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姣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程煜:
现在是晚上十一点半。
今天回家的时候,我看见院里那株垂枝樱已经凋谢了,粉白的花瓣散了一地,像少女舒展开的裙摆。
或许是觉得可惜了那些只存活了两周的花瓣,我拦住正在清扫花瓣的阿姨,挑了两片夹在笔记本里。
那株垂枝樱是你种的,种之前你并没有告诉我。
那时你的身体已经很差了,瘦了近四十斤的身体就像一个空架子,衣服飘飘荡荡地挂在你身上。你变得很虚弱,走路都得杵着拐,走两步就停下来喘气,仿佛这几步就足以耗尽你的所有力气。
你常说是你作恶太多,因果轮回,遭了报应。
我说,是啊,程煜,你活该。
你点头不说话。
后来你带我来到尚还是幼苗的垂枝樱前,你杵着拐,肩膀松松垮垮地耷拉着,冲着我神气地挑了挑眉,犹如一个得志的少年郎,殷殷地等待我的夸奖。
程煜,那是一年六个月零五天前,距离你离开这个世界还有八个月。
程煜:
我们相识于2006年的春天。
我至今仍记得程家大院的春景。
程太太酷爱垂枝樱,于是程老先生就在院子里种满了垂枝樱。每到春天樱花盛开的时节,那些樱树上便攒满了一簇一簇的粉白温润的花瓣。与那些潮湿的青草的味道不同,樱花的味道想来定是香甜的,于是一到这时节,院里便是蜂蝶成群,围着樱树转圈,一道阳光洒下来,美得如一幅油画。
我就是在这样一幅画里第一次看见你。
那天的气温刚刚好,空气中酝酿着鲜花似的香甜。你指间夹了一支烟,身上的衣服不是衬衫的边缘垂着几条夸张的银链,就是牛仔裤破了几个大口子。你懒懒散散地靠着樱树,背影颀长。
或许是因为你的烟浑浊了周围的空气,让我走过你身边便不住地咳嗽。总之,第一次见你我便不喜欢你,甚至说,讨厌你。
那时的我早就对你的事略有耳闻。
你是程家二少爷,同许多家庭的老二一样,你不如大哥备受期望,也不如老三备受宠溺。程家三个儿子里,你是最不受重视的那一个。
听陈妈说,你从小便性格孤僻,独来独往,程老先生觉得你为人处世的能力太差,不太登得上台面,许多宴会酒局都不携你一同去,只带着程笠和程骅两兄弟。父子三人风风光光地出现在媒体面前,以至于许多榕城本地人都以为实体产业大亨程老先生只有两个儿子。
后来你上了高中,认识了一些社会上的混子,于是越发变得不学无术。
程老先生是个优秀的商人。程氏是榕城本地的老企业,以房地产发家,后来开始主攻实体经济,又与传媒,娱乐行业有频繁的经济往来,于是这么多年来程老先生算是在榕城日报上独居一隅,经常能在报纸上看到关于他的采访。
而你呢,你仗着自己那副好皮囊,不过十八九岁的年纪就花边新闻满天飞,三天两头地上娱乐头条。
后来听说程老先生和你断了父子关系,只有程太太还记得每月往你账户里打钱,每周打电话唤你回家吃顿饭。
程煜,你的过去并不光彩,随手一翻那几年的新闻报道就能看到你的各类丑闻。你软弱无能,一事无成。
可笑的是,在很多年后每当我和你吵完架,你总会在夜里偷摸摸地钻进我的被子,不顾我的反抗无赖地把我抱进怀里,闷闷地说:
“阿稚,从小就没什么人爱我,所以你多疼疼我,好不好?”
可是程煜,你一直不明白,世上不幸的人那么多,不是人人都像你一样自暴自弃。
程煜:
程煜,前些天我处理了学校里的一起校园暴力事件。
为首的男生用小刀在女生脸上划出一道道的血痕,我赶到时那孩子的伤口还在往外渗血,我能看见她皮肤下鲜红的血肉。
我将手帕捂在她的伤口上,送她去医院的路上,她一直很平静,脸上看不出一丝波澜。只是在医生给她上药时,她轻轻问了句:
“江老师,会留疤吗?”
“不会,你还会和原来一样漂亮。”
说这话的时候,我几乎不敢看她的眼睛。这样深的伤口,我和她都明白,就算愈合了,也回不到最初那般光滑平整了。
似乎时间已经过去了太久,久到我几乎很少想起自己也有过这样一段经历。
可是程煜,这不等同于忘记。伤口愈合了,可疤痕还在。
那是2007年的秋天,我17岁。
那年程太太上吊自杀的事闹得榕城满城风雨。那段时间,无论买榕城哪家出版社的报纸,总能看见类似于“程家夫人”,“程家江姓保姆”,“程老先生出轨保姆”这样的字眼。
我知道母亲同程老先生的事,所以并不觉得意外。我的母亲是个风情万种的美丽女人,但这也注定了她的洒脱浪荡。
程煜,你记得我对外总说我的父亲在我出生那年就去世了吗?其实这是我胡诌的,我根本不知道我的父亲是谁。我只是我母亲风流的一生中一个小小的意外,我和她之间并无太多感情可言,她肯冠予我她的姓氏,带我进入程家,就是对我最大的恩赐。
程太太的白事在秋天的一场大雨中匆匆结束。在程家上上下下的人的横眉冷对和整个榕城的谩骂声中,我的母亲在一个雨夜偷偷离开了程家。
那是一个漫长的雨季。我想她一定是淋着雨离开的,因为她把伞留给了我,就放在我的书包旁。
后来程老先生找我谈话,他神色如常,语气平稳,仿佛程太太的死并没有为他带来多少悲伤,仿佛那满园的垂枝樱是他种给另一个女人的。他以一个商人的口吻同我分析利弊,我是文科生,但大致能弄明白他的意思。
他的手上有资本加持,有能力把程太太自杀的事压下去,只要我保证对外封口,不承认程太太是因为接受不了程老先生出轨而选择自杀,程家就能保证一直为我提供学费以及生活支撑,一直到我大学毕业。
我的母亲是个精明的女人,我也是。我知道这样的交易对于我来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2007年的秋天,雨季冗长,乏味。我撑着母亲留给我的伞,一个人上学,一个人放学。
直到某一天下了晚自习,我为了抄近路挑了条并不熟悉的小巷,你叼着烟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慢慢地逼近我,然后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目光凶狠得像一头猛兽。
“江怀玉呢?”
“不知道。”我故作镇定地绕开你。
你一把抓住我脑后的马尾辫,恶狠狠地把我往后扯,我一个踉跄,身体狠狠砸在了身旁的石灰墙上。
你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一个烟圈,“别等我发火,你妈哪儿去了?”
程煜,你知道吗,我看着当时绝望又无力,只能来找我撒气的你,只觉你既可怜又可笑。
我不觉嘲讽地勾了勾嘴角,“告诉你了又怎样,你敢去杀了她给你母亲报仇吗?你敢吗?”我笑道,“你不过是个没人在意的废人,只会在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身上找存在感。”
我的一句话仿佛触到了你内心深处最敏感的神经末梢,你疯了一般掐住我的脖子。雷声,雨声,风吹过破旧纱窗的嚓嚓声在我耳边呼啸而过,我望着你被绝望,羞耻和愤怒折磨得几乎快要变形的脸,平静地闭上了眼。
那一刻我是真的想下地狱,可你没给我这个机会。在意识消失之前,你放开了我。我倒在地上大口地喘着气,你蹲下来,狠狠地捏住我的脸,仔细端详了一阵,流里流气地笑道:
“长得倒和江怀玉有几分相似。”你扔掉手里的烟头,又抽出一支烟,用手挡住雨,点着,吸了一口。
“你妈爬上了老爷子的床,那你呢?你想爬上谁的床?程笠,程骅,还是我?”
雨越下越大,我几乎快要睁不开眼睛。你用手压着我的身体,抹去我脸上的雨水。夜里的气温愈来愈低,我不住发起抖来,猛然感到脸上一阵强烈的灼烧感,我失声尖叫着,灼烧感一阵接着一阵,似是要把我拖进这茫茫黑夜。
程煜,后来你总是忏悔,在我脸上留下烟疤是你这辈子最后悔的事。你要带我去见国内国外最好的整形医生,都被我一一拒绝了。
程煜,没有什么伤疤是可以完全消失的。
我要留着这几个疤痕,一遍遍地提醒你曾做过的错事,一次次地用我的伤痛来折磨你。
程煜:
程煜,你该知道我有多恨你吧?
十七岁的年纪,你在我脸上留下三个烟疤,以至于后来的很久很久,在面对我喜欢的男生时,我都不敢抬头正视他的眼睛。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能听见在自己身后响起的那些细碎而尖利的言语,无非是关于我的母亲和我脸上突然出现的三个丑陋的疤痕。
我尽量不让自己在程家白吃白喝,于是主动揽下了许多家务活。为了不耽误学习,我都是在晚上做完功课之后才下楼干活,一直干到凌晨。而凌晨,正是你结束了一天的娱乐后的回家时间。
你经常喝得烂醉如泥,掏出钥匙在锁孔里转了一会,打不开,便用拳头一下下地砸门。我去给你开门,扑面而来的是你满身的酒气和暧昧不清的玫瑰香水味。
你推开我往沙发走去,一滩烂泥似的倒了下去,一翻身,才瞥见穿着围裙拖地的我。你掏出烟开始抽,落下的烟灰全部被你掸在地上。我一声不吭地过去清扫,见我这样好脾性,你讥讽道:
“甘愿做个清洁工也硬要留在程家,三道疤,你的野心还真不小。”
“三道疤”是你给我起的外号。自从我的脸被你用烟头烫出了疤痕,你就一直这样叫我。
我无心同你解释,收拾好地上的烟灰便起身离开。你气急败坏地拉住我的胳膊,力度大到我差点落下泪来。
但我终是没有哭,只是定定地看着你,或许是被我的目光骇住了,你手上的力道明显松了松。
“上梁不正下梁歪,何况你妈还是个那种货色,灰姑娘是不会变成公主的,你明白吗?”
我没有反抗,乖顺地点了点头。
“明白。”
程煜,在程家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提醒我,要时刻保持理智,不要跟自己的前途过不去。
我就像一只被困笼中的鸟儿,程家对于我来说就是一个牢笼,而榕城,则是一座更大的监牢。我要接受人们的喂食,在笼里生存,成长,逐渐变得强大。
我坚信,总有一天我会飞出这笼子,去追随我想要的生活。
程煜:
记得我二十三岁生日那年,你为我做了一碗长寿面。
向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你腰系围裙,手戴袖套,光是在把面端上桌的过程中就被烫了好几次。
你眨着眼睛欣喜地看着我,问我味道如何,我小口小口地吸着面条,微微点了点头。
你如释重负般地长舒一口气,笑道:
“原来总让你帮我煮面,以后你要是夜里饿,我也能煮给你吃了......”
后来你说了些什么我已经记不大清了,因为我那时的思绪早已飘到了更遥远的过去。
那时你在程家想尽了办法折磨我,去学校张贴辱骂我和我母亲的大字报,凌晨三点把我拖起来给你煮面。
我知道你并不是真的想吃面,因为早晨我总能在垃圾桶里看见我昨晚煮的面条。你不过是故意折磨我罢了。
因为你,我晚上总是不能睡好,白天得提起精神听课,晚上回来还得干活,半夜又被你拖起来煮面。
终于有一天,凌晨两点半,我倒在了灶台旁。
我不知道是谁把我抱回了房间,又是谁在我的额头上敷了热毛巾,或许是你,又或许是起夜的陈妈,这都不重要。
我只记得那双手很温暖,让我想起小时候生病时,母亲那双给我敷毛巾的手掌也是这般温热,像是被太阳晒过的棉被那样暖烘烘的。
迷迷糊糊中,我竟然有些想她。
我觉得自己像是哭了。我伸手抓住那双温暖的大手,紧紧地握住,我想让她别走,别留下我一个人。
可那双手还是从我手中抽离了出去,像是受到了某种刺激,猛地一下抽了出去。
第二天我睁眼,一眼就看见倚在门框边的你。
像是没料到我会突然醒来,你的神情闪过一丝不自然。
你极为不屑地冷哼一声,看也没看我一眼便离开了。
我看见床头柜上的瓷碗里盛了一碗药,许是放了很久,已经凉透了。我不管不顾地端起就喝。
喝完我便下床找校服,收拾书包时竟发现隔层里被塞了两包感冒灵。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你都很少回程家,程老先生本就不大管你,程太太去世后,程家就更没有人会在意你的去留了。
你在外面一呆就是一两个月,那段时间我休息得很好。在高二升高三的考试中,我以年级第二的成绩进入了学校的冲刺班,又获得了去北京的B大参加英语竞赛的选拔资格。
这场竞赛的重要性我再清楚不过,拿到一等奖的人可以直接保送到B大的商务英语系。也是在学校组织的培训课程中,我认识了吴冕。
他话不多,常常一个人坐在角落里背单词,他说着一口标准而流利的美式英语,声音低沉如大提琴,听起来特别悦耳。于是我总故意坐在他的身边,想多听听他念单词。
我们之间并无太多话可讲,偶尔借支笔,借块橡皮,后来会互相借借笔记,一来二去,我和他便熟络了起来。我们总是在教室学到天黑才收拾书包准备离开,于是便每天作伴一起回家。
那时正值夏日时节,夜晚的树梢传来阵阵知了的叫声。我和他就在这样的声音中聊天,他低头看了看我,笑着说:
“江稚,你别老低着头。其实你脸上的胎记挺好看的,很有辨识度,只有江稚才会有。”
我缓缓地抬起头,他的眼里像是攒着点点星光,那么明亮,那么美好。
我没告诉他其实这不是胎记,而是疤痕。
谁也不愿意在喜欢的人面前揭开自己的伤疤,让伤口赤裸裸地呈现在他面前,像是在对他说,看,我有多么不堪。
“江稚,我们一起努力,一起考去北京好不好?”
他递给我一个笔记本,告诉我里面有想要对我说的话。我接过笔记本,紧紧地抱在怀里。
在后来的高三生活中,那个笔记本一直是我最坚实的精神支撑。每当我无力或是绝望时,我就会拿出来看看。
他为我写下的每一句告白,每一声鼓励都真诚而温暖,他的字刚劲有力,就如他的人一般挺拔正气。每翻过一页,我都会小心翼翼地把书页抚平,如同爱惜一件宝物般疼惜它。
直到有一天,我看见你坐在我的床上,用你那习惯了用来夹烟蒂的手随意地翻着本子,我几乎来不及思考便冲你扑过去,一把抢过笔记本藏在身后。
“发什么神经?”你不满地皱眉。
我没说话,默默地转身把笔记本锁在柜子里。
“谈恋爱了?”你慢慢地踱到我身旁。
“没有。”
你不屑地笑了笑,用极其轻蔑的语气说道:
“程家的三个还不够,还去外面勾引男人,你精力挺好。”
我紧抿着唇,等到止住了浑身的颤抖,才转过身:
“他怎么能跟你们程家的人相提并论!他不像你爸那样朝三暮四,也不像你,不学无术,欺软怕硬,如蛀虫一般浑浑噩噩地浪费生命。他有理想,有追求,有道德,知礼节,他的品质,岂是你们程家的人能比得了的?”
我看见你薄唇微抿,神色未变,眼中却似有滔天的怒火。
你一把扣住我的后脑勺,恶狠狠地吻了过来,带着宣泄的意味。
我用力地捶打你的肩膀,却怎么也推不开你。片刻之后,你放开我,声音低沉沙哑,却字字诛心:
“江稚,我亲你这一口是想告诉你,你跟你妈一样,是个谁都能亲的下贱女人。”
那天晚上我哭了很久。程煜,你知道吗,往后的无数次你想吻我,虔诚地,带着讨好意味地看着我,我就总会想起那天晚上的你,还有你说的每一个字。
就像一把刀子,想要把我的心一层一层地剥开来。
程煜:
程煜,2008年春天,我没能获得去B大参加英语竞赛的资格。
那几个月我状态极差。为了躲着你,我除了上学,几乎不出房间。我把自己闷在狭小的空间里,逼着自己记忆英语书上成串的单词和语法条例,却怎么也记不进去。
在校内的选拔考试中,我以倒数第四的成绩落选,而吴冕以第一名的成绩成功获得前往B大比赛的资格。
那段时间我每天都在恨你,我把我失败的原因全部归咎于你,却又在寂静的夜晚忽然意识到,自己不该像你这样懦弱,总把自身的问题推给别人。那时的我很清楚,自己唯一想要的就是和吴冕一起考去北京,考去同一所学校。
所以我并没有沉寂太久,便又全身心地奋斗起来。
或许是你在外面找到了新的乐子,你很少回家,偶尔回来,也没再半夜三更来吵我。
你和我就像是住在同一栋房子里的两个陌生人。
吴冕的比赛在五月中旬,他提早了两天飞去北京为比赛做准备。
尽管要准备的事很多,他依然放心不下我的状态,每天晚上给我打电话,我们在电话的两头各自努力着,我准备高考科目,他练习口语。
我每天在心里默数着剩下的时间,为我和他的未来奋斗。
十二号是他完试的日子,那天下午我偷偷跑去天台给他打电话,电话接通没多久,吴冕的声音就变得断断续续,而我隐约感到地面在震动。
“江稚?”
在他的声音彻底消失前,教学楼开始剧烈地摇晃起来,像是随时都能垮掉。我被吓得愣在了原地,直到听见楼下的教室传来阵阵尖叫声,我才意识到是地震了。
程煜,很多年后你问我,在我往楼下跑的时候,心里有没有想过你。
我说,没有,一秒钟都不曾有过。那时我的心里一片混乱,脑子里唯一出现的名字就是吴冕。
但是当你叼着烟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的确是感到了些许安心。在灾难面前,什么恨都可以被冲破。
那是我最佩服你的一次。就在所有的学生,以及赶来学校接孩子的家长都被吓得抱在一起流眼泪时,就在我觉得不会有人来接我时,你就这么叼着烟,双手抱胸地站在校门口,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在这样熟悉而又陌生的气氛里,我竟有些想哭。你走过来,看了看我身后的教学楼,说:
“搞了半天没震垮啊,我还以为你被埋了。”
你带我坐上你的车,开了一会,因为一路上太堵,你索性潇洒地把车往路边一停,和我肩并着肩走在路上。
你瞥了我一眼,没好气地说:
“不就亲你一下,至于这么成天哭丧着脸吗?”
我低着头没言语。我已经习惯了在你面前保持沉默。
见我不搭理你,你破天荒地没有发脾气。你带我去一家面馆吃牛肉面,一直到回了程家大院,你都没再对我说一句话。
程煜,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你那天为什么会来学校。
程煜:
5.12地震后,学校停了四天课。那四天我忙着跟吴冕联系,他回榕城的航班受地震影响临时取消。高考迫在眉睫,吴冕不在身边,我就像失了魂,一时有些慌乱。
一天晚上,你突然来我房间,说要我陪你去酒吧。我懒得搭理你,你蛮不讲理地把我从书桌前拖起来,一路把我拖进车里。
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你晃着手中的白兰地,用下巴指了指我:
“三道疤,下个月才高考,你慌个什么劲。”说罢,你举起杯子一饮而尽。
我反应了好一会才领会到你的意思,不等我开口,你便把杯子递到我嘴边。
“一杯下去,什么烦恼都没有了。”你透过忽明忽暗的灯光看着我,眼神挑衅。
像是在跟谁赌气似的,我接过杯子学着你的样子一饮而尽。
那是我第一次喝酒,没过一会就晕晕乎乎,歪歪斜斜地躺在沙发上。
不知睡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地睁眼,看见你开始脱外套,我强撑着起来,用手推了推你。 你不耐烦地拍开我的手,把外套披在我的肩上。
“就你这飞机场,我才不稀罕呢。”
我浑身都是软绵绵的,只隐约感到你把我背在背上。初夏的晚风吹在我脸上,我的脑里一片混乱,思绪就像一团杂乱的毛线球,我想叫吴冕的名字,可不知怎的就叫成了你的。
“程煜......”
“程煜......你放过我。”
你好像微微停了停,然后又继续走。
那是我高考前最后一次见你。高考的那两天匆匆过去,一直到我拿到B大的录取通知书,我都没再见过你。
你只在我毕业后的暑假来了几次我兼职的餐厅,每回都是点了一桌的东西,然后一口没吃地走掉。我实在觉得浪费,便每次都偷偷去后厨打包了当成晚餐。
那年,我如愿以偿地和吴冕考上了同一所大学,离开了程家。
走出程家的那一刻,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在吴冕牵着我准备上飞机时,我忽然看见机场的玻璃墙外有个身影很像你,但只是一晃而过,我不敢确定。
程煜,那是不是你呢?我没问过你,你也从未告诉我。
程煜:
你没怎么读过书,高二那年便辍学了,所以你总爱问我在大学会学些什么。我总是心不在焉地答道:没什么,就是学你该学的,做你该做的。
大三那年,我和吴冕同居了。我们一起在校外租了一套小房子,养了一只小橘猫。大三的专业课很多,我打算考研,所以总爱把晚上的公共课翘掉回出租屋复习专业课,然后做好饭菜等他下课回来。
尽管过去了这么久,我依然能依稀感受到当时的生活的幸福与安定。
我偶尔会在网上看到有关榕城的新闻,程老先生突发心梗去世了,没过多久程家大儿子和三儿子都出了意外,一个断了腿,另一个成了植物人。这样巧的事,我怎会相信与你无关。
我只是很惊讶,一向花天酒地,浑浑噩噩的你,竟会为了争夺家产这般心狠手辣。
更让我惊讶的是,在我看了那条新闻的几周后,你就出现在了我面前。
你站在出租屋门口,嘴里叼着烟,双手抱胸,定定地看着我,就像当初站在校门口一样。不同的是,你如今身上已是一身笔挺的西装。
在我关门之前,你伸脚抵住了门,顾自地进屋,环顾了一下四周,嫌弃地说:
“三道疤,你怎么想的?程家的大房子不住,跑来这破地方!”
我耐着性子,客气地对你说:
“程先生,请你出去。”
“程先生?”你转头看我,不怀好意地冲我走近,“怎么现在叫我程先生了?还记得三年前吗?你喝醉了,趴在我的背上,一声声地叫我程煜。”
我像是一下被点着了火,突然冲你咆哮,连你也被吓了一跳:
“你出去,出去!”
我开始没命地推你,你被我一步步逼到楼梯口,终于忍不住,伸出手掌想要抓住我推你的胳膊,拉扯中,我脚下一滑,跌下了楼梯。
我只记得你好像很慌乱,我从没见你这样过。你把我打横抱起来,然后开车送我去医院。
程煜,2006年,你在我脸上留下三个烟疤。2011年,我又因为你双腿骨折。你总问我为什么不能忘掉过去,和你重新开始。
可是程煜你看,认识你这么多年,你为我带来的除了无休止的折磨,再无其他任何。
我在医院住了一个月,那一个月里你全然不顾吴冕,每天都来医院看我,有时甚至在病房过夜。有护士当着吴冕的面把你当成我的男朋友,我就像被人点了要穴,失控地冲她发脾气:
“他不是我男朋友!”
你的脾气比以前好了很多,只是脸色微微一沉,转身离开了病房,并没有为难我和吴冕。
晚上你又来了,带着一个保温饭盒,来到我床前坐下,把饭盒递给我,让我喝掉里面的鸡汤。
我几乎快要被你折磨得疯掉。我垂着手,无力地求你:
“程煜,我没欠过你什么。如果你一定要觉得是我欠了你,那我现在这样,就算是还了你,你放过我,好不好?”
你目光深邃地看着我,随即垂下眼,用手里的汤勺一下下地搅着汤。
“不好。”你说。
我一时没了言语。愣了好一会才怔怔地问:
“你到底想怎么样?”
“阿稚。”你哑声唤我,那是你第一次以“三道疤”之外的称呼叫我。
“这三年我想了很多,我想......以前是我的错。”
“阿稚,其实我真的很......”你看着我,顿了好一会才说,“很喜欢你。只是这份喜欢在一开始就没能走上正途,后来就越走越偏,一错再错。”
程煜,后来我在想,你原本想说什么呢?
我想,或许是那个字太过沉重,连你也不愿轻易说出口。
“你原来总说我不学无术,但我现在不一样了,我是程氏的一把手,能赚很多钱,能给你很好的生活,我会做得比那个人更好。”
你滔滔不绝地说着,那些话语对我而言就像一个个陌生的音节,让我觉得可笑。你用烟头烫我,用最下流的言语攻击我,这些事就像发生在昨天。而你却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说自己喜欢我。
程煜,你知道你有多可笑吗?
我真的笑出了声:“那些下三滥的手段你敢拿上台面讲吗?我很早就说过,不要拿你们程家的人同吴冕做对比,你们不配。”
你不说话,只是静静地凝着我。我不再理会你,翻过身准备睡觉。
你在我床前站了好一会,走之前淡淡地撂下一句:
“你真以为那小子是什么好东西吗?”
那时的我并不能理解你的意思,直到三天后你把一叠照片交到我手里。
照片里的吴冕坐在酒吧的卡座上,在酒吧刺眼的灯光下,他正在热烈地亲吻一个衣着暴露的女人。
我放下照片,狠狠地闭上眼睛,不忍再多看一眼。
我的人生就是一场笑话,一次次地被抛弃,曾以为自己抓住了希望,生活有了盼头,到头来只会被命运耍得团团转。
出院那天,我跟吴冕提了分手。你来接我出院,我坐在轮椅上,你推着我慢慢地走着。你说你在北京买下了一栋宅子,想让我搬去同你一起住。
或许是为了报复吴冕,我没有拒绝你。
程煜,恨意真是个可怕的东西,我们都因为它干了太多蠢事。
程煜:
和吴冕分手后,带着宣泄和放纵的心情,我和你同居了一段时间。
我没删吴冕的联系方式,于是我常常故意在微博发照片,照片的一角不经意地露出你的手臂,或是一些男人的衣物。
你将公司的事全权交给董事会处理,然后整日整日地陪在我身边。
分手后,我的情绪低迷,经常神经质地冲你发脾气。我很清楚什么样的言语能够中伤你,每次说话都明里暗里地戳你的痛处。
你好像变了很多。你开始学着怎么控制情绪,我骂你的时候,你便低着头不看我,等我冷静下来,你又到我身边蹲下,一下下地帮我捏腿。
“我第一次学着怎么照顾别人,阿稚,我们相互体谅一下。”你说。
有时候我说得太过分,你也会生气,最严重的一次甚至对我扬起了手。
“有本事你就打,像以前一样。”我扬起头看你。
过了很久,你眼中的怒气一点点地平息,无力地放下了手。
我不再同你说话,你却在夜里偷摸摸地钻进我的被子,不顾我的反抗无赖地把我抱进怀里,闷闷地说:
“阿稚,从小就没什么人爱我,所以你多疼疼我,好不好?”
可是程煜,我也是没人爱的人,像我这样的人,又怎么会想要爱你?
在我的腿能下地走路后,我悄悄离开了你的宅子。
你在电话里问我有没有对你动过心,哪怕一秒钟。
程煜,我想是有的。
那天我们刚吵完架,我抄起茶几上的花瓶冲你砸过去,鲜血从你额角流下,你揪住我的衣领想要打我,终究下不去手,拿起外套摔门而出。
半夜你回来,带着满身的酒气,掀开我的被子把我从床上拖起来。你把头深深地埋在我的颈窝里,疲惫地说:
“阿稚,我什么都不在乎,我的心早就空了,空得只剩下你。”
程煜,我没告诉你,我的心一直是空的,像一片荒野,荒凉一生,从出生,到死亡,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你身上酒味很重,我也被熏得有些恍惚。
程煜,我想我那一刻对你动过心。但只是一瞬间,没到生生死那么多。
程煜:
考上B大的研究生后,吴冕来找了我。他整个人瘦了一大圈,眼眶深深地凹陷着,眼里没了以前的光彩。他说他怕影响我的考试,只敢在考后来找我。
他看着我,哑着声音求我回到他身边。
尽管他伤透了我,但我到底见不得他这样。
程煜,在感情里,你我都是世界上最愚蠢的傻子。
和吴冕和好后,我又搬回了和他原来的出租屋。
一天晚上,你疯狂地给我打电话,我看着手机里的几十个未接来电,无奈地接通。
“你下楼。不来我就在这儿站一夜。”
我没让吴冕跟我一起,因为我要和你单独说清楚。
见我下楼,你的眼睛亮了亮,冲我走过来。
“你走吧。”我平静地说。
“跟我回去。”你固执地来拉我的手。
我摇了摇头。
“阿稚!”
“程煜,你走。我要嫁的人是吴冕,咱俩没可能。”
这么多年,好像我对你说得最多的话就是:程煜,你走,你走。
而你总是固执地摇头:“我不。”
后来我常想,如果那时你真的听我的话走了,就不会把病拖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你总在半夜给我打电话,声音颤抖着,说自己胃痛,让我过来照顾你,送你去医院。
我权当你喝醉了耍酒疯,从未理会过你。
就这样过了半年,吴冕再一次出轨。
在发现他口袋里的房卡和手机里不堪入目的聊天记录后,我不顾他的痛哭流涕,当着他的面删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收拾行李离开了出租屋。
那天晚上我竟格外平静,甚至连一滴眼泪也没掉。
接到你的电话时,我正站在桥头吹风。晚秋的风愈发刺骨,桥下的水深不见底,像是要把黑夜吞噬。
你说你住院了,很想见我。
你常年抽烟酗酒,胃迟早会出毛病。只是我没想到,当我再见你时,你已是胃癌晚期。
“又分手了?”你盯着我手中的行李箱,眼中有止不住的笑意。
我点了点头。
“阿稚,那咱俩有可能吗?”你说着便来拉我的手。
我躲开你的手,在你身旁坐下。
“怎么回事?”我微微皱了皱眉。
“坏事干太多,遭了报应呗。”你无所谓地耸耸肩。
一晚上,我的头脑一直很清醒,却在此刻感到眼睛又酸又胀。
“是啊。”我说,“程煜,你活该。”
你握住我的手,无赖地把我收进怀里,满足地说:
“阿稚,你对我真好。我叫你来,你就来了,你是在乎我的,对不对?”
“我不会死的,阿稚,我要和你在一起。”
隔着你身上单薄的病服,我感到你瘦了许多,身上的骨头透过皮肉抵在我的胸口,让我有些喘不过气。
程煜:
你的病拖了一年零三个月。
因为化疗,你的头发被剃光,脸色惨白,看起来就像是一樽易碎的玻璃品。唯独一双灼灼的桃花眼,双眸黑亮,看向我时还是那样神采奕奕。
每当有护士来给你换药,我总是会背过身去。你瘦得厉害,曾经那样健壮的手臂瘦得青筋突起,手背上全是密密麻麻的针眼。
不知怎的,我竟有些不忍看到这样的你。
董事会的人时不时会飞来北京看你,但你好像不太爱搭理他们,没聊两句就打起了哈欠,说想休息。
等他们走了,你就从被窝里探出头,缠着我陪你聊天。
我拗不过你,便坐在床头给你读诗,博尔赫斯的《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我给你我的书中所能蕴含的一切悟力
以及我生活中所能有的男子气概和幽默
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
我给你我的寂寞、我的黑暗、我心的饥渴
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
已是初春时节,窗外的鸟叽叽喳喳地落在窗沿上,身后晃荡着枝叶繁茂的树枝,阳光穿过枝叶的罅隙暖融融地照进来。
你静静地靠在枕头上,有些昏昏欲睡,就在我以为你睡着了时,你突然开口:
“阿稚,我留住你了吗?”
我从书页中抬起头,透过屋里似有似无的阳光同你对视。你慢慢地凑过来,轻轻吻了吻我的眼睛。
三月份的时候,你不顾医生的劝阻,执意要出院。
你的身体状态很差,走路都得杵着拐。你借着这个机会把我当成拐杖,一路都把手搭在我的肩上。
三月中旬,你在院里种了一株垂枝樱。我不知道以你那时的身体,你是怎样种下这株树苗的。
你左手拄着拐,右手牵着我,带我到那株尚还是幼苗的垂枝樱前,冲我神气地挑了挑眉,犹如一个得志的少年郎,殷殷地等待我的夸奖。
“阿稚,你记得程家大院的垂枝樱吗?”你垂眼看我,消瘦的脸上荡漾着些许生气。
“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阿稚,我现在送你一棵新的树苗,我们重新开始。”
程煜,有时你倔得像个孩子。你就像一支即将燃尽的蜡烛,眼下消耗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倒数你的生命。
但你却固执地认为,你还会和我有以后。
程煜,很久以前,很久以前就注定了,我们不会有以后。
翻了年后,你的病情开始迅速恶化,很快,你连路都走不动,呼吸也得靠着仪器。你每天都在呕吐,像是要把五脏六腑都一并吐出来。
离开的前几天,你开始吐血,我用盆帮你接着,你嘴角淌着血,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只有眼珠时不时地转动,凝着我不肯移目。
过了很久,你微微笑了笑,声音微弱到我几乎听不见:
“阿稚,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为我流眼泪?”
像是很害怕听见我说“不会”,你极快地偏过头,闭了闭眼:
“没事,至少我死之前,你能一直陪着我。”
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我给你我的寂寞、我的黑暗、我心的饥渴。
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
程煜,院里的垂枝樱开花了,你看见了吗?
程煜:
你问我,如果你离开了,我会不会为你流眼泪。
感情是令人捉摸不透的东西,看似缥缈无定,却深藏心底。
快要停笔时,我望向窗外,垂枝樱的最后一片花瓣正好落下。
花枯萎了,明年还会开。
人离开了,就像水消失在水里,再无踪迹可寻。
程煜,我以后不会再动笔写关于你的任何事了。
在我们彼此纠缠的这些年里,我想我不曾爱过你,你该是知道的。
我以后也不会想念你。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