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班,捡了一部九成新的苹果12,在路边等了一会不见失主,就先去附近的单位上班,刚到单位,对方打来电话,不问原由的骂了我一顿,我气得真想关机,后来我做了一件事,不仅成功化解了尴尬,还收获了一个大红包。
我今天早上坐地铁上班,出了地铁口,正好看见一辆助力车停在那儿,不过车筐里还有个塑料袋子,我以为是装的垃圾,正准备扔了它,拎起来才看见里面除了一个面包,一袋牛奶和一个鸡蛋,两个橘子外,居然还有一部苹果手机,看外形像是苹果12,可惜上了密码锁,也无法和手机主人取得联系啊。
这是谁丢的呢?我左右张望也不见有人回来找。这么贵重的手机,万一里面有重要东西,被坏人拿走,可就找不回来了。可是我也快要上班了,怎么办呢?灵机一动,我把手机装到了我包里,我扫开车子,骑上就走。10分钟后,我就到了单位楼下,还了车子,赶紧打卡,还是晚了五分钟。好郁闷,我的全勤奖200块可能就这样泡汤了。
这时,一个陌生的电话铃声响起,我情绪低落地拿出那个捡的手机,接了起来:“喂,你好……”
不容我多说,对方怒气冲冲的对着话筒就是一通大骂:
“哼,你终于敢接电话了!灰个跑,我告诉你,我手机有定位,你跑哪里我也找得到你。你等着,一会等我们找到你,看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小心我告你!!!”
他骂完居然直接挂了电话,我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唉,我摇摇头:真的是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这是什么人啊!真想直接关机了事。想了想,我留下一个便条,和手机一起直接交给了一楼大厅的前台,并简单解释了几句就上楼工作去了。
我那张便条是这样写得:
“这位男士,您好。我是在地铁口的车篮子里捡到的这个手机,大概等了20分钟左右,为了我自己上班不迟到,我就把手机私自带到了我们单位,我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者,全勤奖200,我真的不想就这么被扣了。或许是我骑车时,您正好打电话过来了,我没有听到,所以,引起了您的误会吧。您的这通电话,让人心里真不舒服。如果,您觉得我错了,请告诉我正确答案,是关机让您定位也找不到?还是放在车篮不要理会?亦或者是请假在原地等待您找过来?联系电话133******10,徐女士。”
大概10点钟的样子,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居然是个女人的声音,她说:“您好,我是丢手机那个人。我老公脾气暴,您不要和他一般见识啊。这完全是个误会。今天早上有份企划书,领导着急要,催的我也着急,骑车到地铁口,只顾着拿电脑包,忘了拿那个塑料袋了。到了单位才发现手机也不见了,赶紧拿同事手机给老公打了个电话。他说电话通着,就是没人接,一连打了好多个,都不接……他以为手机被坏人捡着了,这才出言不逊。”
我心中的那股怨气稍稍消了点,没好气的说:“那你老公脾气也太暴躁了点吧?就不能动脑子想一想。如果我是坏人,为什么不关机?还在那等你们打电话来找?”
她陪着笑,连说:“是、是、是。您也别生气了,后来我也是这么给他说的,他说一时着急,打了好几个电话又不接,还以为是有人想乘机敲诈勒索一笔,所以想吓唬吓唬您,没想到是误会您了。那个,看到您留的纸条,他也很不好意思。给前台留了200块钱,聊表歉意,给您压压惊。您别忘了过去拿啊,我就不打扰您了。再见啊。”
这会儿换作我不好意思了,连说“既然是误会,说开了也就好了,不用给钱,不用给钱,真用不着……”
可是,没等我说完,人家已经挂了电话。唉,这夫妻俩,还真不愧是夫妻,连人说话的机会也不给。
大家说,捡了别人手机怎么处理合适,人给的这200块钱,怎么办?
丢了手机,谁也着急,尤其还是好手机,但我们也不能不分缘由,恶意揣测别人的用心吧?
捡到别人物品,理应归还。
捡手机这个行为是不犯法的,但捡到手机拒不归还是犯法的,手机价值达到一定程度会构成侵占罪(遗忘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 不当得利
没有合法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 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害财产权的民事责任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按我国法律,如果这个遗失手机价值超过5000元,失主可以报案起诉的,所以最好第一时间交给警局或所在场所的工作人员,失主不想要了除外。
综上所述,丢了手机千万不能据为己有,一定要想办法归还哦,实在不行,最方便的办法就是报警处理哦。
大家记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