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更愿意相信,这个世界唯有我是死心塌地的,做少年岁月里的最后一个诗人。
很奇怪,我的记忆是依靠气味残存的,自从十多年前我的鼻炎好了之后我的嗅觉就出奇的灵敏,什么微弱的气味都能闻见。譬如剧烈运动后嘴里会有矿泉水的味道,那还是我小时候游泳突然停下来才发现的。
昨晚听陈奕迅的《孤独患者》,很自然而然的就能想起初中冬天的早晨,我就戴着耳机走在天蒙蒙亮的路上,每吸进去一口空气都觉得肺部快要结霜,手和脚都是冰冷的,马路上来往的车也没有多少,四周都无比安静,唯有陈奕迅的声音在我耳边唱,“外向的孤独患者有何不可。”
我愈来愈确信,这个世界上有这么一种人,自己不够好,自己渴望变得更好,可在此同时,亦见不得别人的好。
例如,我自己。
在对方提起说最近找了兼职,准备赚钱的时候。我会笑笑,说我不需要。心里也会想,你与其花这么多心思去做兼职,倒不如好好倒腾一下你的学业,天天叹着气说好怕挂科重修,这边却理所当然将时间挥霍一空。
必须要承认,打心眼儿里我也瞧不起这样的人。我觉得对方有时候愚笨得令我抓狂,另一方面却又默默叹口气说傻人有傻福。我不愿花费太多心思去构建出一个漂亮的架构来扶对方走好一点,坦白来讲,我更喜欢与聪明的人相处。
还有一个事情是关于婚前性行为的。
今晚我们又大致聊了聊,我的观点依旧是,婚前性行为在客观上是有必要的,但在主观上,这个事情还需要追溯去很多分支里,一一拆解了才能心平气和地看待。
我也是今晚才知道,原来这里的婚前性行为普遍之余,还早。
十三岁的女生和十四岁的男生已经有过性行为,在高中时期乃至初中时期,发生性行为是这里十分普遍的事情,并且绝大部分人都认为这是一项正确的恋爱指项。当我指出年龄过早不适于进行此事情时,大家都纷纷表达不可思议,一致认定是我过于保守,思想封建。
“你知道C为什么会和她男朋友分手吗?是因为她男朋友想和她上床,但她不愿意,自然就分手了。”
“性和爱本来就是一体的,有什么问题吗?”
“T和他女朋友才认识一星期就已经上过床了。”
“L肯定也和他女朋友发生过啊,不然他怎么可能还跟那样的在一起。”
我并不会去完全地评判这些话的对与错,各人有各人的思想与经历,我无谓去用个人的态度去以偏概全,但在心里我依旧对此事存疑。
并且保持我的精神洁癖。
我仍旧认定这样的概念,喜欢即是能从各个方面实现心情愉悦的事情,哪怕远远看上一眼,不说话都能觉得快乐,这样便是最表浅的喜欢;而能从容沟通,相谈甚欢且思维高度接近的快乐,是精神层面的喜欢;最后能从包容与理解当中感受到快乐的喜欢,才是属于自我的喜欢。
虽然很俗气,但我至今都还记得《甄嬛传》里皇帝对沈眉庄说的那句话。
耐得住寂寞,方能享得住长远。
爱情于我而言便只是爱情不假,理智和果断是我所追求的,温柔与长情亦是我追求的,两者并无相当冲突的地方。
即便真的发生了冲突,我亦愿意做冲锋在前的那一把尖刀。
和这个时代的最后一位诗人同进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