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者应该把所有线索交待得一清二楚,使读者和书中的侦探具有同等的破案机会。
这也是推理女王阿加莎的小说相当令人称道的一点,例如《东方快车杀人案》里,作者用细致的描写将侦探观察到的一切线索,特别是最后用于推理的重要对话和细节都一一展现在了读者眼前,让读者可以和侦探同场竞技,更添乐趣。
同时,当侦探用这样的已知细节破案时,读者也更加信服和认同,并有回头去再读一遍验证的冲动。
2、破案的方法要合情合理,和读者斗智的应该是个凡人。
推理小说对读者最基本的尊重就是不要拿扯淡糟蹋读者的认真。如果不能自圆其说的破案推理只会让读者觉得浪费了时间和感情。就如同国产鬼片最让人诟病的就是最后通常不是做梦就是神经病,每每让人扫兴至极。
3、破案要靠逻辑推理,不能凭意外或者巧合,假如是罪犯自首的话,动机应该充分。
理由如上,故事可以是个巧合,但手法必须可以复刻,至少理论上可以成立。同时侦探可以有灵光一现,却必然是建立在观察和思考之上的火花。至于罪犯自首,如果没有必要的理由绝对是要让读者破口大骂的败笔,自首有用的话,还要侦探做什么?
4、罪魁祸首应该是读者所熟识、并曾经引起过兴趣的。不要将罪责推到一个从未出现的人物或者无关痛痒的角色
理由类同第一条,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林,只有让疑犯活跃于众人眼光焦点之下,在怀疑和推测之中游刃有余,这样,最后的真相揭穿时,读者才能拜服在作者高明的布局和侦探天才的推理之中。如果犯人只是路人甲,就会让前文的各种周旋变成索然无味的废笔。
5、侦探小说里的谋杀应该出于私人动机。
侦探小说最精彩之处除看罪犯与侦探的智斗之外,背后的动机及其后隐藏的那些故事和情理纠葛也是看点之一。
所以犯罪动机应该是私人的,这样方能有更多人性的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