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红,是部队厨师的女儿,我和她关系最好。
读初一时,我俩成同桌后,我才认识她。她家住在部队大院旁边的农村,我有时去找她玩。有件事让我很惊异。
她家上厕所用的是木制的马桶,马桶放在房间里。
对于这点我还有一点理解。我在老家的厕所也好不到哪里,我们用的是茅坑,有四壁,但没有顶棚,里面就是个坑,蹲在边上上厕所,还得小心掉下去,我的一个表姐就有小时候掉进茅坑的光荣历史,长大后的她自然不会说,我是从妈妈那儿知道的。成人后的我晚上内急,在梦里找的厕所,往往就是个茅坑,脏得无法下脚,当然,卸货的任务也因之从来没有完成过。
我无法理解的,是刘芳红家和邻居们清理马桶的地点。
她家附近有个湖,她带着我去玩,拿个塑料袋,从湖里兜上水,再加上点明矾,直接张嘴就喝。看得我目瞪口呆。在不远处,有人就在涮马桶,也有人在洗衣服。
刘芳红还采了一种叫皂角的植物,说她洗头就用这个,用水泡上,泡开了以后滤去皂角,剩下的水就可以用来洗头。
在这种环境下成长出来的刘芳红,长得却非常健美,大大的眼睛,深深的双眼皮,身材匀称健硕。
有一次,我去找她玩,她神秘地对我说:“咱们来一种练腿力的活动吧。”她拿出一根长长的橡皮筋,把它系在两棵树上,又说:“今天咱们来个单腿跳皮筋比赛。”
我个子高腿长,单腿跳,自然容易,可对于个子并不高的刘芳红就不那么容易了。当皮筋升到腰部时,我仍旧很轻松地跳了过去。下面该刘芳红跳了,我想:她肯定是没有希望了,可事实并不是这样,只见她满不在乎地看了看皮筋,朝后退了几步,然后迈动不大的步子,两只胳膊前后摆动着,朝皮筋跑去,临近皮筋时,只见她左腿朝上一弯屈,右腿向上轻轻一跨,身如轻叶,飘过了皮筋,稳稳地落在了地上。
“好!”我在心里赞叹着,同时还很惊讶,不禁仔细打量了刘芳红一番,这才发现她的个子虽然不高,却很结实,比起我来可丰满多了。她抿着双唇,笑着看了我一下,哦,我知道了,她那双含笑的眼睛告诉我,她是靠勤学苦练才有今天这个猛劲的。
回到家后,我也用许多个皮筋连成了一条长长的“跳高杆”,经常练跳高。后来觉得不过瘾,还练起了翻跟斗,不久,我细如麻杆的双臂竟有了鼓鼓的肌肉……
亲密无间的我们,有一次也闹了不愉快。
那天,放学后,我和刘芳红一起走着。走到大路与小路交叉口处,我们正准备走通往农村的小路,刘芳红家在农村,我就经常陪着她走这条小路。此时,遇到王玲玲、百灵、易晓华,她们几个部队大院的同学经常结伴走,看到我后,王玲玲说:“和我们一起走吧,小路上有蛇。”
王玲玲这么一说,我心里害怕,就加入了她们的队伍,撇下了刘芳红一人。刘芳红没有说话,脸红着,独自走了。
第二天,刘芳红没有与我说话。放晚学后,她一人走着,我想了一想,从后面赶上去,与她并肩走着,俩人相视一笑……
不久,学校种的蓖麻成熟了,老师组织我们去采摘蓖麻籽。妈妈叫我带上了线手套。我到了现场一看,才知道戴线手套的必要性。成熟的蓖麻籽,外壳和毛刺变干,摸上去很扎手,采收的时候,需要用一只手扶蓖麻茎,另一只手将蓖麻籽撸下,非常伤手。
农村的同学都没带手套,干农活对他们来说是轻车熟路。有一个女同学曾经告诉我,她在割喂猪的草时,不小心让镰刀割去了手指上的一小块肉,她用手捏着,找了一种草药抹上,没有告诉家人,过了一些日子,手指的伤就长好了,家人也一直不知道。
刘芳红也没有带手套,于是我就把自己的一只给了她。劳动过后,我的两只手,一只还是细皮嫩肉,另外一只则伤痕累累,妈妈看到后,心疼地责怪我。
几个月后,刘芳红的厨师爸爸退役了,她也就转学到另外一个乡镇。从此,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有一天上午,我正在做数学题,忽然一张白色的信封落在我的课桌上,接着传来同学的声音:“易文丽,你的信!”“唔。”我连忙放下笔,拿起信封,啊,熟悉的笔迹!是刘芳红的信。
刘芳红转学一个多月了,我哪天不在盼着她的来信?今天,终于盼来了!我多么想看看呀,可是作业还没写完呀,我小心翼翼地把信封放进桌洞里,继续做作业,可是心思总也集中不起来,老是想着那封信。
我干脆放下笔,把信封拿出来,轻轻撕开,把信纸抽出来,展开。
“尊敬的文丽同学,你好!”
看到这儿,我似乎觉得刘芳红就站在我的面前,她调皮地朝我眨眼。我心里又是一阵高兴,接着读下去——
“由于时间紧……”
我一口气读完信,心想:明天不上学,一定要给刘芳红写回信。
我虽然与刘芳红没有再见面,但后来,上高中的妹妹在所在的学校里见到了刘芳红的妹妹,并到她家见到了刘芳红。
刘芳红已不上学,她当了裁缝。妹妹说,她还是那么端庄少语,长得更漂亮了。
广而告之:今天下午一点多,万卡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