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智能手机还不普及,还是人手一个诺基亚的那个年代。学生之间,是很流行写情书的。
可是她,没收到过情书。
一直是埋头读书听妈妈话的乖乖女。不打扮,头发永远是凌乱的,衣服也穿姐姐剩下的。
不知什么时候起,她发现同桌的女生常有莫名来信,淡雅的信封,粉红或者粉紫,没贴邮票,也没有寄件人,只有同桌的名字。有时候一天一封,有时候隔几天没有,一来就是十几封,那样一沓刺眼地放在桌子上,谁路过都要侧目。她能清楚地看见,同桌躲在书堆后面读完信后脸上的羞涩和喜悦,那让她印象深刻,真是美妙的表情。
内心不知名的波动很快被源源不断的模拟试卷淹没,同样是很快,她毕业了,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
暑假的时候去实习,跟在一个比她大三岁的男人后面打下手。偶尔跌跌撞撞出点岔子,男人只会笑笑,随即帮她解决。可是她觉得自己并不是笨,只是做事太“用力”了,显得自己好像是因为傻才这样。公司有时候会组织去海边骑行,他主动叫上不会骑车的她坐在他的后座。海风吹过的时候,心情也被涂抹成了湛蓝的颜色。
她喜欢看书,得空读点上个世纪的西方小说,羡慕小说里男女之间的社交方式。男人说自己从小语文不好,也很少看书,叫她给他多讲点故事,她就给他读《傲慢与偏见》,给他介绍她最喜欢的作家简·奥斯汀。告诉他简·奥斯汀因为没能嫁给自己最爱的男人,就选择了终身未嫁。男人听后非常惊叹。
实习结束的时候男人说我们写信吧,我想练练我的文笔。她说好啊,给了他学校的地址。
不久她便收到一封信,信封上的字有些扭曲,字体也很笨拙,但看得出是很认真写的,因为印痕很重。可惜信封不怎么好看,这颜色真土,她心想,为什么邮局寄信都要统一信封呢?
拆开信封的时候她惊了一惊:里面还有一个信封!一个粉红色的信封,上面有大大的红心图案。
她快速的拆开来看。信纸,居然是粉蓝色的,还有唯美的情侣插画。
吓到了吧?我不知道该用什么信纸写情书呢,只好跑到中学附近的文具店去,看到那样的信封和信纸,就拿来给你写信了。会不会很俗啊?呵~俗也没办法了,只怪我在这种事情上没什么天分,又想让这封信显得隆重些。
你知道吗?你走以后,我每天除了吃饭和工作,其他时间都是在想你,就好像每天都要做的功课一样。我没什么文学细胞的,这阵子却突然感物伤怀起来(这个词用得对么?),看到树叶飘落,也会想起你的身影,常常在脑海里浮现你的举手投足。那天给你发短信,你说你刚上完体育课,很累所以要睡了,我就会想象你睡着时安静甜美的样子,想着的时候还会笑。呵呵~感觉自己是中毒了。你不会笑我吧?
原谅我文笔太差,写不出多少优美的句子来。那天看到一首诗,就抄几句来表达一下:
我想你是一艘小船,而我是大海
无论我是宁静还是汹涌,你都会在我的怀里。
无论你想去哪里,看什么样的风景,
我都在你身边。
想你的:宇。
拿着信纸一动不动的她,眼泪哗哗地流下来,发现模糊了眼睛,才想起来赶紧擦干,趁没人看见,偷偷把它藏进了抽屉。就像高中时羡慕过的那个女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