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喝酒,不是嗜瘾那种喜欢,是单纯的喜欢。今天有盘炒嘎啦可以是理由,有盘青椒大肠是理由,麻辣火锅是理由,甚至几根快过期的牛肉干也是理由。因为喜欢,别人的女人约着下次一起逛街的时候我总是说“下次一起喝酒呀”所以亲近的人甚至到了人尽皆知的地步。高小姐动辄便说“你这个量,我不敢试”但是高小姐是个量小且胆大的女人,好几次嘴上说着不敢事实上每每都跃跃欲试,我想终有一天我要把她喝得心服口服。看啊这个词——“终有一天”多么凄凉的一个词。我们的遗憾何止一杯酒,我们还有一次没有第三人的旅行,一次不睡的夜,一场带着暖炉的雪……华小姐曾不止一次戏谑我是个“酒蒙子”其实不然,跟华小姐、黄小姐喝酒的次数是最多最多的,但是仅仅是次数而已,顶多算个浅尝辄止吧。看看跟他们这些最亲密的人却从来没一次尽兴过,反而一次次醉倒在一些远近适中的人面前。或许想的是,即便是失态也是在一些不会太在意我们的人面前把。网上说,人总是把最糟糕的一面留给最亲近的人,比如坏脾气,那可能是源于一种安全感,因为觉得无论怎么放肆都不会失去对方。可细想想人又何尝不是把最最好的一面留给最亲近的人呢,比如我似乎从没有一次因为喝酒在最亲近的人面前失态过,可能是因为不舍得让他们为我担心吧。雪梅有一次微醺着说“亲爱的,我说跟你喝酒说了很多年了,可是从来没有一次成功过”话里居然透露出了几多心酸。雪梅最初是我儿子同学的妈妈。原本我们是家长和家长之间的关系,兴趣相投也罢人格吸引也好,总之我们变得很亲近,到如今变成了很少联系,很少一起坐坐的却很要好的朋友。很奇怪的定义对吧,可是就是这样的。雪梅在我眼里是个全能型女强人,善良、正直、乐观、开朗、温柔、博学、睿智……我想一切美好的词语都可以用来形容她吧,每一个她出差高速上的电话总是匆匆忙忙,每次忙里偷闲的小聚也是急急火火。于是我们约了好几年的酒一直没喝成。孩子从一年级长到了七年级,匆匆的七年时光呀你确实是欠下了这笔账债,长吁短叹一番,终于不忍怪罪彼此的行色匆匆,你我皆是凡物,皆不能摆脱凡事的束缚。
罢了,只道一句:来日方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