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喜欢写字。
因为老师会夸我的字写的好看,让后画上三颗星星,第二天在班上表扬说陈文俊小朋友的作业写的可工整了,你们看看多学习学习。
然后同学们传递我的作业本看,我就在座位上乐呵呵的笑。
于是第二天我就想着明天也要老师表扬我,让后把铅笔削地尖尖的,把桌子椅子摆的正正的,台灯开地亮亮的,坐地端端正正,缓缓下笔,一笔一划一字一句,斟酌撇捺,笔锋清亮。花了很久写出来的作业总会一个人呆呆看上好一会,好像再多看一会它就能变的更工整一点。
我买了一个黄色小房子的削笔刀,才知道三年级大家都要用圆珠笔。于是对圆珠笔的兴趣很快抵消了浪费一个削笔刀的沮丧。二年级刚刚放暑假我就吵着闹着要买新笔。
尝试一件新事物的时候总是美好的。我看着大人们拿着那么有科技感的笔也不用削不怕断,书写时停停走走,墨迹均匀,刚刚画过的地方淡淡闪着墨光,我顶着大脑袋扒在桌沿上盯着圆珠笔跳舞似得飞来飞去,眼睛里也闪着光。
那个时候喜欢一个东西就是很干净的喜欢一个东西,想把它放在手里想每天晚上抱着它睡觉,想用它认认真真写出每一个字想用它获得好多好多表扬,不会知道它多少钱不会知道它的泛滥与廉价。
我的第一只笔是奶奶买给我的,用一个黑色的小盒子装着,黑的通透。
那个暑假我就不记得自己偷偷摸摸把新笔拿出来摩挲了多少次。本来是开学再拆包装,可是我知道这是我的东西所以我只是看一看不要紧的吧?
好奇心像小猫一样抓着我每天都要欣赏一番我的新笔,好像很重不知道好不好写字,笔帽不要老是拆不然还没用就被玩松了,墨要省着用因为还没买笔芯......总之它还没有写出第一个字之前我就已经在心里规划了好多遍它将来可能的人生。
在很多年以后我在网易云热评上看到一句话“要小心把一件新东西拿到手之后能忍很久不去用的人,那样的人城府太深。”
我才意识到我那时的简单和干净,对世界充满好奇与热情,说一句是一句,说一生就是一生。
新笔我用了很久成了旧笔,可是仍然舍不得丢。到今天我也有舍不得丢旧东西的习惯。
老师还是会在班上夸我的字好看,我才知道字好不好跟笔好不好关系不大。
随着年级越来越高,用过的笔也越来越多,我听同学们讲知道了真彩晨光爱好,圆珠笔钢笔直液笔。写字也慢慢带上了游丝,龙飞凤舞。
作业也成了日常,我再也没有精力去
把它当做一场仪式去认认真真完成然后得到老师的表扬和同学们的传阅。有些事情经历多许多次就麻木了,甚至想起曾经那么喜欢那么重视那么认真还会觉得有些可笑和怀恋。
他们说女为悦己者容,女孩子去见喜欢的男孩子会画上精致的妆穿上漂亮的裙子蹬上哒哒哒的小皮靴,可是十年二十年以后女孩子看见那个男生说不定头都懒的梳了吧。
再后来啊我看了动漫,买了百乐,也买了很贵的钢笔。我精心上了墨精心写了字,却在也写不出当年那样的字了。好像雕刻艺术品。能看见那个小男孩紧握的手和发光的眼,诚诚恳恳。脑子里装着古时候入木三分的故事或者期待着明天别人看到作业后赞许的笑容。
我翻出当年的笔和那些作业本,我才发现那个本子上每次作业都是三颗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