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大约八十公斤的身体正从楼梯上一步步走上来,步履紧张,节奏性很强,他的皮鞋打在木板上的声音有些悦耳。
如果不是窗外的鼓乐声意外地停了下来,如果我在那样凝滞的气氛里急着表态,如果他一步跨进了那个铺了地毯的房间,或许我永远也无法记起这串熟悉的脚步声。
它简直就像在我的头顶走过,绕了一个大圈走了回来,由轻及重,在我的耳鼓中渐渐演变成像雷声一样轰隆隆的响。
我仿佛又回到了昨夜,回到那个阴暗的地下室里,听着他一步一步走近我。他干咳了一声,咳嗽的声音带着一股乌烟瘴气的魔力。
我的头上冒起冷汗,像被一盆凉水浇在后背上,我将脸朝向新哥。他咧嘴看着我微笑,朝我摆弄着眉头,用平时那种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我,就像在对我说,时间还早,兄弟。
脚步声突然消失了,一个矮壮的人影走进房间的地毯上。我偏头看着走向我的人。
他的身体很坚实,鼓鼓的肚皮不再那么明显,脖子上那串圆滚滚的木头珠子不见了,换上了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严肃的表情看起来就像刚刚从一场热闹的葬礼上返回。
皮肤还是那么黝黑,在灯光的照射下甚至显得有些干巴巴,他的嘴里叼着一根早就熄火的雪茄,嘴巴动来动去的时候,嘴唇两侧的法令纹显得更深。黑皮鞋的鞋面闪亮,看上去是一双再普通不过的黑皮鞋,只不过他在他的鞋子上下了些功夫。
他就是新哥在柬埔寨的得力助手,在救老五爷的时候扛着长枪打暗哨的好帮手,那个沉默寡言鞋掌上听起来钉了铁块的男人,波王。
他正朝我点头示意。
我笑了笑,没有起身,转头望向七叔。
七叔正望着窗外最明亮的地方。
宴会继续进行,鼓声先开始,然后是乐队不下十个人的阵容一齐动手,噼里啪啦的,和笑声搅和在一起,简直热闹坏了。
我也望向窗外,望向从窗外射进来的一道道光芒,它们透过方形的玻璃框,从斜里刺进这个房间里。
七叔回转身子望向波王。波王从我的身旁走过,绕过那位高个子男人的身体,走到青铜台灯的侧方停了下来,他取下叼在嘴里的烟,朝七叔点了点头,右手收到胸前的地方,恭敬地俯下身子,凑近七叔的毛茸茸的耳朵说了些什么。
乐队正在演奏一首《枪炮与玫瑰》乐队的成名曲《Don’t cry》,鼓手非常卖力,鼓声响亮得出奇。一个男声唱道:
“Talk to
me softly,there’s something in
your eyes......”
许多人在跟唱。
我边听着窗外的歌声,边晃了晃脑袋。脖子的僵硬让我失去了一些能冷静地思考的心情。有时,僵硬的身体就是能左右你的思维,有些人拔枪,有些人杀人,很难说不是因为身体的僵硬引起的。
我头一次看见波王站在七叔身旁的样子,那么和谐自然,像两块马蹄铁摆在一起。
我长长地舒了口气,呆呆地望着七叔,在想那把手枪。
“你没有问题要问我吗,白少爷,我的红色丘比特。”七叔突然用笑眯眯的眼睛凝视着我,一只手抬到半空中,手掌张开,话说完后还停留了两秒的时间,然后轻轻的放回桌面上。
我的眼睛跟着他手指上那只玛瑙石戒指,等到它停了下来才看向他的脸。
“我知道我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了,或许我们都是这样。我本该呆在深圳某个角落里喝上一杯,看香港回归的电视,抱一具香喷喷的女人身体美美地睡上一觉,要多清净就有多清净。
而不是跑到香港这个鬼地方来看升旗仪式,瞎凑热闹,等零点的钟声和礼炮响,说俏皮话,惹大家心烦。”我将身体往后躺了躺,椅背还算舒服。这样我的手就不用放在膝盖上了,但姿势看起来一定很难看,我只好伸手朝新哥要了一支香烟,吸了一口,我接着说:
“我不该杀人的,我宁愿看着别人把他打死也轮不上我开枪。老五爷是少校的战友,他们曾在一条战壕里战斗过,他希望我能救出老五爷。一个被我杀死的张警官,也是同一条战壕里的,你们说可笑吗,世界这么大,到处都是人,犯不着为难自己的战友。但他毫不迟疑地开了枪,打死了老五爷。
这些参加过战争的男人就是不一样,见惯了生死,硬的像冰块,一言不合就将整个早晨砸得粉碎。果然只是因为老五爷是毒枭,张警官是警察就得你死我活吗,当然不是。
这个世界本来就存在对立的两面,阴和阳,对和错,正义与罪恶,没人说得清楚,照我说,这些东西就是造物之初留下来折磨人的,但绝不是用来分门别类的。男人将子弹射进女人身体里,女人生出一大堆男孩或者女孩,这好像才是和谐的真相。所以,这个世界才有现在的样子,并且存在得很好。但事实不是这样。”
“事实是怎样的?”站在左手边那位干巴巴的男人答了话。他用一双按捺不住的眼睛圆瞪瞪地看着我,嘴角的笑容有些年轻,不像其它人那样装着认真地听着,嘲讽的神情一点都不老道。
“一群男人在干另一群男人,快活得不像话。你如果是律师或者会计师,最好将你那张毛茸茸的嘴巴塞进屁股里,在没有弄清楚和你讲话的人是怎样一号人物的时候,别找麻烦。”我瞪着他说。我转过头去,不愿再看他一眼,我不喜欢他头顶的头发,发胶坚硬得像四周的墙壁。我转头盯了波王一眼。
“你大概说得一点都没错,但我不是律师也不是会计师。我是公司的策划人之一,董事会的执行董事,都叫我唐先生。”
“是的,是我忘了介绍了,这位是唐董事。”七叔站起身子,朝唐董事摆了摆手,然后抬起另一只手指向大个子,“这位是职工会的代表人,乔先生。”
七叔匆忙地介绍过,好像这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寒暄,他重新坐回椅子上,认真地看着我。我偏头望了新哥一眼,他还是那样低着头坐在椅子上,显得漫不经心。他在用心拍打身上的烟灰。
我想笑,但没有,我说了一句该死的乔,就像在悼念昨夜才死去的“大嘴乔”。我适时摸了摸发痒的鼻子。乔先生皱眉看着我,对我的不礼貌很恼火。
“就在半个小时前,院子里丢了一把枪。我宁愿相信是一个不小心的保镖忘在哪儿了。但我们得查一查,免得和那个粗心的男人一样犯同一个错误。白少爷,请您原谅我。”波王看着我说道。
他充满歉意地低下头,再将脸转向七叔。看起来他是在征得七叔的同意,而并不是因为自己的无礼向我表达歉意,我冷冷地看着他。
七叔随便摆了摆手,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他就坐在那儿,不动声色。新哥突然站起身来,来到我的面前。这样,屋子里的人都望向他,而不是我了。
“嗨,配合点儿,免得我将你那把肉枪拔出来当真家伙。”他再一次幸灾乐祸地说道。
他一步步地走近我,在一尺的地方站定,伸出手,从头到脚,搜得很仔细,在我的腰间停留了稍长一段时间,仿佛为没能摸到枪感到非常意外,他的脸色明显轻松了不少,手掌上的体温很热乎。
那是一双充满魔力的手,特别是对于女人来说,我对他说道。他在微笑,在我某个不该停留的部位上狠狠地捏了一把。他拍了拍手掌,就像在拍去留在手掌上的灰尘,他回到座位上,低着头继续看着地毯。
“你接着说。”七叔显得有些恼火,说话的声音略微有些低沉,威严里有一丝人到老年不可隐藏的孤独。
孤独就是一种快感,就像一个人站在沙漠滚烫的地上,周围寸草不生。我能理解这份孤独,就像此刻我突然感到非常放松一样,一种烦恼挣脱出身体里的快感让我彻底地放松下来,一种孤独在我身体里开始作怪。
我瞥了一眼新哥,我们又像回到了少年时,我对他的疑虑彻底不见了,他还是我的朋友。他朝我皱了皱眉。
“毛瑟的死让我打开了一扇破败的闸门!然而我从此走进了一个新世界。让我感到好奇的是,到底谁这么青睐我,在幕后推着我不断向前,一步步麻烦缠身。
十个女人,和毛瑟有过合作的女人都死了,死相怪模怪样,就像我看到清早的太阳被树林啃去了一大块的样子。我差点儿被毒品毁掉了。我从来没有感到自己如此重要过,整个黑道都在看着我,既不让我死也不要我生是一种特别的滋味。是谁在白兰地里撒胡椒面的?”我说话的声音不大,随后站起身,打开酒柜,为自己倒了一杯有些年份的白兰地,上面的贴牌刚刚撕开,鎏金的大字商标忸怩地留在裂口上,味道很醇。
我离波王很近,能听到他的呼吸声,他似乎胸有成竹地看着我,绝对想不到我在喝到半杯酒的时候对他做了个开枪的姿势。我的酒杯里还剩下一小口酒,换作任何人都得再来上一口,直到将它喝光为止,但那是酒鬼的行为。而此刻,我更像是一个醉鬼,一个不知所措的醉鬼。
我端着酒杯,用伸直的食指印在他的脸上,我做了个拨开撞针的姿势,在他的脸上戳了戳,再将杯中的酒喝干净,看到波王的额头上潮乎乎的。
“我只对快死的人拔枪。这才是我从不带枪的真正原因。没有一个人比得上你这么需要急着去死。你将毒品塞进烂木头里运到珠海,周欢将白粉分散出去,大部分落到毛瑟的手里。
就在一年前,我中了圈套,我成了运送毒品的骡子,一本巴掌大的羊皮本子上写满了时间路线什么的,看着像是小孩子玩的数字游戏。
毛瑟死之前似乎知道了些什么,但他不能说,他的身体太笨重,知道自己跑不了多远,他留给我一把金钥匙。他祈祷我会保证曼妮的安全,给我留下一箱子钱,很厚重,足够料理后事。他太了解我了,他不需要理解我的苦衷,但他对我的愿望有把握,他知道我不会丢下曼妮不管的。
我为了保曼妮的命,去求少校帮忙,少校的要求很简单,去柬埔寨救出老五爷。这个要求很离谱,但我做到了,你在中途给张警官报了信。
老五爷不能出来,你是这么想的,因为老五爷被捕压根就是你在暗中操作的结果,既然出来了,那就得死。你在盯梢的时候下过决心杀他,但你没有下手。因为你知道,张警官和老五爷这种老兵之间,除了仇恨就是情义,如果非得从其中挑出一种,那就只剩下忠诚了,所以你只有借张警官的手除掉老五爷才无话可说。
像老五爷这样的军人,骷髅架子里都流着胜利的鲜血,他只能死在战友的枪下,所以他选择了死。张警官太了解自己的战友了,他选择开枪。天杀的军人,死亡在他们心里只不过是一个浪漫的概念,它激起的对荣耀和凄美的哀愁转化成了一同奔向死亡的信心,这才是战场上真正的王。在他们的荣耀面前,死亡只是顶在头顶的花冠。天杀的军人,简直太令人害怕了!”
我说完这些话,语气变得缓和了些。
我突然想明白了一些道理,而这些道理就在我一口气说完的话里,我得停下来思考。我将“握手枪”的手收了回来。
身体有些僵硬,也有些疲惫,我再次走向酒柜,为自己盛另一杯酒,酌了一小口。我转过身子面朝着大家,背后是厚厚的墙和木柜,我喜欢站在这样一个位置,既能让我看到所有人的表情,也能让自己毫无退路可言,我感觉很踏实。
波王站在角落里,望着我一言不发。七叔意味深长地叹了口气,静静地坐在椅子上。唐和那个同死去的乔同姓的大个子紧张地站着。
“你应该杀了我的,就在昨晚。周欢没有杀我是他觉得我还有些用处,你不杀我却没有道理。你杀过我几次,没有成功,是心软了还是有些更实际的想法,例如嫁祸。还是你一直在等候这个时机。你杀周欢的时候肯定看到了酒柜上的破洞,你知道还有一个倒霉鬼走在前面。你找到我,给我打麻药或者是下迷药,只有这样,我就能像一团老面馒头一样趴在角落里。在你到达香港之前,说不定我已经蹲在黑黢黢的牢房里想念太阳晒屁股的好日子。你为何没有杀我,我想你知道的比我多,你有你的理由,不是吗?”我盯着波王的脸,我想知道他在想什么。
“什么时候,凭什么是我?”波王沉默了一小会,用上面的一排牙齿抵着下嘴唇,然后松开,仰起头看着我。他的表情没有变化,他佯装得够好。但他千不该万不该再望上新哥一眼。特别是当我提到迷药那个词的时候,一丝迟疑的很难确定的假设在他的眼里闪了一下,像是一个人在无聊之际想起了某位老情人。
“杀毛瑟的手法,开门的顺序,握枪的姿势,以及和我打招呼的手势,在柬埔寨伸左手递给我佛珠的某个时刻,你是个左撇子。你习惯用左手杀人。和我习惯用左手撒尿一样有杀伤力!”
“少爷,这离事实还很远,不是全凭猜测就能确定的,就像拿你手里的枪打一公里外的靶子,左撇子的人很多,这听起来没有说服力!”波王皱了皱鼻子,不置可否地望着我说。
他鼻子上的皮块硬邦邦的,和被太阳晒出的一片片泥块差不多,我真怀疑他在地底下留了另外一套面孔。
他转头望向七叔,七叔没有说话,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像一块坚硬的石头。
“你上楼的时候,你的皮鞋,踩在木板上的声音,听起来就像丧钟,特别而且悠扬。你换掉了带血的衣服,但忘了换鞋,去买双新鞋要花些功夫,况且你习惯了这双鞋,我能给你的步伐打满分。”我盯着他的皮鞋看。那是一双黑色矮帮牛皮鞋,光面的亮色皮层在角落里发冷光。
空气中凝固着一种莫名其妙的气氛,很活跃,又很沉重,像冰冷的炸药,又像煮得沸腾的水。新哥没有吱声,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和七叔一同坐在各自的位置上,一动不动。
窗外的喧闹声永不停止,灯光一瞬一瞬地照进窗户,我望向窗外的一角,扬端庄地坐在钢琴前,她在卖力地演奏。
只有她以为,宴会散场的时候就是我下楼见她的美好时光。她双眼充满期望的样子,是一种毫无忧虑的幸福。我看着她,看着黑幕在灿烂的灯光的更远处如瀑布般倾泻。
我把酒杯放在桌面上,放在那摞厚厚的文件旁边。桌面上如流霞般的木纹自然而又均匀地铺开,一个鲜亮的光点正随着我的离开而缓慢地流动,它似乎想紧紧地跟着我,走出这个房间。
七叔用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地敲了敲。大个子侧身走出了房间,下楼去了。
我转身,走过了我的椅子,走到房子中间的位置。
“不要轻易拔枪,拔了枪就要听到响声,就算只是假手势。不管是意外还是你早就准备好的,你都得这么做!”七叔的声音从我的背后响起,还是那么沉闷。这种沉闷来源于内心最坚实的信心,他用他一如既往的信心说话,所以显得很有力,他说话一顿一顿的。
他站起身子,从长桌子后面走出来,站在宽阔的地毯上,他的身子显得很高大,“不要说得那么清楚,不要听人解释,你听到真相的那天,只会是在你躺在敌人枪口下的某刻。没有证据也可以杀人。正义和罪恶都没有证据,它只是一个概念。干还是不干,取决于你站在某一边。不要心慈手软。”
我回转身子,与七叔遥遥相望。我站在门口,方形的光亮正从门口照进来,照在我的脚下,就像一道打翻的门。
“不要因为一件小事耿耿于怀,如果它不够小,那么你只能忘记它。毛瑟也好,老五爷也好,他们的死只是为了警示我们每一个人。所有人的死亡只是为了给活着的人做一个完美的佐证。
不要小看他们的死亡对你起到的作用,你的命有多长,只取决于你在死亡的陷阱中领略到的生的危险。暴力、杀戮和掠夺,都只是埋在陷阱中的一根尖刺,它们可以让人流血,让人死亡,但绝不能让你失去信心。
黑暗和光明只是一张对折的纸,它们本就该呆在一起。你需要做的只是将它们折叠好,揣进兜里,偶尔翻个面。”他站在那里,站在房子一头。他咳嗽的样子有些苍老,我生怕是因为他的玛瑙戒子卡在枪套里了。
他身上的长袍和头顶的头发都在闪光,那是一种湛灰色的光,像日落后的大海的颜色。他抬着的手臂放在胸前,另一只手自然地垂向地面。他的语调平缓而冷漠,眼光坚定而凌厉,失望而又饱含温情,充满了抚慰的情绪,像刮过沙漠里的热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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