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里写了四次与利津有关的故事。
其中三次是利津人为主人公,姑且称为“利津三章”;还有一次写唐梦赉到利津的所见所闻。
这四篇分别为:《王兰》、《戏术》、《金永年》和《韩方》。
有时候蒲松龄会模糊主人公姓名,比如朝天观“道士某”,而上述前三篇中的利津人都有名有姓。想来蒲松龄写书那会儿,主要读者是淄博及其周边,利津距其不远,完整的姓名有代入感,增强可信度。
利津三章里,《金永年》短得如一条干巴巴的历史年鉴摘抄,《戏术》也不长。
《王兰》,乍看,又臭又长,感觉是聊斋里文笔等而下之的一篇。
结构松散,主次不清。
有个新成语叫做“细思极恐”,用在《王兰》这儿就非常贴切。
让我们换个角度看这篇故事,就会发现聊斋时代的利津真是个可怕的地方。
在故事里,蒲松龄很隐晦地讲述了利津暗黑执法的三件案例。
第一件是王兰被错误执行了死刑。
死刑执行完毕后,有关部门才进行“覆勘”,发现“乃鬼卒之悮勾也。”妈的,杀错了。
王兰犯得什么罪蒲松龄没写,但是就文中情形来看,王兰是个打着行医旗号实施诈骗的好手,和许多神医吹嘘的方式类同,能“不药而医,不卜而断”,不吃药不检查,就能给你治病,动辄获“贻千金”。
第二件是贺才被刑讯逼供,死于押送途中。
贺才绝对不是人,酒鬼穷鬼赌鬼色鬼,不务正业,“饮博不事生产”,“日事酗赌”,“狭邪游”,五毒俱全。
这样的人肯定穷得叮当响,蒲松龄用了四个字描述,“奇穷如丐”,再多一个字都会显得不那么穷了。问题是有一段时间,贺才“赌益豪......狭邪游,挥洒如土”,赌桌上玩得很大,找小姐大保健,挥金如土,让利津警察起了怀疑,拘留到看守所,“拷掠酷惨”,后被判到铁围山农场劳改,“数日......毙于途。”没几天,死于押送途中。
第三件是张某在废弃军事建筑里酗酒扰民,被巡警无意中撞见。
张某不算是个坏人,唯唯诺诺,没主见,对朋友很慷慨,可惜交友不慎。和他一起酗酒的其他人才是闹事的主犯,都跑掉了。只有张倒霉,被抓获,少不了挨一顿打,“笞”,即用竹板抽打。
后来张家找人说情,也就无罪释放了。
三件事,一起诈骗刑事案,两起普通治安事件,没造成任何人员伤亡,两名犯罪嫌疑人死亡,三分二的死亡率。
执法水平何止堪忧,简直是令人发指。
唐梦赉去利津时,在乡下刚好看到了一起群体事件,“见系逮者十余人。”
唐好奇,问:“为何事?”
答曰:“官捉吾等赴城,比追乐输耳。”
原来,抓了十几个人到县城,是为了追缴“惠民道路工程”的摊派。
蒲松龄在唐梦赉见闻后面附上了自己一段评论,阴阳怪气的,放在今天,这哥们肯定也是一名键盘侠,就像我现在做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