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买的书,买它的原因是因为当年的我喜欢看伍美珍写的小学生爱看的搞笑校园小说(跟现在小朋友们爱看杨红樱有点不同),而这本书的作者郁雨君跟伍美珍是一个组合,所以本人理所当然就将它归为搞笑小说类别,不然咧,我才是个小屁孩,哪懂那么多。
回家,兴致勃勃翻开,读了第一篇,发现不怎么明白它说的内容,“高中”、“化学”、“帽兜兜衣服”、“生命的感悟”,对于注重情节的小学生如我,根本不想看这种散文式的信件。于是,书被放下了。
再翻开,已经是两年后,六年级,有滋有味地读下去。
才两年,人的心境居然可以发生这么大的变化。虽然我还是不懂书中雨君和二毛对理科的厌恶和恐惧,但是我可以类比同座每次数学考试的时候总是惊慌的神情;我还是不懂她们对仙气飘飘的裙子的追求,但是我看到班花每天更换的头花绳会有别的感悟;我还是不懂她们对生活中奇遇的期待,但是我知道我也总是盼望小卖部有百变小樱的新贴纸;我还是不懂她们对理想男生的幻想,但是看着每次下课总在走廊出现的炫丽小情侣也会暗自揣测。明白自己貌似比同龄人慢了一点,错过了每一个阶段的最好时光,快乐来得不那么快乐了,毕竟快乐呦保鲜期。
初中又看了两遍,书里面作者对生命的理解我终于能体会到了,是对死亡的敬畏和坦然,是对亲人的追忆,是过好每一天的愿景。更多的是,我体会到有朋友的陪伴是多么的开心。
2017年伊始,我重新再读一遍,我也经过了书中兵荒马乱的高考。高考过去了几年,我的记忆早已对试卷和书本模糊,留下的全都是泛着橙色暖光的笑脸。相似的年纪经历的事情大多相同,通过雨君述说她的朋友,我的你们也 一个个浮在眼前。是中午放学铃声响时,全班同学冲下楼梯,手持叉子跑向饭堂的壮观;是傍晚时分,洗完澡,并肩在宿舍阳台闲聊,听着楼下“咚咚”如心跳的篮球声;是晚修书山中,每个人只掐几颗,然后传遍了整个班的石榴。
我,从来都不讨厌上学,从来寒暑都盼着开学,因为只有开学了,才有大家陪我玩啊~
这本书于我,更是一本书单,因为它,我知道了三毛(简直是一往无前的偶像)、认识了席慕容,听过卢梭,还有《月亮与六便士》和《麦田里的守望者》(六年级的我不是很能领略其中的道理)等等~有着书的陪伴,长大也少了一份孤单。
人,有伴,这很好,只有一个人也不孤单,至少书本让我们享受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