢。
温柔是她,爱情应该也是她。
几经周转,方谦默远远地望见了那个小镇,透过车窗,视线的盲点是一道长长的海岸线,依稀可以让人想象到几公里外的碧海蓝天,他觉得这里真美,就像林帆一样让他心醉。
下车后走进小镇,长长弯弯的街道居然直通小镇的两头,一眼便望尽了,原来只有一条街。
方谦默从上衣的口袋里拿出手机,拨通了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号码。不一会儿,林帆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时隔许久,再次听到这个声音,方谦默有些不能自已。
很难想象,但是,原本方谦默所预想的所有情形都没有出现。两分钟后,他们像是正在喝下午茶的老友,聊得不亦乐乎。
和林帆聊了很久,方谦默快要走到小镇的尽头,这时他终于在前边的大榕树下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方谦默,两个月没见咯,之前听杉杉说你在问她怎么练厨艺,现在水平怎么样啦?”林帆这时正走到了一片树荫下,忽然迎面飘来了一阵微风。
这时,方谦默打了一个激灵,他突然发现自己是抱着孤注一掷的决心来对战林帆这个最后的大boss的,可是,他的心理准备被林帆银铃样的笑声推搡到九霄云外去了。
“噢,我,我在家里学做饭呢,不过我好像这方面没什么天赋……”
林帆听见一阵心虚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咦,不对,是伴着微风而来。蓦地抬起头,她看到了迎面走来的方谦默,这个家伙!
“虽然这个暑假特训的结果不是很成功,不过我以后会继续努力学习的,你呢,这个暑假过得怎么样?”饶了饶脑袋,方谦默硬着头皮问。
林帆把手机放进兜里然后冲着阳光下的少年摇了摇头:“我啊,过得还不错,就是有些忙,都在学着织毛衣,毕竟我身边有一个傻子。”
看着惊讶地微微张开下颌,瞪大了眼睛的方谦默,林帆嫣然一笑:“我也想了一个夏天,丛嘉虽然是温润君子,但是错过了就错过了,时光这条长河从来都不能逆流,你既然出现,那便是你了。”
原来,有一颗名叫爱情的种子,早已悄悄在两人心间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