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白鹭》篇
与好友芳一起参加统编小学语文五年级教科书培训,拿到新书,翻开来看,第一篇就是名家名篇:郭沫若先生写得《白鹭》。
细细读去,禁不住啧啧赞叹,到底是名家写的,哪儿哪儿都好!流畅的语言,生动的画面,细腻的情感,随性地反复用“那”字,让人不但不觉得啰嗦,反而更加体会到作者对白鹭喜爱之情的递增。也只有郭沫若这样的大家才能肆意地行文吧!
看完全篇,与芳窃窃交流了以上的感受,同时也提出了我的困惑,我在文章片段的纠结:
那雪白的蓑毛,那全身的流线型结构,那铁色的长喙,那青色的脚,增之一分则嫌长,减之一分则嫌短,素之一忽则嫌白,黛之一忽则嫌黑。
这一段文字,我实在弄不清楚“增之一分则嫌长,减之一分则嫌短,素之一忽则嫌白,黛之一忽则嫌黑”四小句中的“之”指的是什么?是指前边并列的四种事物呢?还是其中的一两种事物呢?这段话可真让人费思量!
比如可以用长短来衡量的只能是白鹭的结构、喙和脚。可以用颜色来揣摩的只能是白鹭的蓑毛、长喙和脚。分析后再来理顺一下作者意思,难道是说白鹭的结构、喙、脚“增之一分则嫌长,减之一分则嫌短”;白鹭的蓑毛、喙、脚“素之一忽则嫌白,黛之一忽则嫌黑”?
忽而说长度,忽而说颜色,主语的交叉,谓语的交叉,是不是有点混乱呢?让我想到了一部电视剧《上错花轿嫁对郎》,剧名出示时就是用动画的效果是把“对”与“错”两字摘过来,摘过去。
芳认为是描述这四种事物的。我则认为如果是描述这四种事物,那郭老的行文就有逻辑不清的嫌疑。
回家后,拿了新书让女儿把《白鹭》一文读给我听。女儿读得声情并茂,从读中就听出她对这篇文章的喜爱。读完后我问她有什么感受。她说文章写得很美。我又问她有没有读出点疑惑?答说没有。于是我指着这段话文字,女儿也把注意力聚焦在这里:
那雪白的蓑毛,那全身的流线型结构,那铁色的长喙,那青色的脚,增之一分则嫌长,减之一分则嫌短,素之一忽则嫌白,黛之一忽则嫌黑。
我告诉她我的困惑。女儿又重新读了读这段话。仔细推敲后认为应该是指“那青色的脚”,因为只有“脚”才说得过去。她还从美术绘画的角度帮我诠释了“素之一忽则嫌白,黛之一忽则嫌黑”。大意如下:
青色在美术里是一种介于紫色和蓝色之间的一种颜色,黛青色是中国画里常用的一种颜色。“素之一忽则显白”是指白鹭的脚如果颜色画得再淡一些,就显得比较苍白,“黛之一忽则显黑”,如果画白鹭的时候把它的脚画得墨浓了,那就会显得比较生硬。
而且教给我读这段话的时候,要在“那铁色的长喙”后面作稍长的停顿,这样就能突出后面句子是写“那青色的脚”了。
我听了直夸女儿,说下午见你芳姨说给她听。但我心里最想的还是和郭老直接对话,唤醒沉睡的郭老:
“请告诉我,'之'究竟指的是什么?”
见到芳时我就迫不及待地说出了女儿独到的见解。本以为芳也会非常认同。结果她只是轻轻地说她不认同我女儿的见解,认为“增之一分则嫌长,减之一分则嫌短,素之一忽则嫌白,黛之一忽则嫌黑”就是写的白鹭。
我刹那间顿悟了。啊!啊!我明白了!明白了!这一段话都是写“白鹭”的,四个“之”字都是指的白鹭。
我们俩都为解除疑惑而欣喜。
回家说于女儿,她也表示赞同。
晚上躺下来再读《白鹭》,不觉哑然失笑,还是读书不仔细,断章取义惹得祸,因为郭老在前文就写到:
白鹭是一首精巧的诗。
色素的配合,身段的大小,一切都很适宜。
而我纠结的这段文字不就是对第二段“色素的配合,身段的大小,一切都很适宜”的进一步阐释吗?就像女儿说的:
不要轻易挑战名家名篇,他怎么写都有理。
写于2019年8月30日
星期五 晴空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