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又一次站在了这片土地,灌木的丛林与干枯的树枝装填了泥泞的泥沼,曾经那条鲜研的砖石路已经褪去了亮丽的色彩,一切都显得这般的死气沉沉,咕咕鸟拍打着翅膀从头顶飞过,这是唯一理睬我的生物。
锈腐的铁锁早就失去了它的作用,手指在陈旧木门的厚厚灰尘上留下了清晰的指印,吱吱嘎嘎的声音不知是在诉说这孤寂的岁月还是在欢迎我回家。
一切都变得陈旧,每一个步子都会惊醒沉睡了多年的尘土,虽是一种残破的景象,可对于我来说却是唯一心安的地方了。
还记得三年前,我一个人拖着皮箱走在北京深夜的马路上,手中电话上有序的排列的一那串数字,我就是没有勇气拨出去。
李清照说“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我这个人的前二十多年都过得平淡无味,这次放弃一切孤身一人来到北京,也是颇有了些楚霸王那副破釜沉舟的气魄了吧。
人总是要趁年轻做一些不可思议的事的吧,不曾波澜起伏过的人生又如何在年老时怀念呢?
人在犹豫着不知该作何选择的时候总会轻信些鸡汤般的文字话语,不过那些流传广泛的句子还真是会让人如同打了鸡血般的做出一些不自量力的事情来,而当时我竟还能天真的还以为那是一种蜕变的开始。
大概是人总会做些当初觉得正确无比后来细思却也傻逼无比的事情吧,恩,确实。
我在手机电量仅剩百分之七的时候终于拨通了肖墨宇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他声音略显疲惫,显然是还在熬夜工作着。半个小时后,他出现在我面前,我狼狈的坐在马路牙上抬眼望着他,路灯从他身后照过来,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了圣光。
肖墨宇把我带回他的住所,看到房间内的布置陈设,终是松了一口气,没有女人的痕迹。开心的转过身想给身后正在关门的肖墨宇一个大大的微笑,可却正对上他愤怒的眼睛。
压低了声音斥责与咆哮扑面而来,我从没见过他这么生气。
“你知不知道一个女孩子半夜三更的在大马路上很危险!”
“你家里人知道你在哪里吗,他们不会担心的吗?”
“你做事情不用经过脑子的啊,为什么突然一个人大老远的跑来北京。”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责骂给吓到了,一个人前往一座城市的那种孤独感突然间涌遍了全身,像是长久以来的包裹着柔弱的外壳上的细纹终于裂开,所有的泪水都在那一瞬间崩裂而出。我从来没哭过,至少从来没在人前哭过,可是这次我真的是忍不住了,我把肖墨宇当作是这漂泊的行程中唯一的港口,可是他好像并没有很欢迎我。
我发现人的勇气是可以和泪腺一起打开的。
“因为你啊!因为我爱你啊!”
【贰】
夜静的厉害,这是我在北京的第三年,其实一个人如果真想有所变化那么其实改变也挺容易的。
孟筱刚刚跟我通了电话,在电话那头哭的厉害,说是肖墨宇现在学会了酗酒,酒疯耍的很凶。看吧,人若要想堕落也不过是分分钟的事。
硬着头皮寥寥安慰几句便挂了电话,这跟我还有什么关系呢?
何况我现在也学会了吸烟,在深夜里坐在阳台上看着空荡荡的马路还有幽暗的路灯,总还是会想起当年那个不顾一切的自己,有些嘲讽,更多的是想哭。
想哭这种情感是我一直刻意压制的,可它还是总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钻出来穿透我的整个身体。
烟气从口鼻中飘散出来,腾空,还是忍不住的咳嗽了几声,这种呛人的味道我还是没能习惯。习惯这个东西有的时候还挺有意思的,你可以遗忘一个人,一个故事,甚至是一段过往,可是你就是一忘不了习惯,它是生长在你骨髓里、在你身体里扎根的东西。
可我还是在孟筱的央求下同她约定好了见上一面,我不知道做出这个决定究竟对不对,见到她又能说些什么呢,两个女人爱上同一个男人的故事着实老套了些不是吗。
咖啡屋里正放着的音乐是Almost Lover,中文的翻译是恋人未满,而我更喜欢他的另一种译法——无缘的爱人。
当我正眯着眼睛感受歌曲里的那股浓重的忧伤旋律的时候,孟筱戴着墨镜和口罩全副武装的坐在了我面前,也是,肤白貌美的她最近好像出演了几部电视剧里的小角色,这样出街也是合理。
“你是不是以为我这样是怕人认出我?”她摘下眼睛和口罩,不自然的自嘲般的向我笑了笑,“确实,我还真是怕人认出我。”
肖墨宇不是那种会打女人的男人,我深信这一点,但是我不知道孟筱脸上的伤痕该如何解释,我想她没必要用这样的方式在我面前抹黑他吧,在这场拉锯战中我早已经退出了,走的那样狼狈,孟筱还有什么可不满的。
孟筱和肖墨宇早在一起过,那还是在高中的时候,两个人都年轻冲动,意外怀孕也像是青春片里必备的桥段。记得当时孟筱打胎的钱我还帮忙凑了一部分,可是谁能想到那是孟筱唯一一次做母亲的机会。
也就因为这个原因,肖墨宇才会对孟筱一直怀有愧疚,也是这样,我才会在孟筱再次出现在肖墨宇面前的时候黯然离场,有时候命运总喜欢这样开玩笑。
我是很爱肖墨宇,爱他不仅仅因为他完美的外形俊朗的容颜,还有他的君子风范绅士风度,谈吐间的翩翩气质更是令我着迷。重要的是他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虽然在年轻的时候做了些不太成熟的事情但是他决不是一个会逃避的人。
纠缠在我与过去中实在把他拉扯的厉害,我不忍心啊,所以我离开。
【叁】
肖墨宇出现在我家门口我还是很意外的,只不过他发型凌乱衣衫不整,手中还握着只喝的只剩下瓶底的酒瓶。
我不想与这样的他有任何的交谈,这不是我印象中属于他的模样,可是浓重的代表堕落的腐朽气息却扑面而来,他瘦了,单薄皮脂下的骨头硌的我格外的疼。
我这个人做过许多不理智的事情包括三年前荒唐的远行,可是我格外清楚我当初在三个人的痛苦拉扯之间剥离出来的这个行为有多正确。
记得小的时候特别喜欢邻居家的小狗,每每路过的时候就会去抚摸它的毛发然后抱抱它,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已经相处的很好了,可是有一次我和邻居家的小女孩起了争执,那条小狗没有半分犹豫的咬了我,如同本能般保护了她的主人。
之后外婆告诉我,这世上有些东西天生就是不属于自己的,强求也没用。
我们的生命日复一日,故事里的人物如同转盘上的指针一样相聚又分离,这一切都是早就调设好的程序,故事的目录和大纲都已经用浓墨打印了出来,你还能指望着它的情节有这怎样的改动呢。
就这样吧。我对自己这样说。
“你醉了,我叫孟筱来接你回家。”
三年前他慷慨的把我接回了家,三年后我却狠心的把他关在了房门之外,恩,是挺绝情的。
【肆】
小的时候爸爸妈妈离婚了,可惜他们都不想带着我这个小累赘,都极力的把我向外推,仿佛我是这时间最恶心的东西只要碰到就会染上一身腥臭一样。
应该是从那时开始的吧,我的性格出现了缺陷,我害怕融入人群之中,我害怕选择与被选择,因为我一直坚信我永远都是那个多余的人,永远会是会随时抛弃的人。
我把自己生生的活成了刺猬,用厚重锋利的刺把自己保护的完完整整,可是我还是不小心把肖墨宇放在了我的心里,那个我浑身上下最软弱的部分。
如果有人能伤害到你,那么一定是你先给了他伤害你的机会。
我深信这个道理,所以我不怪他,如果真的要找一个错误出来,那么就当是我没保护好自己吧。
【伍】
随手把覆盖在床上的苫布掀起,仰身躺在了那张已经破旧了的床上,被褥里还残留着熟悉的气味,或许是我的心理作用吧,可是这份安心的感觉不会错,我真的丢失掉这种感觉好久好久了,久到我差点把自己也随手给丢到繁华的北京城里了。
我最后是由外婆给养大的,没人要的孩子孤独又害怕的站在人潮拥挤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不知道哪一条是可以通向有父母有爱的家。
绝望的泪水都快要把她小小的身子给淹没了,那种被人扼住了咽喉般的窒息感几几乎让她晕厥,终于,有一双年迈的有力的大手将她从无尽的绝望孤独与害怕中拉出来,把她结结实实的拉到一个温暖踏实的怀抱中,给了她一个家。
外婆的小屋是我最后的盔甲也是我最后的软肋,我好像终于明白了当初自己为什么要选择一意孤行的去北京了,因为那年外婆去世了,我真正的什么都没有了。
这么缺爱的我失去了整个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亲情的缺失使得我极力的想用爱情来填补空洞。
可是我还是什么都没有了,我是一个注定孤独的人。
【陆】
阖上眼渐渐的进入梦乡,梦里外婆坐在庭院树下的老树下,我牵着肖墨宇手把他介绍给外婆,告诉外婆我找到了能托付终身的人了。
梦里阳光很好微风也不错,我爱的人都在身边。
都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