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中作者写道,他看一部电视剧时,感觉有一个地方很美,这个地方令他心驰神往。后来才知道这个地方原来是自己的老家。我想,他一定很多年没有回家了吧,就算回家了也没有好好地看过自己的家乡吧,否则连自己的家乡怎么会看不出来哪?
现在我也很少去看看自己曾经生活和玩耍过的家了,甚至我现在都不敢回去看看自己之前上过的小学、初中或高中,我是没有勇气的。也许那里有太多的记忆是刻骨铭心的,有太多的记忆是无法抹去的,可是如今我正站在我家乡的位置,我回到了原点,哪怕之前是多么不愿意。
我毕业时,找工作时,急功近利地找了好几份工作,现在又站在了我高考时的起点,从事了那个我当初为之魂牵梦绕的行业。
现在我又重拾起自己曾经放弃的梦想——写字。真奇怪,高考填志愿时,以为自己终于摆脱了语文的枷锁,终于可以有了自己的一片广阔的天地。后来,才发现,文字对于我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文字那么简单了,它已经成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我更发现,原来这么多年自己一直对文字是那么情有独钟,哪怕再多的人喊我zuo,哪怕有人喊我出相,可那又怎么样哪?这不就是我喜欢的生活吗?
有时候觉得自己的生活挺戏剧化的,没想到自己的恋爱又再一次回到了原点。我和他认识了7年,之前因为小的事情分手,现在又重新牵手,感觉生命有时真得永远捉摸不透,像个谜一样。
我想起了莫文蔚41岁时嫁给了自己的初恋;王菲和谢霆锋分分合合,合合分分之后最后又重新在一块了,忽然感觉:有时候,走着走着,不知道往哪里走时,竟然不知不觉地兜兜转转又转回到了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