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我没想过他厨艺这样好。
右手握刀,哒哒哒,左手平移,剁剁剁,青色的黄瓜就列好了队。又切胡萝卜,手腕微微上下起伏,橘色的胡萝卜纷纷落成一簇。
他抿着薄薄的嘴唇,那是他认真时候的表情。一如他弹琴的时候。
“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我忍不住问。
他轻轻瞟我一眼,“也不看这几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我知道他,大学毕业后就留在这个城市,一个人住,把自己照顾得很好,而我总是对柴米油盐不感兴趣,这么多年,我唯一保持的爱好只有音乐而已。
看他做菜是一种享受。他懂得什么时候放油,什么时候爆炒,什么时候加佐料,一时间厨房里弥漫了一种全新的气息,仿佛从油烟中冒出了音乐的音符,让一向厌恶厨房的我竟舍不得离开。
那是一种由他带来的魔力。
“看你做菜的样子,就好像听你弹琴。”我脱口而出。
他握着锅铲的手迟疑了一下,并不理我,只是说:“蚝油?”
我走到他身后,打开橱柜门,他缩了一下,而T恤宽大的领口露出他通红的后颈项。
我不做声把蚝油递给他,他眼睛也不抬一下,表情没有变化。
“好吃啊!对了,到时间冲奶了!”我急急地离开厨房。
我其实一点也不了解他吧。
给女儿喂了奶,哄她睡了觉,他已经把炒饭端出来良久。我从女儿房间出来,他正坐在饭桌前等我,双手握在身前,微微弯着背,头转向窗外,看着依旧在下的雨。天已经渐渐黑下来,他逆着光,像一个剪影,看起来极为不真实。
“阿照。”我叫他,他回过头来,我松了一口气。
他的手艺的确很棒,我为什么现在才知道原来他那么会做饭呢?
我真的越来越不了解这个从高中开始就认识的朋友了吗?仿佛不甘心——
“要不要看碟子?”我问到。
他并不想看,关于我们高中时候的最后一场演出。然而,我却迫切地,迫切地想跟他一起看,想确认,我们其实并没有疏远,还可以一起聊音乐。
我心急地边翻找碟子,边说:“刚才看你做菜,突然很想听你弹琴。”心里却想,你做菜的样子好陌生,一点都不像我认识的张照。
我认识的张照,是手指干干净净,站在我右后方,埋头弹琴,留长长刘海遮住自己眼睛,骄傲,倔强,琴艺超群,语言也干干净净。
“好挫啊,别看了!”他抗议道,有些微微害羞。
这个时候便觉得他非常可爱和真实,我大笑出来,“你看你,从来都不敢抬头看观众,还以为你睡着了!”
“我是凑数的嘛……”他强调。
“我可没这么说,那时候拼命邀请你加入,是谁拒绝的?”我没好气,对他当年的坚持深为不解。
他耸耸肩,不再说话。
电视里响起Green Day的《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我最爱的一首歌,唱过不下千遍。当初也是因为要排这首歌,才邀请他加入。
如果没有这首歌,大概,我不会有现在的生活,也不可能追到现在的老婆,当然也不可能跟他做了朋友。我的吉他声响起,他用琴声配合,而他现在就坐在我身旁,轻轻地呼吸着,好像配合着我怦怦的心跳,让我竟有些动容,沉醉在旋律中久久不能自拔。
“好想再和大家排这首啊!”我转向他,充满期待地,仿佛看着十年前的他。
“别,”他眼睛里没有一丝热情,黑色的眸子波澜不惊,“我早就忘记音乐是什么了。”
他如此认真地回答我,让我十分尴尬,我别过脸,知道自己自讨没趣。眼前的事实也更为清楚,无论是我,还是他,都不可能回到当初。
唯有音乐生生不息。
在门口,他穿回他的西装,像个庸碌的上班族。扣子一定要扣到领口,领带一定要平整。他依旧清秀白净的脸庞,保持着镇定甚至公式化的表情。他真的变了吗?那么我呢?楼道里安安静静,我的声音像一滴水漏在深井里。
“阿照。”
他回身。
“我说你,当年为什么执意不肯进我的乐队?”我终于又问了,明知道这问题很无聊,但我仍然问了,也许我能从他每次的答案里拼凑出我想要的答案?
他走后,我来到阳台。已经入秋,空气凉爽许多,秋风把夜色中的树叶摇得哗啦啦作响,像水流声一般让人安静,安静到恐怖。昏黄的路灯像撑开的一把小伞。我突然很想抽烟,然而为了女儿已经戒了。这时我看到他才从大楼里走出来,他已经跟我告别很久。
“都说我是凑数的。”他的声音响起。
我趴在阳台,不动声色目送他拖着长长的影子离开。
四
地铁的楼梯长得好像一首没有高潮的歌,我步步下行,身子渐渐隐没于路面,像一条潜入深海的游鱼。
在挤满人的地铁里,大汗淋漓,紧握扶手,仰头想寻找呼吸的机会,明晃晃的白帜灯,仿佛看到在这一群移动的人头顶有另一群人也在线性移动,不同的是,我们是潜藏在低音部的贝斯,他们是漂浮在高音部的吉他。
出了地铁站,细碎的脚步声哒哒作响,人们朝不同的方向涌去,各司其职。我立在人头涌动的中央,像个指挥,女子细跟鞋叮叮地进入,男子皮鞋嘎、嘎地擦过,广播声穿插其中,每一种声音的进入与离去都跟随我的手指,无数旋律从我身边擦肩而过,空气一口一口地吸入,再一下一下地呼出。我呆若木鸡。
“陈铭皓!”有人叫我,我立刻回过头,是公司的同事。
“早啊,今天打扮得那么漂亮……”我脱口而出,。
女同事笑了,“嘴巴贼甜!”
我也挂上招牌的笑容,跟上她的步子,新的一天开始了。
“陈铭皓,这个月业绩不错,继续努力。”
“陈铭皓,下周要不要搞个新人培训?”
“陈铭皓,打印机不吐纸,可以帮我看看吗?”
我手机响了。
“皓子,晚上我妈到A市,早点回家吃饭。”老婆大人如是说。
我深深吸气:“好。”
好像愈来愈沉入海底,我拼命仰头,都看不到当年轻而易举投篮的篮筐。
高中的篮球赛,是耍帅的大好时候。光一个过球的假动作都可以引来场边女生的尖叫,每当这个时刻我总是故意表演一个篮球王子的形象,享受被人期待,被人欢呼的快乐。只是,我留意到我们队有一个很怪的男生。
他高高瘦瘦的,皮肤很白,留长刘海,总是爱躲球,即使球到他手里他也很快传出去,从不会带球投篮。打了一会,也没人愿意再跟他配合,对方也不会防守他,他倒成了场上多余的人。他是真的不会打球吗?我很好奇,而且听说他还会弹琴。
我曾组过一个乐队。键盘手空缺,不知道那家伙会不会加入呢?我心里盘算着,回头看到他一个人呆呆地立在篮球场上,有点落寞的样子。“可恶!”许多人防守,我小声咒骂,想都没想把球抛了出去。
篮球在空中划过一条弧线,直直地落入他的怀中。他还是呆呆的。
这家伙,就不能有点团队精神?我弯起嘴角,给了他一个示意的眼神,然后快步冲向前。就当赌一赌吧,如果他能在球场上跟我配合,那么在音乐上至少能够沟通。
他似乎受了很大的震动,呆滞了几秒,人们还没反应过来,他突然拔腿运球。一步,两步,三步,上篮。
我果然没有看错人。冲过去跟他击掌,他怯怯地举起手,拳头还没张开,我笑笑,用拳头碰碰他的。
这家伙其实并不弱。看得出来他有打球的基础,因为接下来的比赛他与我配合默契,我们一连拿下十几分,遥遥领先。但是他为什么之前总是躲球呢?我很不能理解。
赢得比赛是意料中的事。
一群人商量去唱歌。
“大菠萝,走了。”有人招呼我。
“等等。”我问身边的人,“刚才那个人叫什么来着?”
“张照。”我一路追过去。
他缓缓回过头来,似乎不认识我一样吃惊。
“去K歌吧!”我邀请道,心里更确定了自己的想法。
“不了。”他冷冷地回绝我,眼睛都没有看过来。
我笑了,不顾他的态度一把搂住他的肩膀:“来嘛……来嘛……”
那是大概十年前的事,个性张扬的我与沉默寡言的他,成了朋友,后来,他成了我乐队的键盘手。
在KTV里,他坐在角落,双手抱臂,听我唱《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坚定的眼神穿越喧闹的人群,笔直抵达我的眼睛,仿佛一道光。那一刻,我从他的眼睛里,知道这个外表文弱的男生爱着我口中的音乐。
五
但是,他现在并不爱音乐了,确切地说,他眼睛里没有热爱的东西。
我捧着一杯咖啡,站在茶水室百无聊赖地翻看手机里的照片,看到女儿熟睡的小脸蛋,那么柔嫩的婴儿,对世界一无所知,只需要睡眠就可以得到幸福。我手指拂过屏幕,选中,发送到朋友圈,编辑“多亏了兄弟帮忙换女儿的尿片”,然后,发送。
不一会儿,有人点赞,有人损我……
但这些人里,没有他。他从不评论,更极少给我发微信,但只要我一个电话,他就立刻出现。他是我朋友圈里,最特别的朋友。
只是,那种渐行渐远的距离感,让我十分不安。一如曾经他想放弃乐队。
老实说,他的实力总是被低估。第一次看他弹琴,我就知道没有看错人。
那是放学后的教室,夕阳斜斜地照耀着他的侧脸,洒在他黑色的琴上,他的手指领着夕阳,跳跃,飞舞,像一片聚拢的蝴蝶,像一簇凋零的花瓣。我静静地站在他前方,他清秀的脸格外温柔,所有他手指飞扬的音符都在表达一件事——他爱着眼前的琴。
一曲完毕,他抬起头,我还愣愣地回不过神。
这时他亦看着我。
沉默的教室里只有风轻轻扬起我们白色的衣角。
“弹得好棒。”我词穷。
他有些不好意思,低下了头。
“我把谱子拿给你。”我回头拿谱。
“陈铭皓。”
“嗯?”
“我只排这一首。”
我回过头来,看定他,扯扯嘴角:“好。”
他明明热爱音乐,爱着他的琴,弹琴的时候与平时判若两人,却只跟我合作一首歌,我不明白,直到现在仍不明白。
即使是一首歌,他也要放弃。
他很少与人配合,所以每一次乐队排练他状态都很差,也常常惹来其他成员的不满。
“我真的弹不下去了……”他双手按在琴键上,样子极为痛苦。
“静下心来,你明明很有节奏感,就是一合起来就会乱而已。”我尽量安慰他。
他抬起头,“与其耽误你们,不如你再找其他人吧。”
我很不能接受他突然的放弃,骂道:“混蛋,做事怎么可以这么没恒心。”
他却不再理我,说着就要往外走。
“喂,在球场上不是跟我配合得很好吗?”我拦住他。
“那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他还是执意要走。我从没见过如此半途而废的家伙,怒火一下蹿上来,冲上前一把扣住他的脖子要把他拉回来。
“不就是弹琴,为什么要搞得像上刑场?”我吼道,已经有动手的冲动。
“还不都是因为你!”他用力甩开我,我愣住。什么叫“因为我”?为什么是因为我?他突然发力,我猝不及防一个踉跄往后跌去。
轰!
结果是我一手插在了身后的鼓面上,鼓破了。
要跟我动手么?我想都不想把手抽出来,一个箭步跨向前用力提起他的领口,狠狠地把他按在桌子上,就要照着他清秀的脸来一拳。
他似乎非常害怕,尽管目光还直直地盯着我,但眼睛却渐渐明亮了起来,我要给这个半途而废的家伙一点教训,让他记住做人不是光凭性子。
然而,他倔强的眼神却让我这一拳怎么也落不下去,这家伙论打架绝不是我的对手,但我的手悬在他上方,迟迟没有动。千方百计叫他进乐队的是我,让他如此痛苦的也是我,我有什么资格责备他?
他眼睛越来越亮,最后流出了透明的液体。
他竟然——哭了。
咬着嘴唇哭得无声无息,像只被宰的小狗。
他明明没有做错什么,只不过,为了我的坚持,才进了乐队。
一瞬间,我的怒火被泪水浇灭了。
我顺势将他提起来,撇撇嘴:“胆小鬼,还没揍你你就哭。”
他并不看我,别过脸似乎在擦眼泪。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如果加入乐队让他如此痛苦,我又何必强人所难呢?虽然我一直信奉的是“事在人为”,然而,我不能无视他的眼泪。
他动作僵硬地想要离开桌子,快速地皱了皱眉。
我用手指戳他的腰:“这里,怎么了?”
他的声音还带着哭腔:“还不是拜你所赐。”
我?
“你真的好弱啊,像个女生似的。”我叹气道。
他不服气地瞪我。
在我的经验里没有遇到这样的朋友,固执,怯弱,又好强。他远远比我从前认识的人要不同,我走到他面前,蹲下身子。
“干嘛?”他问。
“上来呀,背你。”我没好气地说。
“假惺惺。”他嗤之以鼻。
“随便你!”我背起吉他转身就走。
教室外蜻蜓低飞,一股闷热的空气盘桓在头顶,我三步作两步快速地下楼,额前微微出汗。
那天,我又折回去。
天空突然下起暴雨来。
毫无预兆,我们蹲在走廊仰望铺天盖地的暴雨,耳朵里充斥着轰隆声响,雨点敲打在栏杆上,飞溅到我们脸上,我感到内心的某种力量随着坠落的雨滴得到释放,是什么呢?
我转过头看他额前的头发微微湿润,他目不转睛地看着灰蒙蒙的天空,样子有些入迷。
他应该也懂得这场雨吧,我想。
“觉不觉得音乐像暴雨一样?”我向他确认。
他微微动了动嘴唇,却没有说话,也没有看我。
“你根本不必刻意想着如何去配合别人,只需要做好自己的部分,自然就会有和谐的旋律出来。”我又说,雨声刷刷地响。
他依然不看我,睫毛微微抖动。
“我不会看错人的。”这次我伸出手搭在他肩上,垂下头不看他。
良久,才听见他小声回答:“不就是一首歌。”
我笑了:“对啊,只是一首歌。”
搭在他肩上的手,还隐隐疼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