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醒曲

从温暖的咖啡馆里走出来,天空正好下起了雨。

我站在门口,雨水混合着风扑面而来,已经略有凉意。身边的人,看着我微笑着,我亦勾勾嘴角。她自顾自地撑开一把红色雨伞,然后迈开细跟凉鞋,光滑的地板被高跟鞋敲得滴滴答答响,映照出她摇摆的腰肢。我眯起眼睛目送她凹凸有致的背影,侧头点了一支烟。

“再见”,她似乎并没有说这两个字,然而……我仿佛已经知道她的意思。

回身看咖啡店的落地窗,刚才和她坐的那个位置,已经有一对情侣,他们说说笑笑的模样倒令人非常羡慕,对比刚才我和她之间的沉默,我突然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什么。

……相亲。

相亲却不相爱,这样的事已经是第一二三四……太多次。

手机响得不是时候。

但却是他打来的。

我注视着手机屏幕上闪烁着他的名字,然后接起电话。

“阿照,救命!”手机那头是他一贯夸张的声音与表达方式。

我无奈地叹气:“这次又是什么事?”

“尿不湿,帮我买一包尿不湿!”

我不戴眼镜,所以没法大跌眼镜,但是我眼珠子都要脱离身体。

“说清楚!”我压抑着恼火的心情。

“我家老婆大人出差,宝宝尿不湿用完了,现在哭得我心都要碎了!”他为了证明自己没说谎,还特意让我听了一下他女儿的哭声。

我被手机那头传来的洪亮哭声搅得心烦,又觉得这声音跟他当年的嗓音多么类似。但我说:“如果是你哭得那么惨我就去救你,别说尿不湿,卫生巾都给你买!”

不出意料地他在电话那头哇哇直叫,我享受他请求我的过程,才挂了电话。

手指间的烟只剩下烟蒂,我轻笑着将它弹进垃圾箱里,速度和手法依然一流,没办法,谁叫我是键盘手?曾经而已。

他绝对是第一个委托朋友送尿不湿的人。

他很快就开门,看到我穿一身工整的西装,手里提的两大袋尿不湿,肩头带有水渍。他眼角微微抽搐,夸张地叫了一声。

“卧槽!”

然后快速从我手里接过,咚咚咚地跑进房间。我换了鞋,瞟到玄关处原本一双熊宝宝玩偶又多了一只,叹了一口气。

他的家越来越温馨,自从他女儿出生,连墙都刷成粉色,沙发套都带着蕾丝,空气中漂浮着婴儿的奶香。我路过他的主卧,知道里面悬挂一幅他超大尺寸的结婚照,他口中的老婆大人,是他高中追的女生。

来到他布置的婴儿房,我靠在门框上看他背对着我弯腰小心翼翼地给女儿换尿不湿,他的手法并不熟练,比起弹吉他,所以他女儿依旧哭得撕心裂肺。

我看不下去,走过去抢过他手里的尿不湿。小婴儿肌肤柔嫩,长得和他很像,尽管我是第一次给婴儿换尿不湿,却还是奇迹般地完成了,他女儿见到我,居然不再哭泣,小小亮亮的眼睛发出享受的讯号。

“果然厉害啊!这种事你一向很熟练。”他拍拍我的肩膀,目光却在女儿身上。

我轻斥:“明明已经是当爸爸的人,还笨手笨脚。”

他丝毫不在意,呵呵地笑,“不是有老婆大人嘛……”

我一向对他称呼自己老婆为“大人”非常鄙视,觉得肉麻兮兮不似他粗犷的风格,但此刻他对着我说“老婆大人”,我竟然觉得这话里或许有对我的谢意。

他女儿渐渐入睡,他关了房间门,悄悄地退出来。我跟在他身后,看着他好看的发尾突然有了一丝动容,没由来地有点激动。

“你还买了啤酒?”他说。

我们坐在客厅里喝起啤酒,像从前乐队排练结束后一样。他给我他的T恤换掉湿的西装,我穿着带有他气息的衣服,翘着腿坐着。

“你呢?什么时候解决终身大事?明明那么帅却一个女朋友也没有。”他看向我,语气轻轻的,这个问题他是一直重复。

“也许明天?”我胡乱说着。

“还不收心吗?你挑女人的眼光要跟我学啊……”他自吹自擂,扔一块毛巾给我擦头发。

我笑:“就知道吹。”

“事实证明啊……”他竖起腿,双手搭在膝盖上,侧头看我,手臂结实的肌肉若隐若现。

“打算怎么谢我?”我不动声色地问。

“兄弟之间说这个……”他切了一声。

我倾身拿起桌子上的啤酒,一口气喝完,酣畅淋漓。

“混蛋,那是我的啤酒!”

不出意外地我再次听到他哇哇直叫,每次看他抓狂,我的快乐就好像啤酒冒出的气泡,噌噌噌地往上蹿。

他起身扁我的头,我敏捷地握住他的手腕,抬头看定他,他瞟我一眼。我松开手,他退回沙发,拿起我的啤酒喝起来。

我就知道他不会在意,他是不拘小节的大丈夫。

又瞧见在电视墙的角落放着他的吉他,问道:“现在还弹吗?”

他看了一眼吉他,那把吉他跟了他十年,如今已经有些陈旧。“偶尔吧。”他随口说。

“你呢?键盘手?”又反问我。

他叫我键盘手时带有一丝揶揄的口吻,我当年明明只是在他乐队里暂时凑数而已,他却一直希望我加入他的乐队。

“我早就不弹了,你知道的又不是什么专业。”我自谦道。事实上自从高中毕业我就没有再进入哪支乐队,更没有公开演出。

“可惜啊!当年是那么厉害的键盘手,对了,下周五我在酒吧有演出,要不要过来玩?”他说到演出的事总是兴致勃勃,就跟当年一模一样。

“有时间的话。”我说话越来越喜欢敷衍,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甚至对象是他,我也不自觉地这么脱口而出。

“切!”他似乎看穿我,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今晚,你一个人吗?”我试着问道。

他愣了一下,“是啊,头疼晚餐。”

他是和老婆一起留在陌生城市打拼的上班族,本来粗枝大叶的他,没有老婆在身边似乎生活都是头疼。

于是我放下擦头发的毛巾,站起身,“我来做饭吧。”

他长长地嘘口气,“还好有你在啊!”

我背对着他走进厨房,嘴边扬起一个自嘲的笑。也不知道当初为什么就选择留在这个城市,看着他结婚生子,却仍然不懂得柴米油盐。

我刀功利落,黄瓜齐刷刷地排成整齐一列。再把胡萝卜三下五除二切成丁状。

哒哒哒哒。凄凄凄凄。当当当当。

砧板颇像我从前弹的键盘,发出美妙的和弦。

“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他倚在厨房门口看我做菜,淡淡开口。

我抬头看他一眼,“也不看这几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看你做菜的样子,就好像听你弹琴。”他居然也看出来了。

我的确是把做菜当作弹琴一样。

我穿着他老婆的围裙,打算做什锦炒饭。我们都没有说话,厨房里发出火苗燃烧的声音,油锅滋滋的声音,还有我舞动锅铲的声音,有时候会有水流声加入,我觉得我仿佛乐队的编曲,把每一种声音都安排得恰到好处,使它们和谐地呈现。

“蚝油?”我问。

他走过来,来到我身后,我背部的肌肉立刻紧绷起来。他靠近一点,呼吸就在我耳畔,在我身后打开了橱柜的门,将蚝油递到我面前。

“谢谢。”我眼睛也不抬。

“好吃啊!”他赞叹道,“对了,到时间冲奶了!”又急急地蹿出厨房。

我看着锅里五颜六色的炒饭,听着兹拉兹拉的声音。用手指沾了一粒米放到嘴里。

“还没吃就说好吃,说话一点也不负责任!”我失神地自言自语。

他在房间里跟女儿玩了许久。我把两份炒饭端到饭桌上,外面依旧下着雨,滴滴答答,炒饭冒着热气,一切安静下来。我来到婴儿房,他正做鬼脸逗女儿笑,他女儿用力地吮吸着奶瓶,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他给女儿唱温柔的歌,小声的,轻如羽毛,在渐渐变黑的黄昏里,我几乎看不清他的表情。但原来,他唱这种歌也那么棒,我记得他一直是声音高亢的乐队主唱,唱起摇滚来惊天动地,而如今他对着自己的女儿,声音里都是温暖的阳光。

等他哄了女儿睡觉退出来,饭桌上的什锦炒饭已经凉了。我想再去热热,他却端起来就吃,狼吞虎咽。

“手艺不错啊!赶上我家老婆大人了!”不知他是否恭维我,但我听了很受用。

吃饱了饭,天已经全黑了。他家的灯是暖黄色,让人昏昏欲睡。

“好饱啊!”他满足地叹道。

我觉得这时候应该告辞了,看他也没有多余的话,酝酿了一下要说出口。

“要不要看碟子?”他突然提议,打断了我的告辞。

“岛国动作片?”我皱眉。

“你不是从不看的嘛……看我们高中时候的最后一场演出。”他冲我眨眨眼,很期待的样子。

“不看了吧,那么久的事。”我并不想看。

“为什么?”他问。

“那时候的我看起来像傻逼……”我说,垂下眼睛。

“怎么会?”他站起身,在抽屉里翻找碟子,“刚才看你做菜,突然很想听你弹琴。”

我本想再说告辞,但听他那么说,我突然又说不出口了。

他家46寸的电视,出现了十年前的我们。我开了一罐啤酒,漫不经心地喝起来。镜头聚焦到他还是少年的脸,那时候的他是剪平头都很俊朗的人,唱起歌来眉毛喜欢微微向上扬,但未开口之前却总是抿嘴对着观众笑,调动现场气氛非常拿手。我亦看到十年前的自己,站在他的右后方,埋头弹琴,长长的刘海遮住了我的眼睛,没人知道我在想什么。

“好锉啊!别看了!”我忍不住。

他哈哈大笑,“你看你,从来都不敢抬头看观众,还以为你睡着了!”

“我是凑数的嘛……”我解释道。

“我可没那么说,那时候拼命邀请你加入,是谁拒绝的?”他强调道。

我耸耸肩。

我们演唱的是Green Day的《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当年他一心一意要排练的歌,当吉他响起,他手握话筒歪头唱出第一句,我的心就被紧紧揪起来。

“那时候我的英语……哈哈……”他自嘲道,“你看莫超打鼓的样子,头甩得像发电机似的……”

我沉默着,只觉得随着旋律渐进,不知怎的背后热起来,额头也冒汗,连忙找烟来抽。

“哎,我已经戒烟了。”他说。

我忍着,只好拼命喝酒。

“好想再和大家排这首啊!”他看着我说,似乎对我充满期待,一如当年。

“别,我早就忘记音乐是什么了。”我抗拒地说。

他无奈地笑笑,转向电视,这首歌依旧在唱,我甚至忘了和弦是什么,定了什么调,更别说排练了。你以为,十年我白活的吗?

看完碟子,我们闲谈了几句,我起身告辞。换下他的衣服,穿回自己的西服。

他把我送出门,在门口他的黑眸深不可测。

“阿照。”

“嗯?”我回身看他。

“我说你,当年为什么执意不肯进我的乐队?”他问道,用非常认真的语气,第一次这么直接。

我很快回答:“都说我是凑数的。”

走出安静的楼道,我再次抬头寻找他家的灯光,暖黄色的,跟他从前的风格完全不同。但自我身上传来他的味道,却是跟从前一模一样。

我在他家楼底抽完一支烟才走。

那天晚上我很想做梦,梦回那次演出的场面,但很遗憾,我的梦一片空白,雨一直不停地敲打窗台,也许是因为喝了酒我睡得比任何时候都沉。

第二天编辑给我打电话问我什么时候交稿,我抽着烟面对空白的电脑屏幕,突然想说不交了。

“我写不出。”我是这样解释,然后任性地挂了电话。

打开窗子,凉风吹来,我哆嗦了一下,天空雾蒙蒙的一片,雨停了,却也到了秋天。脑子里浮现一段旋律,我哼起来:“Twenty years has gone so fast,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

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唱歌。

“卧槽!”我简直不敢相信。

就好像我不敢相信,当年我居然短暂地做了他的键盘手。

“大菠萝!这里!”

篮球场上,有人叫他传球。我跟他一队,却跟班上的男生一点也不熟,因此无论是传球还是投球,我都躲得远远的,十分猥琐。

他拿到球,被几个人围攻。却身手矫健,左右运球,突然把球扔向我。我措手不及,看着篮球从天而降,我稳稳接住。因为没有人防守,接到球后愣了几秒,他却扬着头穿过众多人影,给我一个鼓励的眼神。

不知哪来的勇气,我竟然朝着篮筐奔去,一步,两步,三步,跃起,上篮,轻而易举地得分。队友冲我欢呼,他也冲过来,伸出手掌想要跟我give me five,我握着拳头微微抬起手,还没等我张开手掌,他却转换成握拳的手势轻轻与我相击。一股莫名的力量如同闪电般顺着手臂抵达心脏,我只觉得心怦怦直跳要胀裂了似的,接下来的比赛,我与他默契地配合,拿下了胜利。

比赛结束后,一群人冲着他拥过去,我看他被人抱得人仰马翻,脚步微微向前移动,但还是保持着距离,我独自背起书包。

“张照。”他叫住我,“去K歌吧。”

“不了。”我不太习惯人多的地方。

“来嘛,来嘛,你也是大功臣之一啊!”他一把将手搭在我肩膀上,笑嘻嘻地鼓动我参加集体活动。

我就这样被他连说带拐地参加了他们的集体活动。在嘈杂的KTV里,他点了他最喜欢的《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我一直兴趣索然,待在一边听别人唱歌,直到他唱,我才露出惊讶的表情。

原来他的声音那么好听。

清亮而细腻的声线,一时如展翅雄鹰,一时如潜行游鱼,自他声音中散发的随性与自由,一瞬间紧紧抓住我。

“不愧是主唱啊!”有人称赞道。

“哎……什么主唱,乐队都解散了……”他叹气道。

“咦?为什么?”大家纷纷发问,我也不自觉地竖起耳朵听。

“键盘手退出了,他老妈不让他玩音乐说影响前途。”

“没有键盘手也可以吧?”

“要排这首歌非要键盘手不可呀!”他强调道。

我心里暗暗想,难道他组乐队只为这首歌吗?

“咦?张照不是也会弹电子琴?”听到有人提到我的名字我吓了一跳。

他果然很有兴趣地看向我,我的头更低了。

“怎么?你会弹琴?”

“我不会……”我否认道。

“你明明初中的时候弹过,艺术节的时候。”说话的人曾与我同一个初中。

“我早就不弹了……”我红着脸撒谎。

他没有再问下去,大家说说笑笑一下就把话题扯远了,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从KTV出来,我避开大家一个人走回家,感到自在了些。从初中开始我就并不喜欢集体活动,跟谁都不熟悉,一直独来独往,因为我并不擅长与人打交道。

“张照!”有人在身后叫我,我一听声音就觉得不妙,果然他追了上来。

他随意地把手搭在我肩上,“去吃烧烤吗?”他问。

“不吃。”

“我请你。”他热情地说。

“我也不吃。”我并不认为跟他已经有交情。

“哇!”他惊呼一声。

我睨他一眼,对他闹腾的性格十分不适。

“你还真是高傲哎!”他感叹道。

“跟你有什么关系?”我颇反感被人如此评价。

他拦住我的去路,牢牢看住我,用非常好听的声音道:“我想请你加入我的乐队。”

我第一反应就是不可能,我的个性是不适合团体活动,因为我立刻拒绝。

“一个人弹琴有什么意思?”他扬起眉毛反问我。

“一群人吵吵闹闹又有什么意思?”我反唇相讥。

他却轻笑一声,似乎我说了很可笑的话,然而我觉得他说话也很可笑。

“这次你没有否认你会弹琴。”他说。

我霎时窘迫起来,但随即恢复正常,冷声说:“反正我是不会加入。”

“加不加入你先过来看一次。”他没有放弃。

对比被直接拒绝便恼怒的人,他这种厚脸皮的请求方式让我更有负担,我无法承受别人的期待,因此我总是希望一切都不要开始,让生活就这样平淡安稳地过下去。

他见我不作声,拍拍我的肩膀,“就这么说定了,周五放学在最顶楼的最后一个教室,等你来。”

他一直是个坚韧不拔的人,坚持的事便不会轻易放弃,对邀请我加入乐队如此,后来追他老婆也是。虽然我是非常讨厌这样的死缠烂打,然而似乎有了被人重视起来的感觉。他叫大菠萝,是我高中第一个,唯一一个,最好的……朋友。

怎么会突然想起十年前的事呢?大概是昨天去他家看碟子的后遗症。我躺在木床上,雨已经停了,空气里飘浮着一股萎缩的味道,对比春天的膨胀,夏天的热烈,秋天即使结出果实我也认为是一种结束。

我翻下床,仅穿一条纯棉四角内裤就在屋里走。找出方便面,用嘴撕开封口。虽然我擅长烹饪,但我自己很懒去做,一个人做一顿饭,一个人摆一双筷,很没意思。

喜欢独来独往的我,也会有一个人没意思的时候,想来也是因为他。

我那天打算偷偷看他排练。蹑手蹑脚地接近他所说的教室,其实我根本不需要偷偷摸摸,因为他们排练的声音大得好像没有除了音乐以外的世界。尤其他的声音,在乐器的烘托下,高亢而震撼。

我靠在墙上听他们排了一首歌,站得直直的,呼吸随着激烈的旋律也颇为不稳,这时我看到他抱着吉他走出来,那是我见过他最帅气的样子,甚至比他结婚时还要帅。留着菠萝一般张扬的发型,穿着白色T恤将运动校服绑在腰间,握吉他的手指俊秀修长。而他脸上带着一种惊喜的神情,使他俊朗的脸变得格外迷人。

“我就觉得你会来,果然来了。”他很高兴,又一把搂住我的肩膀,“进来听我们排一首。”说着他硬把我拉进教室。

他的乐队还有一个贝斯手和一个鼓手,加上他也就三个人,因此他自己也是吉他手。我对其他那两个人有点发怵,尤其他们以奇怪的眼神望我,但他非常轻松,立马就在我面前演唱了一首。

依然是《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我对他的专一感到无语,但是,那是我听过最好的《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甚至比我后来加入更出色,无论是他唱歌迷离的眼神,还是他唱腔里的自在,在略带忧郁的旋律中因为吉他riff更加感人。

虽然我不愿承认,但听到乐器有序地演奏出旋律,各司其职的时候,我看到一种从未见过的风景。

“怎么样?加入我们吧?”他说。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摇摇头。

“算了吧,人家不愿意。”鼓手莫超说。

我觉得我没有再待下去的理由,于是急急地走出了教室。我真的能和这群人相处吗?如果加入他们又会怎样?我并不知道,只要是犹豫我都退缩。

后来,他居然追了过来。

“跟我一起排这首歌吧?只是这首歌!”他这次没有开玩笑,一本正经的样子。

而我,看着他认真的表情,想起篮球场上他把球传给懦弱胆小的我,他浑身散发的勇敢而执着的气息,都是我不曾遇到的风景。

“只是这首歌。”我小声地说。

教室里突然传出一串清脆的鼓声,打乱了我原来平静的生活。

我成了他乐队的键盘手,只排这首歌。但事实上我对乐队的演奏一点经验也没有,有时候喜欢自顾自地找节奏,有时候又因为走神而慢了进入的时间,令他和其他成员都非常头疼。

果然他们便经常不来排练,说等我熟练了再排。

有人说:“看他当初那么高傲还以为多厉害,原来也就这种臭水平。”

我非常泄气,好似被人当面扇了个耳光,一个人弹琴或者做合成效果都乱糟糟的,我突然觉得他要排的歌变得极为难听。或许我根本就不适合乐队,我只能够一个人自我欣赏。

但是,那时候始终在我身边陪着我排练的都是他。无论多少遍,他都陪我弹下去。

“我真的弹不下去了……”我痛苦地说,早知道一开始就不应该答应他。

“静下心来,你明明很有节奏感,就是一合起来会乱而已。”他抱着吉他站在我身边,耐心地开解。

“与其耽误你们,不如你再找其他人吧。”我提议道。

“混蛋,做事怎么可以这么没恒心!”他训斥我。

“反正我不适合乐队行了吧,随你怎么说!”我心情烦躁,连琴也不管就要走。

“喂!”他拉住我,“在球场上不是跟我配合得很好吗?”

“那只是打球。”我说。

“跟这个有什么不同?球场上能做到,这个一样能做到!”他看定我说。

我还是执意要走。

“真让人火大!”他一把从后面扣住我的脖子要把我拉回来。

“放手!”我的脖子被勒得极痛,一股怒气油然而生,本就不善于配合的我要忍受别人的指责与轻视这让我非常恼火。

“不就是弹琴,为什么搞得像上刑场一样痛苦?”他吼道。

“还不都是因为你!”我也爆发了,压抑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委屈瞬间被他点燃,化为熊熊怒火,我抬起手肘用力挣脱他,将他推开。

他也许措手不及,没料到我会突然发火,整个人往架子鼓倒去,砰地一声,他一手插进身后的鼓面,鼓破了。

我惊呆了,没想过闹这么大,他歪着嘴,咬着牙,似乎跌得不轻,缓缓从鼓中抽出手,瞪人的表情让我知道他生气了,他身材本就比我高大,这一次我要被揍了。

但我仍然假装维持着镇定,即使想道歉也说不出口,只是也狠狠地瞪回去,如果他要动手,我也不得不反击回去了。

他果然朝我冲过来,一把提起我的衣领,轻易地将我按在桌子上。我闷哼一声,毫无招架能力,腰闪了。我料想的那一拳没有落下来,但他垂着头看我的神情,我却一辈子也忘不了。即使眉毛紧蹙在一起,薄薄的嘴唇抿紧,微微眯起眼睛,但他用非常失望的眼神看着我,竟像一根针似的就触动了我内心非常敏感的部分,我没用地哭了。

“胆小鬼,还没揍你你就哭!”他声音虽然很粗暴,却将我拉起来。

我别开脸,觉得在他面前哭泣非常丢脸。我从不曾在谁面前哭过,长大以后甚至连父母也没有,无论遇到什么事,我只会一个人默默地躲在被子里哭泣。但是,我居然在他面前流泪,委屈、愤怒、压抑、自怜各种情绪交杂在一起,我说不清这是为什么。

他一定更加看不起我。我这样想着,连头也不敢抬起来看他。

“腰怎么了?”他用手指戳戳我的腰。

我清清喉咙,“还不是拜你所赐。”

“你真的好弱啊,像女生似的。”他叹气道,好似恨铁不成钢一样。

我瞪他一眼,我果然被当作女生一样没用了,这样我更没脸还跟他待在一块。于是我从桌子上站起来,腰部似乎僵住了,直不起来,只能用手扶着,想不到闪到腰会那么痛。

他摇摇头,径直走到我面前,背对着我蹲下来。

“干嘛?”我愣住了,没好气地问。

“上来啊,背你。”他闷声说。

他的背很宽厚,像一个怀抱向我展开。

但我还是说:“假惺惺。”我撇开脸,虽然觉得他背瘦弱的我轻而易举,但这样的我显得更没用了。奇怪的是我心里对他居然恨不起来。

他叹气,扔下一句话:“随便你!”然后背起吉他走出了教室。

我看他离去的背影,有一种被人抛弃似的莫名恼火,罪魁祸首居然就这样走了,但我强烈的自尊心又不能自然地接受他的帮助,一时间也不知自己做得是对是错,总之,我跟他闹翻了,乐队我也没有继续留下来的必要。

我回身收拾我的琴,看到刚才争执被他压坏的鼓,鼓面上残破的洞,再也发不出声音,我的心也空荡荡的不是滋味,我这个人怎么可能与人相处呢,结果就是这样不欢而散吧。

我背起琴,往教室门口走去,突然一个人要进来,我跟他撞了个正着。

“卧槽!”听声音我知道是他折回来了。

他看到我背着琴,微微挑眉,嘲笑地说:“恢复得很快嘛……”

“哼!”我轻哼一声,不去看他。

一个什么东西递到我面前,我定睛一看,是药膏贴,顺着药贴看过去,他撇开脸并不看我。“贴这个会好得快点吧。”也许是内疚他的声音里居然也带着些不自然。

天空突然就下起暴雨来,噼里啪啦打在走廊铁制的栏杆上,发出奇妙的声音。

我真正想跟他合作《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是从那个下雨的傍晚开始,但他并不知道,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将他视为朋友。

我们蹲在走廊看暴雨席卷整片天空,天空灰蒙蒙一片,什么都没有,雨水混合泥土新鲜的气味充斥在空气里,水汽张牙舞爪地扑在我们脚边和脸上,但我们都没有想要回教室,只是抬着头目不转睛地看着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神情几近呆滞。我听到雨声犹如吉他扫弦的声音般,沙沙地一遍一遍覆盖整个声场,雷声偶尔响彻天空,颇像鼓声似的。这么看来,大自然是个天才音乐家。

“喂。”他开口叫我。

天已经渐渐要黑了,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不知道他要说什么。

“觉不觉得音乐就像暴雨一样?”

我心一紧,他居然想得跟我一样。

“你根本不必刻意想着如何去配合别人,只需要做好自己的部分,自然就会有和谐的旋律出来。”纵然雨声轰隆,但他的话却清晰传到我耳里,并且几乎要看穿我,幸好天色很暗了,不然我脸上的窘迫又要被他嘲笑。

他见我没有回应,伸手又搭在我肩膀上。

“我不会看错人的。”

听到他这么说,我的呼吸一下急促起来,身体里的某个部位似乎受到鼓舞,我并不想被人嘲笑,但我更不想再看到他失望的表情。于是我小声说:“不就是一首歌。”

他笑出声来:“对呀,只是一首歌。”

我后来知道,人生,只是一首歌也够呛了。起承转合,曲终人散,大概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吧。

他没有将我们那天发生的事告诉给其他人,似乎要为我保守秘密似的绝口不提,于是当莫超看到自己的鼓破了一个洞之后,抓狂地追着他满教室跑,他也只是说他不小心砸了鼓。

“我赔,我赔,我给你买最好的鼓面!”他这样承诺道。

“我赔……陪你去……”我急急地说道。

在去买新鼓面的路上,他买雪糕吃,分给我一根,这次我没有拒绝。

我们两个男生大摇大摆地在路上吃着雪糕,树荫投在他宽厚的肩膀上,我留意到他喜欢伸出舌头舔着吃,像小孩似的把雪糕吃得呲呲响,津津有味,旁若无人,我被他的吃相逗笑。

“笑什么?”他问,又忙不跌地舔雪糕流下的水。

我耸耸肩,若无其事地说:“没什么。”

能把雪糕吃得这样狼狈,只有他了,但能这样享受普通的雪糕,也就只有他。

“这里……”他伸手碰碰我的腰,“好点没有?”

“嗯。”我大口咬着雪糕,冰冰凉凉的舌头都有点被冻麻。

在乐器店里,他叼着雪糕棍皱着眉仔细地挑选最优质的鼓面,侧耳听鼓面的弹性度音色,又用手反复触摸质感,投入的样子很帅很酷,我竟有些看呆。其实,我也很想……成为像他那样自信又很酷的男子汉——我向往他。

付钱的时候我终于说:“我来吧。”毕竟是我的错。

他把钱扔回给我,不爽地说:“不要跟我抢。”

推推搡搡的也不好看,因此我没有再坚持,但这么一来,好像所有的事都是他的错一样。但他是那种大而化之的性格,依然笑得人畜无害,回去的路上一直在说如何从莫超身上讨回来。

莫超和贝斯手依然不太能接受我,因为我性格太清冷,表情也太严肃,学不会跟他们插科打诨,每次都是他在中间调节。

有一次排练我刚要进教室,听到他们在谈论我。

“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叫他加入,现在乐队又要重新适应。”

“是啊,大菠萝,现在乐队气氛变得好奇怪。”

我不知道他会如何回答,但这两句话已经让我面红耳赤,甚至让我有往回走的冲动,与其说我敏感,不如说我更害怕他也后悔当初的决定。但我还没移动脚步,就听到教室里传来他的声音。

“他其实是个很认真的人,技术上完全没问题,就是你们这些人总是喜欢开他玩笑。”他是这样为我解释。

“但是……”

“行了吧,有空说这些不如想想怎么做好自己。”他打断了这个话题。

原来他是这样看我,我没想过自己在他眼里会有什么好印象,甚至对他于我良好的耐心表示不解,但他竟没有厌恶我,亦没有对我失去信心,这一发现令我无法自持。

我开始尝试接受有人在耳边吵吵闹闹的感觉,几个人互相抬杠,又哄然大笑。排练的时候大家都很严肃投入,这种共同努力的感觉是我从前未曾感受过的,又为了他对我超出想象的信任,我竟然慢慢地也会跟他们开玩笑,与他们打成了一片。这是我无法想象的事,习惯独来独往的我,居然……也有了朋友。

朋友是什么呢?我不知道。越是长大越难给它下定义,人如果太容易与别人成为朋友,也太容易疏远,高中毕业后,他是我至今还联系的唯一朋友。

朋友圈里我屏蔽所有人,除了他。但我并不经常联系他,因为他的朋友圈已经将他的生活轨迹表述得明明白白。他熬夜加班。他出国旅游。他生病吃药。他结婚生子。他演出聚会。他装疯卖傻。他情绪低落。我从来不留言亦不点赞,我们同在一个城市,他只需要一个电话,我就随传随到。这是我对他十年友情的唯一表达方式。

现在,他的朋友圈更新了一条,是说我帮助他女儿换尿不湿。还配了一张他女儿睡觉的照片。我躺在床上,把手机举得高高的,想起昨天他为女儿唱歌,我突然也很想有一个女儿……

介绍人给我来电话。

“昨天的妹子怎么样?”

那个穿细跟凉鞋独自走掉的女生吗?我记起来,在她问我如何拥有一个稳定的家时,我如实回答不知道。应该是因为这样所以泡汤了吧。

但我现在却隐约有了答案,或许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是稳定的家。只是,我这么回答大概也被当作傻瓜吧,这年头,就是一首情歌都一文不值,如何谈情说爱?

我不似他,用一首歌追一个女生。

我一直很好奇他为什么千方百计要排《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但我没有问出口,有一次说起来,莫超说:“咦,你不知道吗?整个年级都知道,他是为了追女生啦。”

当时莫超一脸惊讶,他明亮的眼眸映照我惊讶的表情,我们彼此对视,最后他轻笑一声。

我的心咯噔一下,他竟然是为了这样的理由,那么音乐对他来说是什么?仅仅是追女生的工具?我的心瞬间就像被火烧一般难受起来,有一股莫名的情绪堵在胸口,好似遭到了极大的侮辱与亵渎,他的形象在我心里轰然倒下。

那天排练我心情烦躁,错了很多地方,他们没有说什么,最后大家兴趣索然,就道改天再排。

贝斯手和鼓手都离开了,他磨磨蹭蹭地没有走,我呆呆坐在凳子上,想起排练的时候凝视他的背影,想象他为女生深情演唱的心情,我就觉得每一个音符都站错了位置,包括我自己,我为什么要出现在他的乐队里?

“你今天怎么了?”他走过来,站在我身边喝着水。

“没什么。”我呼吸不稳地回答。

“总是这样带着情绪排练也不好。”他说。

我抬起头看定他,他一脸无辜的模样,我反问道:“那么你呢?”

“我?什么?”他疑惑地看着我。

我们排练的时候,每次我在他身后用琴声配合他的吉他,我总觉得我们的心情似乎是相通的,那是来自于对音乐的同一种感受,但现在我们面对着面说着话,却无论如何表达,都不能沟通。

“你排练的时候又是什么心情?”

“享受啊!”他很快回答。

“即使没有观众?”我轻问道。

“有观众当然好。”他扶住我的肩膀。

“是吗?”我缓缓地说,声音弱下来,心里感到非常难受。

“你不享受吗?”他问。

我想回答“享受”,享受站在他身后看他弹吉他耸起的肩膀,享受他的声音直穿心底,享受他安排着每一次编曲,享受聊音乐、排曲子,享受排练结束一起回家,我享受每一个他叫我名字的时候,对待我格外宽容的样子。

他见我没有回答,继续开口:“我以为你已经享受到在乐队里玩音乐的快乐。”

“是这样吗?”我站起身,看定他,大声质问:“你才是带着乱七八糟的情绪吧?有女生看你才最快乐吧?”

“你说什么啊?”他搔搔头发,不理解我的话。

我撇过脸,不说话,情绪已经达到爆发的边缘。

半晌,他突然说:“你总是这样!有什么不爽我的就说出来,无缘无故发脾气算什么?”

听他的声音我知道他已经生气,但我想,我们绝不可能像从前那样动手,如果他要揍我,我一定不会还手也不会哭,但我又想,我为什么要生他的气呢?知道他叫我加入乐队的真正动机,这不也是人之常情么?但……我又非常失落,非常沮丧了。

他一定是看到我那张比抹布还皱的脸,怒气也压制了下来,说来,他总对我格外有耐心。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因为教室非常安静,我听到从手机那端传来一个女生的声音,他拒绝说:“我这边有点忙,下次吧。”

那天我们一直待到天黑才从学校里走出来,一向话多的他也沉默起来,气氛有些奇怪,我们的距离似乎一下远了很多,虽然并肩而行,但心里所想都不一样了。但要这样决裂吗?又不是我希望看到的,这么胡乱发脾气大概也让他非常烦恼吧?于是我跟他道了歉。

“你这个人,奇奇怪怪的。”他只是这样说。

“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我说。

他也为喜欢的女生做过最奇怪的事。

那个他喜欢的女生,追了两年的人,是他现在的老婆。

我见证了整个过程,他们恋爱七年,终于修成正果。

人家说有七年之痒,然而他们情比金坚,他为什么对一个人会如此执着?这是我常常想不通的问题,但我知道,这也是我心里非常明白的心情。

他为那个女生剪过平头,只因为那女生不喜欢长头发的男生,他就把他帅气的发型全部铲了,然而他的笑容更阳光了。他常常也教导我,说我刘海太长遮住眼睛,没人知道我在想什么,我却对他一览无遗的心情充满不屑,他的赤裸裸对女生的喜爱,让我由衷地鄙视。

他喜欢和乐队其他两个人一起讨论情色片里的情节,也喜欢说一些黄色笑话,我总是在一旁听着,他眉飞色舞,他兴奋不已,他手舞足蹈,他的性幻想,他一张一合的嘴。

“阿照,我发现你从来不谈论女生哎。”莫超说。

这时他们所有的注意力都转移到我身上,我大窘:“有什么好说的。”

“这周来我家看碟子吧?”他提议道。

大家都连声答应,唯独我沉默起来。

“阿照,你也来吧?”他邀请道。

“不要。”我几乎落荒而逃。

一群人一起看那样的碟子,我没办法忍受那样的尴尬,这是我和他的不同。即便是现在,我也从不和他讨论关于性方面的话题,于是他说我,简直禁欲。

尤其是工作以后,我整个人变得冷漠而不苟言笑,喜欢穿整齐的西装,说话客套有礼,虽然我没有再留很长的刘海,然而已经没有人能猜到我在想什么,即便是他,也不可能知道了。我好似戴着面具生活,然而我又好像不需要掩饰什么,如果谁长时间地将目光放在我身上,一定会知道我真正的想法,但是并没有。

我是独自生活在这座城市的逐渐走向死亡的男人,遵循着世间所有的规则活着,任性的情绪早已被理智克制,我把自己锤炼成滴水不漏,养成了隐忍而漠然的性格。

我不会让自己看起来很奇怪,因为,奇怪是社会所不允许的。

艺术节的时候,我们的节目如期进行。

那一天,他穿着很酷的T恤,背一把吉他上了舞台,我跟在他身后,看着他极为不符衣着的平头,他突然回过身来,向我伸出拳头,我一愣,很快反应过来。像在篮球场一样,我们两拳相击,互相鼓励。

他咧开嘴笑了。

我的心静下来。

整首歌曲非常顺利,但是当他弹响吉他,我竟然觉得非常忧伤,这种情绪使我几乎要在中途流下眼泪,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到观众席上那个他喜欢的女生,那是我第一次如此仔细地看到那个女生的样貌,是非常可爱而活泼的女生,一头短发,齐刘海,大眼睛,小嘴巴,笑得甜甜的,他用《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向她表白,我在他身后弹琴,却用这首歌向他、向乐队、向音乐告别。

那是我最后一次弹电子琴。

之后,他顺利约到她。

我说:“表演结束了,乐队我就不来了。”

他很惋惜,一直邀请我加入。然而,我是仅剩的一点勇气都用完了,在那次演出上,被一个一个和弦,一下一下的鼓点,都消磨殆尽,我付出了所有的力气完成了他最喜欢的《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达成了他的心愿,但我无法加入他的乐队。

直到现在,他依然追问我原因,而我有时候也会问自己,如果加入了又怎样?

谁知道呢?

十一

介绍人又给我约了一个女生,这次约会的地点由我来定。

我想起他邀请我去酒吧看他表演,于是我把约会的地点定在了那里。

为什么会这样决定,大概很想看他吃惊的表情。

但他会吃惊吗?像我当初知道他为一个女生唱《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那样吃惊到神经兮兮?他并不会,我可以轻易猜到。但仍然想给他看到而已。

我事先没有告诉他我会去,见面的对象是个长发女生,年纪很轻,穿白衬衫和长裙子,对我选择在酒吧听唱歌,她非常中意。

我浅浅地笑,像个绅士似的为她开门。

我们找了个中间的座位坐下来,他从后台走出来,看到我。笑了。

“我就觉得你会来,果然来了。”他说话的口吻和当年很像,又一把搂住我的肩膀。

我不露痕迹地将他的手推了下来。

“女朋友?”他眼睛很亮,非常惊喜。

我笑而不语,但他并没有任何失落。

他没再说什么,就上台演出。这次是一首陌生的歌曲,虽然十年过去,但他的吉他还是那么纯熟,甚至站在舞台中间的模样,都让我恍惚以为回到了第一次他为让我加入而排练《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那是他唱得最好的一次,比高中最后一次演出还要好,为什么呢?大概,那仅仅是为了我而唱,仅仅为了我。他还是一个少年,那时候,好像一切都没有开始,他没有追到心仪的女生,我没有参加乐队的排练。

他拿着话筒,目光放在我身上,“下面这首歌,送给我的好朋友张照。”

我知道他要唱什么,冲他点点头。

果然就是《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这是他第二次为我而唱,相隔十年,如今我麻木的心对这首歌泛不起一点涟漪,好像一切都太晚了。我看着他动情的演唱,想起我们一起蹲在走廊看暴雨,听着雨水拍打栏杆的声音,那时候我们对音乐有共同的感受,像水一般清澈而自然,这是我仅仅觉得值得回忆的一个画面。

歌曲比想象中更快结束。曲终人散。

“Summer has come and passed

The innocent can never last

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

Ring out the bells again

Like we did when spring began

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

灯光昏暗,他谢幕了。

我跟身边的女生走出酒吧,她说:“你朋友唱得真好。”

我保持着温柔有礼的笑,没说什么。

“阿照。”有人在身后叫住我。

我知道是他,回过头来,好似看到十年前的他一样,我的目光变得简单而纯粹。

“这么快就走了吗?不再坐坐?”他问。

“不了,还有事。”我淡淡地说。

“刚才怎么样?”他又问。

“很享受。”

他突然轻笑一声,看定我:“可是你的眼神并没有很享受的感觉。”

原来他还是能看透我,他知道我撒谎。

“不必那么较真吧?”我开玩笑道,使气氛活跃一些。

他叹气,拍拍我的肩膀:“那不打扰你们约会,走了。”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一直一直很想对他做一件奇怪的事,从十年前篮球赛结束后就很想做,他的背影空如怀抱。

我深吸一口气,看看身边笑容娴静的女孩。低下头来,下一秒举步就冲上前。

“陈铭皓!”他的名字回荡在夜色中。

他还来不及回头,我就一步扑到他背上,紧紧搂住他结实的肩膀。他措手不及,差点要被我扑倒,但他身材高大又健壮,还是稳稳地背住了我。

“喂,你干嘛?”他被我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得气息不稳。

“你不是要背我吗?”我轻轻在他耳边道。

“我什么时……”他转头对上我的眼睛,原来惊诧的神情渐渐平静下来,有些心情,像水落石出一般,渐渐变得晶莹剔透,我们那一刻竟再次心灵相通。

十年前我没有勇气做的事,十年间我小心隐藏的心情,十年后我扑到他背上,双手缠住他的脖子,像个无赖似的缠住他。

而我仅此而已,他的怀抱我从不奢望。

我像是做了一个十年的梦幡然醒来,于是我在他的背上,像那次演出时弹奏出最后一个音符一样,心里只能微弱地发出叹息又哀愁的声音:“陈铭皓,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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