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小给我诉苦,说自己坐家里看着电视,一切正常,接了个电话,三万块钱加一辆车就没了。
车在老家,让同乡来的时候帮着开回县上,车送到县上撞了人,出了人命。本来应该发小和他同乡共同担责,可是同乡把车送县上后给发小打电话说明天要用车,发小也同意。这下出了事,主要责任就在驾驶人了,和发小没了关系,属于借车,不属于帮你开车了。
发小一肚子憋屈,觉得自己倒霉,车毁了,还要出三万块钱。我说你要这么想,今天是你同乡借车电话打的早,如果他借车电话晚打一会呢,事故发生时候就还算在给你开车,车没了,同乡的医药费你出,人命价你得出。那时候,你车没了,钱没了,房子也得卖了才够。车没了小事,三万块钱你凑凑也能出,日子照样过下去。摊上了,认吧。
发小也难受,觉得毕竟因自己而起。我说你让同乡帮忙,和同乡酒驾没关系,和电动车失控也没关系。监控你也看了,这个事故纯属碰巧了,没办法,就像陨石砸了人,概率太低。
宽慰人容易,想想如果换做我估计还不如发小。我是个心软的人,肯定得想办法帮同乡,看着他坐牢我肯定会内疚死,事故死者可能是某个孩子的父亲,某位老人的儿子,某位女士的丈夫,我肯定会砸锅卖铁补偿人家。虽然法律上我责任很轻,可就是内疚,难受。金钱上,这件事人命价得赔,同乡坐牢得想办法帮忙,所有的一切可能就被这件事拖垮了,一夜回到解放前。
只是想想,我都觉得呼吸不上来,难受,这压力太大了。看来,我们并没有为风险准备好应急预案,物质上,心理上都没有。极端的事情概率很小,但是后果往往承担不起,未雨绸缪几乎可以说是责任所在。很多事,不是不去想就意味着不会发生。我们得正视。
真摊上了,再应对,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