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夫大悲释尊,怀一乘本怀,出兴于世,以法利生,为诸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苦于众生虽有所受,然身处恶世,为罪障所污,以致沉浮业海,难遵圣训,故于乘外,别立戒门,令身有所遵,心有所系,一门超出妙庄严路。此诚自利利他,二力具足之法。
今灵岩净刹,遵普贤大士之德,开济物利生之门,筵请十方僧众,建法华三昧道场。然此法门希有,世尊在日,尤多怨嫉,况于末世,魔强法弱,受持弘通,实属不易。然,难行能行,方为子道。大众欲令三七日中息诸尘缘戏论,远离过咎,免除魔恼,一心精进,速圆忏悔之功,内须勤修定慧,外当庠序范则,尊重戒法。故特定如下规约:
第四期精进法华三昧开始,须严明规矩,不管僧俗,如果不按规矩,屡教不改者,无慈悲心,不依此者,不得入忏堂。
1.无慈悲心,毁破根本戒者不共住。发露后方可入忏堂服劳学悔。
2.无慈悲心,吸烟喝酒者,威仪不整者,不得入忏堂。
3.无慈悲心,说四众过非,调御三次以上不改者。不共住。
4.无慈悲心,共住期间,打架斗殴,坏人善心,施人不欲,横相是非,斗搆口舌,不忍人恶者,不得入忏堂。
5.无慈悲心,礼忏期间,进止礼诵不依仪轨,训诲三次不改者不得入忏堂。
6.心怀慈悲,不管老少男女,贵贱贫富,但怀菩提之志,入寺一律平等对待,不得存尊卑之念。
7.心存慈悲,不论恶佞奸邪,但有悔过之心,入此忏堂不记前愆(过错),不得存是非之念。
8.心存慈悲,入此道场,不得说人过恶,赞人之美,亦不得臧否人物,论人是非,亦不得评说政治时局。
9.本道场上下僧众除施主普同供养,不得向他信众募化一毫之施,违者,不同僧众共利养分。
10.常住以外他人不得收受募化任何供养法会金钱。除亲友先有信心,无闲暇时间来寺,请代转交者。
11.心存慈悲,不论僧俗,不得向人说言,寺院穷苦拮据,以募他人供养。
12.出坡及半月半月诵戒,不随众者不得入忏堂。
13.为调和大众正常作息,最迟夜间十点半均应准时熄灯养息,除有精进礼诵需白常住,另置别室。
14.心存慈悲,导人正道,除佛法外,不得装弄外道科斗符咒。
15.心无慈悲,盗三宝物,或于寺内私设功德箱者,不共住。
16.未得本寺书面批准并完善登记制度,不得私立冠以本寺头衔的微信群,如有因此恶用或借以敛财者,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17.本寺因缘际会,奉为法华三昧修行道场,一切寺务直属市佛协监管,寺院中一切日用皆以自养为目的,所有建设及修行皆以内弘外化为宗旨,所有寺中一切内务,均由僧众处理,外人不得干涉。
18.若有无理取闹,屡教不改,或干预寺务,恼乱僧众道心,破坏山门宁静庄严者,法华会上护法夜叉罗刹天龙八部若不护法履行其职责者,无有是处。若不然者,法华经中有陀罗尼咒品,大众精进修行之德,八部慈悲护法之力,当令头破作七分。免其酿成大错,致堕地狱之报。
先立此十八法,四众同遵,他日若有异者,待后一一别制。
灵岩寺常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