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接受混沌大学思考力训练营的洗礼,逻辑是一门关于如何论证的学科,今天我们来谈谈一个重要的论证方法——演绎法。
所有逻辑推论的方法,都是为了论证。归纳法是从具象到抽象,而演绎法是从抽象再到抽象,也就是从已知的知识推演出未知的知识。人类1%的知识来自于演绎法,但那1%可能是最重要的1%。
哲科思维的重要特征是就假设与证明,基于一个假设(公式或公理),然后用它去进行逻辑推演得出结论,这种逻辑推演的方法就是演绎法。
演绎推理有三段论、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等表现形式。
我们最常见的三段论是由西方的“逻辑之父”——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它指的是由两个简单判断作前提,和一个简单判断作结论组成的推理。三段论中包含三个部分:大前提、小前提、结论。
运用三段论,其前提一般应是真实的,符合客观实际的,否则就推不出正确的结论。
为了语言简洁,我们说话写文章用到三段论大都采取了省略形式,有的省略大前提,有的省略小前提,有时省略不言而喻的结论。
举个常用的例子:
A:所有的金属都能导电;
B:铁是金属;
C:所以,铁能导电。
在结论中,主项的概念称作小项,用字母“S”表示;结论中作谓项的概念称作大项,用字母“P”表示。在前提中出现两次的概念称作中项,用字母“M”表示。
在上面例子中,“所以”之前是前提(A是大前提,B是小前提),“所以”后面是结论。结论中作主项的“铁”是小项,作谓项的“能导电”是大项。而在前提中出现两次的“金属”就是中项。上面的例子也可以用公式表示:
大前提:M——P
小前提:S——M
结 论:S——P
那么 “逻辑不负责对错,只负责自洽” 这句话对吗?
这句话中的逻辑自洽,其实就是在说逻辑推演的合理性。然而逻辑不负责对错这句话,忽视了逻辑基础的真实性。所以更准确的说法是,逻辑不但要自洽,还要负责对错。
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生活里我们常见的逻辑错误,一般是基本命题出错,前提出错。这种情况通常容易发现。
但如果是推演过程出错,就没这么容易发现了。这种逻辑错误非常不明显,也容易被我们忽略。
另一个概念——周延
周延是指判断本身直接或间接地对其主项(或 谓项 )的全部外延作了断定的,就称这个判断的主项(或谓项)是周延的,反之不周延。举个栗子:
凡奇数都是整数。 这个判断对它的主项“奇数”的全部外延(即所有的对象)作了判断(“凡”即“所有”之意),那么它的主项“奇数”是周延的。而这个判断对它的谓项“整数”的全部外延没有做出判定,既没有说“整数”的全部是什么,也没有说“整数”的全部不是什么,我们就说它的谓项“整数”是不周延的。
有些整数是奇数。 这个判断它只断定了主项“整数”的部分外延(至少有一个)(并未说全部),因此,主项“整数”不周延。由于它没有对谓项“奇数”的全部对象做出断定(没有说“奇数”都是什么,也没有说“奇数”都不是什么),所以,谓项“奇数”也不周延。必须注意的是,虽然我们知道“奇数”都是整数,但“奇数都是整数”这个道理不是“有些整数是奇数”这个判断本身告诉我们的,而是借助这个判断之外的数学知识知道的。所以我们 仍然认定“奇数”在这里是不周延的。
明白这个概念之后,我们再来看下面这三句话:
有些年轻人在上混沌大学,
有些创业大赛的冠军是年轻人,
所以,有些创业大赛的冠军在上混沌大学。
这个推论听着是不是有问题?问题出在哪呢?
两个前提中都出现的“年轻人”是这段论证中的中项,但在这两个前提中,作为中项的“年轻人”前面的定语都是“有些”,这是特称命题的标志。根据我们刚才那个“有些整数是奇数”的例子,我们知道了作为特称命题是不周延,所以在这段论证中“年轻人”这个中项是不周延的。
这种情况在逻辑学里叫做“中项不周延”,这是一种逻辑推论过程错误的征兆。
一旦出现“中项都不周延”的情况,这个论证也就没必要继续下去了。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使三段论有效,除了注意中项不周延之外,还有4个原则要遵守。
1. 在一个有效的三段论中,只能有三个概念,不能有四个概念。否则违反“四概念”的错误。
2. 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如果大项和小项在前提中不周延,而在结论中周延了,那么结论断定的内容会超过前提断定的内容。
3. 从两个否定的前提不能推出结论。三段论的两个前提若都是否定命题,那么在大前提中,大项的外延和中项的外延就会排斥;同样,在小前提中,小项的外延和中项的外延也会排斥,中项就无法发挥它连接大项和小项的作用。
4. 两个前提中,若有一个命题是否定命题,则结论也是否定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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