菀彼桑离

1

一年前,甘棠镇上的米商孙渊在收租回来的路上被一群流寇劫杀,待惊魂未定的家丁浑身是血地回到孙府,口齿不清地向孙夫人讲述着这一段悲惨的经历时,那向来体弱的老妇,经不住突如其来的丧夫之痛,一口气吊不过来倒在了自家的正堂中,再也没有起来。

这一对老夫妻没能同生,死倒真的同了穴,也算得上是携手百年了。只是苦了孙家二八年华的姑娘孙菀清,年纪轻轻地一下子失了爹娘,孙父向来疼她,将自家女儿养得明眸皓齿,身材修长,琴棋书画皆通,也算是方圆几里内知书达理的小家闺秀,却独独未曾教她经商之道,也自然没有应对困苦的良计。

小姑娘不通世事却懂人理,眼里泪花还未擦干便开始料理着双亲的后事,忙前忙后,两日之内整个人便消瘦了下去。

好在孙家在县城中的世交程老员外得知噩耗便风尘仆仆地赶了过来,帮着孙菀清将丧仪操持妥当。

守完头七夜,同时双亲的悲苦和多日的疲倦让孙菀清忍不住躲在屋内垂泪,此时,那位伸出援手的程老伯,轻轻地敲开了她的房门。

开门后,望着双眼肿胀的世侄女,老者叹了一口长气,满眼怜爱地望着这个可怜的孩子,说道:

“菀清啊,你可知,老伯与你父母,在十年之前,是为你和犬子定下过姻亲的,如今你无依无靠,可曾考虑随老伯回程家,做我程家的儿媳妇,老伯不会亏待你的。”

闻此言,泪眼婆娑的孙菀清,想起了六岁那年,那个为她摘梅的少年,彼时是程老携幼子访故人的那个冬季,久居乡中的孙菀清在自家后院外被几个小痞童欺负,衣着鲜华的程少爷抽出一条长鞭赶跑了他们,顺便摘了一朵寒梅递给满脸泪痕的小姑娘。

“乖,别哭了啊,哥哥将他们赶跑了,有哥哥在,没人敢欺负你。”

许是他的声音太过柔软,刚刚还在抽噎着的孙菀清,接过那枝傲然绽放的红梅后,便破涕为笑了。

脸颊泛起的红晕,让程煜忍不住想逗她,于是扯下了她别在腰间的小手绢,那是一枚罗帕,上面正巧也绣着一朵傲然绽放的红梅。打趣道:“你接了我的花,我拿了你的手绢,这就算是定情了,小妹子,你长大以后可要嫁给我当娘子的,你愿意吗?”

还是垂髫之际的小姑娘,哪里懂这些,只知道这位小哥哥帮她解了围,便是世上最好的人,他的要求自然要应允,于是懵懂地点头,惹得少年哈哈大笑。

而菀清并不知晓,两家父母真的为自己和她的小哥哥定下了亲事,但是她也并不抗拒,若能成为那个心心念念了十年有余之人的妻子,那也,挺美满的。

所以在程父期待的眼神中,她轻轻地点了点头。

孝满一年后,孙菀清便被程府的八抬大轿接到了她喜欢的少年身边。

只是过得没有想象中那么幸福罢了,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度日如年。

2

首先是新婚之夜,她的丈夫把她一人丢在新房里,空等红烛燃尽,而他在给新娘子揭了盖头以后,回到了自家的书房里,画了一夜的风雨山水图。

这是对他新婚妻子最直白地拒绝与不屑,虽然遭程父痛骂,他依旧毫不掩饰对孙菀清的厌恶。

府里的下人都是势利眼,自然也不会对这位乡下来的少夫人有什么好脸色,也总会时不时地给她使些茬子,仿佛让她的日子过得鸡飞狗跳,他们的少爷便会眉开眼笑。

菀清不知他是否会真的因为下人对自己的不敬而高兴,但是他的不管不顾,倒也真是让她寒了心。

年少时的诺言只可当做是童言无忌,十年前只是他年幼无知时的一句玩笑话,她只是不该真的动了心。父母之命的婚姻终究是强迫,何况她也早已失去了父母的庇佑,举目无亲的孤寂,让她在一个秋风扫落叶的寒夜中,敲开了程煜书房的大门。

程煜没想到孙菀清会主动来找他,带着没有一点因为他几个月的冷落而悲伤的表情。

“你找我有事吗?”尽管看得出她的不卑不亢,程煜语气里还是保持着疏离。

“程煜,你不爱我,为何答应要娶我,耽误了彼此的幸福。”

“娶你是因为父亲对你的怜悯,并非我本意,这么明显的理由,你现在才懂。”程煜似笑而非地看着她倔强的脸。

“你倒也真是孝顺,只是,我并不想过这种生活。”

“识相一点,孙家的粮店现在是我父亲帮忙操持,你一个孤女在我程府的日子也算衣食无虞,这也算是你的福报了,难道还得要我违背本心与你举案齐眉?若是如此,孙姑娘未免,所求过多。”

一席话说得孙菀清无地自容,只能黯然离去,顾不上回头看一眼在她离去后望着她的背影叹息的程煜。

3

向来感情是最强求不得,程煜不爱孙菀清,她也只能默然接受这一事实,在煎熬了一段日子以后,外出办事的程父回府,询问她在府中过得如何,孙菀清只答,一切都好。

有了程员外的照拂,孙菀清在府中的日子好过了些,下人们也不再对她横眉冷对,她也渐渐开始学着料理家事,偶尔与程煜狭路相逢,也能逐渐保持波澜不惊。

这种风平浪静的日子保持了几个月,直到钱芸的到来。

第一次见到钱芸的时候是盛夏,在那个炎热的酷暑时分,孙菀清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美若天仙。当时她正领着佣人去正厅给程老爷子布菜,穿过九曲连环的楼台小巷,有美人立亭中,披着薄纱,丝毫不掩饰她的窈窕身姿,虽只能看到侧颜,却依旧能窥见其肤如凝脂,面若桃花,待孙菀清走近时,回眸一笑,一双眸子如秋水般含情,这周遭的江南美景,仿佛都只为衬托她而生。

“想必这位便是少夫人了吧,我是钱芸,是来这府中给程员外送药材的。”她倒不怕生,笑着走过来,直接向孙菀清介绍了自己的来头。

“麻烦钱姑娘为家父跑这一趟,菀清这会要去前厅布菜了,晚些再来招待钱姑娘。”菀清急着布菜,便招呼了两个下人领她去偏厢稍作休息,钱芸便福礼离去,嘴角噙着一丝旁人不可察觉的冷笑。

程父吃完午饭后,按常例是要午休的,只是这一次,他酒足饭饱,便直接让管家带他去会见钱芸了。

这钱姑娘,定是一位贵客吧,孙菀清如是想着,便径自回房去了,却也真是不巧,路过后院的假山,听到了几句丫鬟们的窃窃私语。

“刚刚老爷吃完饭就直接去找那钱家小姑娘了,看了之前管家说的纳妾之事,快要成了。”

“唉,是啊是啊,从前咱们这偌大的程府连个管事的女主都没有,如今一下子来了两个,倒也真是好事成双。”

“那位乡下来的少奶奶哪管得了这么大个员外府,人家钱小姐才是老爷真正中意的人吧。”

“噗,这回呀,可不是老爷中意不中意的事,主要是这位钱家小姐,与咱们少爷本就两情相悦久矣,若不是因为钱姑娘随她父亲下南洋三年,老爷又在此期间逼少爷应了乡下那门亲事,两人早就喜结连理了。”

4

孙菀清失魂落魄地回到了房中,陷入了无尽的哀愁。

她从未幻想这辈子还能得到程煜的关爱,惟愿能守在他身边过平静似水的日子,谁料,老天爷连这一点微小的幸福都要剥夺了去。

她想回甘棠镇了,自家的米店还在,孙菀清想,虽然自己不谙经商之道,但是她若愿意将这程家少奶奶之位拱手让出,换程员外教导自己经验米店,应该不是一桩亏本的买卖。

她虽能接受程煜对自己的冷漠,却也无法大度地看他与另一个女人如鱼得水,儿女双全,若非得如此,倒不如眼不见为净。

是夜,孙菀清提着罗裙迈着细碎的步子往程老所住的院落走去,今夜月光明朗,却也可能是她在程府待得最后一晚。

只是还未进院门,便听到了程煜对他父亲的质问,语气里是她从未听过的暴躁。

“你这么做的目的何在?我已经退让那么多,答应你的要求娶了她,你为什么现在要把芸儿也扯进来?”

“煜儿,你何时变得如此目无尊长,竟敢用这种语气对为父说话!”

“我目无尊长,也是你为老不尊在先。”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让孙菀清也为之一惊。

“钱芸我是娶定了,煜儿,你要体谅爹,爹做生意常年在外奔波,身边总需要有个贴心的人照料,爹也希望你能早日接手家中的生意,让爹早点安享晚年啊。”

原来,要纳妾的是程员外,那钱芸真正要嫁的人,竟是程煜的亲爹。菀清知道程父现在正在怒头上,自己若在这个当口提出要与程煜和离,只会让他更加气恼,于是沿着来时的路,回到了房中。

只是,从今以后,程煜又该如何面对他名义上的妻子和他真正爱的女人呢?菀清带着这些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沉沉睡去。

程老爷子第二日便召集了府中上下宣布了这个消息,并交待管家着手操办此事,挑好良辰吉日办个喜宴。孙菀清偷偷看了一眼众人,其中有下人们的惊讶,程煜的无动于衷,还有那位即将成为程家新妇的钱芸小姐,看不出悲喜的脸。

在婚礼举行的前夜,菀清回房的路上,在亭中再次看到了一袭素衣的钱芸,只是,她旁边还站着菀清新婚的丈夫。

远远能听见钱家小姐絮絮叨叨的说了些什么,还有小声啜泣的声音,而程煜,最后轻轻的抚摸着她的头,似乎在安慰她。

钱芸是不愿嫁给程煜父亲的吧,只是,她太过明显的美艳,让正值壮年的程府,也乱了心迷了眼,纵使她不愿,却也不敢拒绝。而程家少爷,也还没有强大到与自己父亲抗衡的地步,更何况,他总不能让外人笑话,他程家父子,抢夺一个药商的女儿。

孙菀清悄悄离开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都是程煜黯然神伤的脸,她是心疼他的,却无法去安慰他。

深爱的女子要嫁给自己的父亲做妾侍,枕边人是一个自己不爱的陌生人,孙菀清突然就觉得,程煜的日子,过得也不比自己好多少。

钱芸与程老爷子的婚事有条不紊地完成,从那次与程父的争吵结束以后,孙菀清并没有看到程煜再露出任何不悦的神情,忙碌间她好几次还撞死了程煜目光炯炯地看着自己,避之而不及。

5

不过几日,程老爷子要前往江北谈一笔生意,便带走了新婚的小妾,府里一下子便冷寂下来了,漫长的日子,无聊地过着,孙菀清不知道,自己这辈子是不是就要如此无趣得困在员外府中。

南方夏季多雨,而且是骤雨不歇,有一个晚上,打响了仲夏第一枚惊雷,偌大的宅院在电闪雷鸣中宛若凋零的鬼宅。

睡梦中的孙菀清被一声响雷惊醒,眼前确是黑漆漆的一片,被雷电不时照明的窗台外,仿佛有鬼魅横行,心中恐惧万分的她,竟忍不住被吓出了眼泪。

却有一袭人影快步走到她床榻前,轻轻地将孙菀清拥入怀中,拍着她的后背,柔声说道:

“别怕,只是打雷,有我在呢。”

似乎回到十年前,那个为她解围,轻声安慰她的少年,又回来了。

她嫁入程家以来,程煜一直是睡在外间,每晚孙菀清睡下时,他还没回来,待她清晨醒来,那人却也早已不见踪影了。偶尔共处一室却也只是同房不同床,同床不同梦,貌合神离久了,孙菀清有时候都要恍惚间觉得自己只是一个人生活。

这是第一次,两人靠得如此之近,近到让菀清误以为,她的丈夫,在呵护着胆小的她。

“程煜,你是被我吵醒了?”也许是他的怀抱太过温暖,孙菀清竟真的慢慢缓了过来。

“如此的夏夜本就难以睡得安宁,没想到你这么怕打雷。”望着泪眼未干的妻子,程家少爷突然又恢复了以往的淡漠,松开了抱着她的双手,走到桌旁燃起了一战蜡烛。

“既然怕雷,那就傍着光睡吧,也许会好点。”

“谢谢你,我没事,不劳少爷费心了,你也去歇着吧。”语罢,菀清又躺下了,这种话,只是应对他的冷漠必备的武器。

“菀清,你怨我吗?”

“有什么好怨的,情不知所起罢了,钱姑娘嫁给了父亲,你心中必定也很苦吧。”菀清不知他为何突然这么问,便直接说出了心里话。

说这话的时候,菀清是闭着眼睛的,自然也就错过了程煜脸上由怜悯到惊愕再到无奈的表情,只听到他说了一句“其实,世上最苦的,应当是明明想好好爱一个人,却早已失去了爱那个人的资格吧。”

孙菀清想,他对钱芸,倒也真是情深吧,只是,他也真的没有爱她的资格了。

6

入秋时,程员外终于归府,春风满面,下人们以为,这一笔生意,他们家老爷肯定赚了不少。

直到马车上走下了小腹微微隆起的钱芸,众人才知,老爷真正的喜源于何处。

因着新夫人有喜,程老便把将她安顿在家中,也推脱了几笔需要远行的生意,

由菀清协助着专心照料这位年幼的妻子。

也是一个笑话,先进门的儿媳妇肚子没动静,后娶的小妾倒是争了口气。饶是如此,孙菀清还是得将这位姨娘好生伺候着,她对此,也并未表现出什么怨言。

而钱芸,闲来无事便也时常往菀清房中走,她只比菀清大三岁,两人可时常说些体己话,在程家人看来,倒真像是一双好姐妹。

秋日渐凉,钱芸便着手准备为即将出生的孩子准备冬衣,对此,菀清没少打笑她,这孩子还不足三个月,哪里穿的上今年的冬衣。

她对此只是意味深长地笑笑,依旧时常让两个丫鬟陪着,去找秀工纯良的菀清讨教,这位丰腴的少妇,为孩子准备的衣物,从刚落地时的到满周岁的都齐全了,而且都是男孩女孩各一套,菀清不忍见她身怀六甲还如此操劳,便时常给她帮忙。

“芸姐姐,将来定是个好娘亲。”因着年纪的缘故,菀清私下都是唤她姐姐。

“是个好娘亲又怎样,女人这一辈子,不能待在自己喜欢的人身边,终究不是快活的。”说完便呡了一口菀清给她泡的新茶,一双杏眼直勾勾地盯着外出办事归来的程煜,这厢双目含情又含怨,而那风尘仆仆归来的程少爷,却是古井无波。

“天快黑了,钱姨娘早些回去歇息吧。”一句话便让刚刚还言笑晏晏的场面瞬间冷了下来。

菀清忽然就觉得,是她抢走了本该属于钱芸的幸福,如果她没有嫁给程煜,这一双璧人,如今是否如胶似漆?

钱芸曾经告诉她,是因为自己的父亲病死在了南洋,她艰难回到故土,无处安身,这才愿意委身嫁给那一眼相中了自己的程家员外。不曾想,两人倒也是,同病相怜,自此以后菀清忍不住对她多了一份惺惺相惜。而她一直想问的为何不争取与心爱的人在一起,也终究还是没能问出口。

黄昏甫至,方才喧闹的人声也都散去,偌大的厢房一下子便只剩下菀清一人了,桌上堆着绣花篮,小虎鞋,还未缝完的小肚兜,望着满桌的婴孩用品,菀清心里,无端生起了一丝怅然。

在这空泛的日子里,似乎每天都是重复,毫无新意,若是能有一个孩子伴在左右,看着他一天一天地长大,也是一种难得的幸福。

孙菀清自知自己享不到这个福,却未曾想到,钱芸也是没有那份福气的人。

她腹中尚未成形的孩子,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晚上,化成了一滩污血,从她的身体里面流走了。

女子凄厉的哭喊惊动了整个府邸,震怒的程员外命管家带领几名心腹盘查到底,一定要查清楚钱姨娘为何好端端地就小产了。

7

原因竟是菀清送她的洛神花茶。

老管家十分细致地搜查钱芸平日的饮食,正好就找到了那一罐平日里钱芸最爱喝的玫瑰茄,待大夫查验过后,里面竟混合了许多藏红花的碎末,钱芸长期喝这罐茶,这才导致了落胎。

待菀清被召唤到钱芸房中时,面对的是躺在床上哭哭啼啼的小姨娘和怒不可遏的程父。

“爹。”菀清低声唤了他一声。

“跪下。”程父的威严,不可动摇。

“爹,菀清并没……”菀清问心无愧,正欲认真解释。

“你这个毒妇,亏我把你当真心姐妹,没想到你这般害我,你还我的孩子!”没有等菀清话讲完,躺在床上的钱芸突然失心疯般地拎起床榻边的药碗向菀清砸去,来不及防备,菀清的额头,顿时鲜血直流。

所以闻声而来的程煜,看到的便是自己的父亲在床边和佣人一起扶着痛失腹中子的钱芸,而他自己的妻,就那么孤独又委屈地跪在地上,连擦拭一下额头上伤口的勇气都没有。

程煜心中恸然,三步并两步地迈入堂中,扶起满脸无助的菀清。

“爹,这罐洛神花茶,是儿子昔日从闽北带回来的,一直放在房中,当时菀清送给钱姨娘的时候尚未开封,何谈下毒之说?”

“照你这么说,难道还是小芸自己往里头掺的藏红花,害自己流产?”听到自己儿子无力的辩解,程老的怒意又增了几分。

“既然父亲认定这一切是菀清所为,儿子无话可说,只是菀清终究是我的妻子,便让我来处置吧。”

程煜没有顾及父亲的反应,直接牵起了跪在地上的菀清,带着她离开了钱氏的闺房,甚至,都没多看一眼,床榻上哭得梨花带雨的钱芸。

“你不去安慰一下钱姑娘吗?”被带出房门后,菀清忍不住问他。

“我为什么要安慰她?还是当着我父亲的面?”菀清无言以对。

“不妨告诉你吧,洛神花茶里面的藏红花,其实是我掺进去的,钱姨娘喜欢喝洛神花,所以我故意放在房里,让她找你讨要。”程煜漫不经心地回答着,顺势用手帕擦拭着菀清额头上的伤口。

菀清愕然,瞬间蹙眉,侧身避开了程煜为她擦拭的手,“爱之深,恨之切,你是用情太深,才容不下她为其他人生孩子吧。”

“是又怎样,不是又如何?这些事,也不是你该管的。”

“那你打算如何处置我?”

“菀清,你,回甘棠镇吧!我会安排好人协助你经营孙家粮店,与其在这水深火热的深宅大院里如履薄冰,倒不如在乡下快活自在。”说出这话的时候,他依旧一脸冷淡。

不愧是程煜,连休妻的话,都说得如此好听。菀清当即愤然离去,走出了程府,门口,已有回乡的马车等着她。

留下那绝情的青年,紧握着一方锦帕,锦帕上沾满鲜血,却隐约间可以看到,一枝红梅的图案。

8

孙菀清回到甘棠镇后,渐渐对家中生意上手,程府派来帮助他的人也尽心。虽是被休回来的弃妇,乡中邻里却没有对她指指点点,毕竟是自己从小长大的地方,孙家从前对四方邻里照拂有加,所以她的日子,倒也真是应了程煜那句:快活自在。

只是在日复一日的忙碌中,偶尔还是会想起,那个在雷雨夜安慰她的人,想他一日三餐是否按时,想他天凉是否记得添衣,想他每日睡得是否安稳。

日子平静似水,直到一日黄昏,菀清正在店中盘点账务,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带来了一枚不大不小的石子,虽激不起千层浪,却足以搅弄一番风云。

来人是两年前孙父罹难时,死里逃生的家丁,福伯。

他带回了孙父真正的死因。当日一行人收租回来遇上的劫匪,抢的不是现成的银两,却张口便要孙渊交出地契,孙父为求自保只道地契不在身上,愿以白银相抵,那群流寇,厌烦了众人的苦苦求饶,直接挥刀砍了过来。

逃出生天的福伯回米店报完信以后便晕厥过去,醒来已是被因惊吓过度的疯癫状态,被送回老家修养,半年后才恢复正常,清醒后的第一件事,便是调查昔日当家的死因,最后竟查到了程员外的身上。

程家主人窥伺孙家田产已久,十年前假意结亲,本以为收了菀清当儿媳妇,待孙家父母一死,一切便是他的了,不料孙父发现了他的狼子野心,欲毁亲绝交,这才逼得他买凶杀人。

待他匆匆回到孙家米店找大小姐禀知实情的时候,却发现菀清早已嫁进了程府,而孙家米店,也早已被程员外的人接管了。

听闻真相的菀清,泪流不止,几近昏厥,她无法接受这残忍的事实,父母惨死,她却认贼作父,若当日不被年少时幼稚的感情冲昏了头脑,应允了程老求亲,又岂会轻易放弃追查父亲死因,只相信了县令的一句歹人四处流窜无处捕捉,让父亲在九泉之下无法瞑目?

菀清没有拒绝随福伯前往州府报案重审的请求,虽是旧案,但证据确凿,铁面无私的知府当即将程员外判了秋后处斩之刑。

9

菀清去探了一次监,她远远的看了一眼那垂头丧气的老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便离开了大牢。

不曾想会在府衙门口碰到一脸憔悴的程煜,无法避及的相遇,狭路相逢勇者胜,菀清努力扯出一丝笑意,向她昔日的丈夫福礼。

“我把你的父亲送进了死牢,你,恨我吗?”低着头询问,便不必遇上他的双眼,不必让那里面的痛苦刺伤自己的心。

“是他罪有应得,你不必介怀。”程煜苦笑着答道。

似乎是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菀清长叹一声,说道:“如此,也好,你我有缘无分,做不了长久夫妻,只是菀清也不愿日后程少爷想起我来,只有憎恶。”语罢,匆匆离去。

一去不回头,终生不相守。

孙菀清没有看到,站在身后目送自己离开的程煜,眼中的疼惜与不舍,就像她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曾经嫁给了一个多么爱她的丈夫。

程煜在十岁那年便知,自己的父亲给他定了一门亲,他未来的妻子,是甘棠镇米商孙家的小姑娘。

初见时她正被几个小痞子欺负得哇哇大哭,他为小菀清解了围,摘红梅逗她笑,抢了她的罗帕当定情之物,那时的程煜,是真的很喜欢这个粉雕玉砌的小妹妹。

等到他十九岁的时候,父亲外出几天归来后告诉他,一年后他将为两人完婚,那时,他心里是极欢喜的,有多久没有见过她了?那个姑娘,还记得他这个小哥哥吗?

忍不住思念,程煜在半年后偷偷跑到甘棠镇找她,山路难行,他崴了脚,被好心的农户收留,晚间难眠时,无意中听到了那位叫福伯的叔叔与妻子的对话。

闻言震惊,他不敢相信,自己的婚姻,只是父亲夺人家产的阴谋,他回到家中质问父亲,不料父亲却告诉他,既然我能让孙家父母归天,就不怕没有其他办法得到孙氏田产。

他害怕了,养育自己十几年的父亲,竟是如此恶毒之人,他妥协了,选择让菀清嫁进了程府,他以为只要菀清在自己身边,他便有机会补偿她。

只是在看到他日夜思念的人,穿着大红喜袍走到他面前时,他心里,满满的全是自责与愧疚。

程煜无法面对菀清,于是选择了拒绝和远离,甚至在她误会自己和钱芸有染时,都不作任何辩解。

他在父亲外出时将经营米店的人悄悄换成了正直可信的昔日好友,这是孙氏菀清的家产,他要帮她守住,日后完璧归赵。

使钱芸落胎本只是为了报复父亲,不想却连累了菀清,在看到她额头上的伤口和满脸的鲜血时,他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保护好她,所以,他忍痛送走菀清。

这一次,再看到菀清离开的时候,程煜明白从此千山万水,两人再也不会有任何交集,他想挽留,与心爱的姑娘一生一世一双人,只是中间堆积着杀父之仇,毁家之恨,他又如何自处。

以后的日子,她应该会过得很好吧,最好要有良人相伴,生活美满,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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