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火车站的角度来讲,该名旅客强行扒阻车门,造成列车发车晚点,影响了车站的正常工作,也耽误了其他乘客,任何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都毋庸置疑;但从学校的角度来讲,是否就应据此对该教师进行停职处理,还有待争议。
几天前,朋友告诉我,因为一些私事,她被客户投诉,作为一名前台工作人员,个人形象无比重要,客户要求主管领导将朋友辞退,得到的回复是:从工作角度来讲,小A没有出任何差错,也没有违反公司的任何一条规章制度,我没有理由将她辞退。那一瞬间,我其实很羡慕她有这样的领导,更重要的是她在这样一个讲规矩,讲道理,保护员工,尊重员工的人性化的公司。
同样的道理,材料中的学校之所以会开除该名教师,无非是因为各种舆论甚嚣尘上,对学校造成了不良影响,一时间被推上风口浪尖,而学校又急于与其撇清关系,置身事外。
就事论事、一码归一码的道理亘古未变,身为旅客,该女子的行为确有不当之处,但评判的标准应当是相对应的铁路运营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若真如该女子所说,在教学上她没有任何失职之处,那学校又是根据哪一条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停职呢。
现如今,我们倡导企业、公司应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每一个个体,激发个体创造力,这不但是对团体中每一个组成人员的尊重和保护,同事也是提升企业文化底蕴的重要途径,那么作为教书育人,文化传播的重要担当者—学校,是不是更应该率先垂范,给社会及个人做出榜样?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纵是为人师表,但也不过是个普通人,犯了错,就应该批评教育,对其进行积极引导,而不是以偏概全、全盘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