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ne with the Wind 飘

最开始了解这个作品,是通过英语课上放的电影《乱世佳人》。那时,一周里最期待的就是那两节课,有些肤浅地为了那些人的纠缠起伏的爱情。直到后来,读完了一千多页的白纸黑字,才明白它真正的动人之处。

老南方!

这个故事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展开的,故事里的主角也都是老南方的绅士淑女。它让我改变了对美国南方原有的历史态度。书中对它的第一段大描写是这样的:

他们望着郝家那一片绵延不断、新犁过的棉花地,一直延伸到被落日映红的天边。太阳正徐徐落向弗林特河对岸的山峦后面,把那一片天空照得通红。四月的暖意也随着太阳的降落而变为一种让人感到颇为舒服的凉意。

佐治亚州的土壤本来就是红色的,上面新犁出的垄沟便被那轮血红的落日映照得更加绚丽夺目。翻起的潮湿的泥土正焦急地等着棉花种子投入它的怀抱。一条条垄沟映着落日,顶部的凸出呈现出粉红和浅红,沟底的凹处则是朱红、猩红和赭红。种植园里白色的砖房恰如宽广无垠的红色大海上的一座岛屿。海面汹涌澎湃、波涛起伏,翻腾的巨浪和那顶部呈粉色的波涛撞到一起,稍顿片刻,旋即变成拍岸浪花,四散开去。

第一次读到这里,大概是在一个内心不大平静的午后,只觉得这一段大描写十分无聊,一心想着情节的推进,想着书中对女主人公Scarlett爱恨纠葛的描写。但是,当一本书读完,老南方随之失落,永不复返,只觉得有回忆的缱绻和物是人非的怪叹。

"老南方"就是一片片红土地,棉花连片的种植园,风度翩翩的绅士,礼节繁杂的淑女和忙前忙后的黑奴。它是尊贵而不骄奢的,它是辛劳而不残酷的,它是一个有序的社会,沉浸在古老的文明之中。是“一种完美,一种像希腊艺术一样的匀称美”。

不得不说,在某种程度上,我被书中的“老南方”所吸引了。我曾不止一次地在某一段落旁激动地写下“老南方!”。但它的一些部分——“蓄奴制”“阶级”甚至“过于落后的文明”,把它带向了失落。而这些部分,又是它的迷人之处。正如《红楼梦》一样,我向往大观园中小儿女们绕石嬉戏,自起诗社;却又不可避免地看到小人物地心酸卑微,勾心斗角。

             林肯纪念堂前黑白两色石阶

昨天与明天 浪漫与现实

生长在老南方里的人,都是不能离开它的。它的失落,是他们心底的黑洞。一些人不敢靠近,害怕掉进回忆的深渊,无谓的吊唁。像Scarlett,作为现实主义者的她,坚强地扛起了生活的重担。但有些人不行,他是属于老南方的,他是为那慢悠悠的似梦生活而生的。他只能掉进那黑洞里,灵魂随着它的失落一同失落了。

我无法评判孰是孰非,只能说谁更顺应时代的潮流。“老南方”都是他们的信仰,Scarlett以“塔拉的红土”为精神支柱,Ashley靠“十二橡树的宁静生活”度过黑夜。只是这信仰为他们领的路不同罢了。

Rhett

这大概是整部小说里,最理智,最成熟,最现实,最冷静,却又最骄傲的人物了。

他的第一次出场,就已为他定下了“不受老南方欢迎”的基调。在战争开始前,就毫不遮掩地在斗志昂扬的南方绅士面前预测,南方会失败。战争期间,又做投机生意剥削南方人。战争结束后,又成了大家口中“支持北方佬的南方佬”。他似乎一直与“老南方”的道义相抗,不属于那个世界。

或许,这是他的流浪,终点就是起始点。

在最后一章,他疲惫了,要回到查尔斯顿的老家时说:

“我还在笑话他们——可我已经流浪到尽头了,思嘉。我已经四十五岁——这个年龄是一个人开始珍惜他年轻的时候轻易抛弃的某些东西的年龄了,家族观念、名誉和安全感,还有根——噢,不!我不是在公开认错,我不是在为我做过的一切感到后悔。”

他追逐着“新时代”,却又总有“南方”剪不断的脐带。他的极致成熟,让看透了人情世故的虚伪,却又促使他孩子气地拆穿。像已经长大的人,看孩子们做幼稚地游戏。

“可是我爱你!”

“那是你的不幸!”

这是恍然大悟的Scarlett和爱已枯竭的Rhett的对话。她是他唯一的失策,是他唯一真正在乎的东西。或许,所有人在感情中都很奇怪。有的人永远看不清别人,有的人到最后一刻才看清自己。正如林黛玉和贾宝玉,相识无言,心内猜中八九分;却又为余下的一二分错别半世。

“爱他是因为他既坚强有力,又肆无忌惮,既充满激情,又注重现实,正如他自己一样。”

这是倒数第二章,Scarlett发现自己爱的是Rhett时给出的理由。前几个分局其实都是赘述,真正的原因只是“正如她自己一样”。并不是相爱的两个人一定要多么相像,而是一定要“理解”对方,真真正正“懂得”对方。他笑了,就要知道是为了什么;她哭了,就要知道怎么做才能直抵那块伤口。

读完书,才明白这本书的真正动人之处。爱那回忆,爱那跌宕,爱那人性的透彻与掩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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