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不单行的日子,过敏刚好不久,便来了个久违已久的老朋友─崴脚。打从有记忆以来,我的脚就是灾难不断,母亲总说我是个男孩子,毛毛躁躁,大大咧咧,没半点女生斯文娇滴样。少年时候摔破门牙还能傻笑的毛孩,土生土养,跟猴子似的。跌破膝盖的次数十指大概是数不过来了,记忆犹深的一次就属八岁那时贪念街角白胡子大叔的麦芽糖,贪食的后果是膝盖缝了8针,自此留下了疤痕,以至成年后一双“长腿”的我后悔不已。小学的时候和朋友们去摘杨桃,树上跳下来的时候崴了脚,脚肿了个大包,呲牙咧嘴硬是忍住没哭,却在父亲给我涂药油正骨的时候生生疼出了泪花,到底不是亲闺女,下手跟见了仇家似的。这样的糗事一箩筐也说不完,逢年过节,我家那群三姑六婆们总能再细数一遍,兴许他们年纪大了,不再过多的有新经历,只能在回味儿孙辈的成长的过程寻找曾经的快乐,到底是老了。
少年时候,父母总不在身边,我排行老二,是家里被关注较少的一个,家有爱撒娇的大小姐,有小个子的弟弟(虽然现在早已比我高出半头有余),他们抢去了长辈们大部分的注意力,兴许也是生性不爱受管束,也就从来没觉得受冷落,为自己的事情筹划做主是我最欢喜的时候,那时觉得自己已然是个小大人,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有如今的倔脾气,认定的人事,便不再轻易更改否决。
八月末的入夜有些微凉了,脚底有寒意渗出,在酷暑的季节里,我的闺蜜们总爱握握我的手,抱抱我,他们说我是冰做的,能降温。兴许真是听多了,也就由着她们了。前些日子,友人发来消息大意是今年结婚,让我必须去做姐妹,我笑答这等风火场面怎能少了我,风头是抢定了,到时必定艳压全场,她被我逗笑了,电话里整个透着小女人姿态。以前我们都还单身时候,喜欢互损,取笑对方没人要,到时得去养老院孤独终老,却在对方黯然的时候,竖着四根手指发誓一定相陪,那画面我现在想起都会想笑,滑稽又带点淘气。我想闺蜜大抵就是这样了,互相伤害,互相取暖,却不轻易离弃。
有时候我在想,我是不是真的爱无能。尝试谈一场恋爱,却又不知如何去爱。我甚至是恐惧别人每天不间断的嘘寒问暖,太粘我,明明是再正常不过的过程,我却不断压抑内心的反感,大概,我真是生病了,时间长了是不是就会愈合。友人说:“是因为不爱,不爱所以反感,不爱所以无所谓,不爱所以无法将就。你走进门里,不愿出来。十年的心结,旁人解不开,而你不愿透露线索。”也许,真的会孤独终老……
高兴的是,我的s们找到了她们想要的生活。原谅我如此拙笨,说不出煽情的话。我一直笃信,良善的人都会有好的结果,善始善终。
窗外下雨了,有时候觉得一场雨,能带走一座旧城,所有的一切又是崭新的,有生命力的,你需要花费一些时间重新去了解,去探索,然后,你会喜欢它,喜欢它的人情味,烟火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