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格罗斯曼:
我早上六点左右起床,在耶路撒冷的山上——就是我们住的梅瓦塞莱特山——散步一小时。然后我到租来的一间单房公寓去工作,这间公寓就在我家附近的村子里。当初我去看房时,房东太太说,可惜这里没有电话线。我说,太好了!我要了。我每天早晨过去,风雨无阻,在与世隔绝的状态下,待六个小时。
然后我回家写。不过下午或晚上的工作内容与上午不同,基本上是对上午写的内容作一些删改。这部分的创造性弱一些,因为生活就围绕在你周围——家人和朋友。
大卫·米切尔:
我差不多在哪儿都能写。要是我在一个嘈杂的地方,又能听懂那里的语言,那我写不了;不过通常来说,这个世界需要刻意安排一些环境,才能阻止我写作,倒不用刻意安排环境来让我写作。不过我最喜欢在科克郡的自家小屋里,伴着一壶绿茶和一张整洁的大桌。
假如时间充裕,或许一天能写十个小时,但我有两个年幼的孩子,所以我只能要么做个不太像样的老爸,要么做个整日写作的作家。我没法两者兼顾。按目前状态来看,不怎么出活的日子,我能写三个小时,出活的日子,我能写六七个小时。
纳丁·戈迪默:
我早上工作。这样我感觉最好。
我在着手写一本书的时候,每天都会工作。我每次连续写大约四个小时,然后就会很累,也就没有灵感了,接下来我会做些其他的事儿。有些作家认为自己不应该做生活琐事,我不理解他们,因为我觉得很有必要;人必须与日常生活保持联系。
写作时的孤独感也很可怕。那有时非常接近疯狂,你想想,一个人一整天都不见人影,和外界失去了联系。一些日常的工作,比如把衣服送到干洗店或给畅虫感染的植物喷洒药物,这都是很好的令人头脑清醒的活儿。可以这么说,它们把人带回现实世界,它们也把现实世界带回给人。
写最近这两本书的时候,我养成了这样的习惯:晚上睡觉前,花半个小时阅读白天写的东西。然后,当然,夜里你会忍不住去修改它,对它思来想去。不过,我觉得这样很好。但如果我和朋友在一起或出门去了,我就不会这样做。事实上,我写作的时候,过着相当与世隔绝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