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话得说回来,没有一桩事是容易的。”——海明威
1957年,马尔克斯30岁了。
他逃过兵役,得过两次淋病,义无反顾地每天抽60根劣质香烟,
在巴黎街头游荡,为《先驱报》撰写专栏赚取聊胜于无的稿酬。
有一日,我的天啊!隔着圣米榭勒大道,他居然看到了自己的偶像!
怎么办?冲过去采访吗?好在自己还算个记者。
或者,至少,吻吻他的大脚趾,来个敬而远之的亲近?
事实上,那一刻他摆了个人猿泰山的姿势,双手圈在嘴边,向着街对面大喊:
“大——师——!”
偶像很淡定,好像知道根本不会有第二个大师,转过头来,对马尔克斯大喊:
“再见!朋——友——!”
但他们永远没有再见。
“这就是我景仰的大师海明威,他就像那个早晨一样,永恒不灭然而又昙花一现。”
「十年之后,马尔克斯写出了魔幻现实主义巅峰之作——《百年孤独》,并最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提起海明威,我总觉得只有把他塞进瓶子里,他才能看到人生的瓶颈。
3岁,老爸递给他一根鱼竿,然后袖手旁观他如何用正在吃奶的劲儿把大鳟鱼拖上岸;
10岁,塞给他一把沉甸甸的猎枪,难道希望他会“立地成佛”吗?
14岁,这回是海明威自己带上拳击手套的,好像他首次对垒的就是一位职业拳击手。
据传说,他整场都在对台下的吃瓜群众喊“我还没有被打倒”。
然后左眼便被狠狠揍了一拳,差点没瞎了。
职业拳击手的第一要诀是:迎拳而上,且不可闭眼。海明威算是无师自通了。
发明“天妒英才”这个词儿的语言学家说,就是他奶奶的海明威这号人逼出了这个词儿。
已经是颇有天赋的拳击手了对吧,
他还游泳第一,田径第一,
他还长得帅,唇红齿白,浓眉大眼,女同学总嗔怒地说:
“我们有时候真讨厌他......”
而且他还是个文艺青年,小小年纪就有多篇文章变成了铅字。
文风卓然,人家通篇玩的是对话架构,欲言又止,引人入境,咋又那么真实呢?
请问:如果某人身体素质达到“健将”水平,且文采飞扬,且崇尚“打碎牙和血吞”的暴力美学,
他适合干什么?
1917年,美国在最佳时机进入了一战节奏,
从小和爷爷看了三十多遍电影《一个国家的诞生》的海明威十分确信这场战争就是为他量身定制的。
可惜,征兵官以近视眼这个事实残忍斩断了他的梦想。
没办法,海明威就只好和小编一样干起写字青年的营生,直到有一天好友布伦贝克冲进他的房间大声嚷嚷:
“嘿!兄弟,纽约红十字会正在招募战地记者!”
......
“看到木有,这就是我的军装!”
身穿一套浅泥色军服,脚蹬一双短筒皮靴的海明威逢人就嘚瑟,
好像上海话管这幅德行叫“神兜兜”。
然而,接下来的镜头却是——“轰”的一声巨响。
据说,当今一枚203毫米的加农炮可以轰出27041块弹片,但海明威也没在今天的叙利亚做志愿者。
一战时的炮弹威力有限,医生数了数,他共中了227块弹片,
Anyway,海明威只记得在自己昏迷之前,好像在为战壕里的士兵分发巧克力。
那次医生先后给他做了五次手术,换了一个白金做的膝盖,才勉强捞回了他的小命。
1919年,海明威胸前佩戴着光灿灿的十字勋章,却拄着双拐黯然回国了。
其实,战争本来就不是金戈铁马、气贯长虹的王者荣耀,而是罗素所说的“决定谁留下来”的0、1游戏。
它给海明威的身心都带来了巨大创伤,
以至十年后,他才有勇气将这段过往诠释为小说《永别了,武器》。
其中,每个凝练的句子都承载着追问与伤痛的巨大负荷。
海明威曾在其小说《流动的盛宴》扉页上这样题词:
“假如你有幸年轻时在巴黎生活过,那么你此后一生中不论去到哪里她都与你同在,
因为巴黎是一席流动的盛宴。”
这句话俨然成了今天巴黎的名片。
海明威为什么这么爱巴黎?对比当时他在家乡的处境便可略知一二。
“我每天坐下来一遍又一遍的写......我鼓足劲儿写,可就是没人要。”
病愈后,海明威勉强找了份记者工作,但他心之向往的小说创作,却屡屡受挫。
“缺乏时代性、创新性、深刻性。”好友安德森一语道破他作品的稚嫩之处,
他劝海明威去巴黎寻找灵感。
所以,如果说喀山是高尔基的大学,那么巴黎就是海明威的大学。
不幸的是,他穷得叮当响,只能带着新婚妻子租住在巴黎最廉价、最肮脏的旅馆,
最惨的时候两人四目相对,吊诡得靠嚼韭菜度日;
幸运的是,“莎士比亚书店”的女老板赞他阳光,干脆免了租书钱。
从此,圣米歇尔广场的一间小咖啡厅里就多了位健壮帅气的小伙子,
一支笔、一册书、一个本,一杯牛奶咖啡的热气袅袅上升,温润着海明威全神贯注的双眼。
海明威喜欢随身携带一张表格,上面写着:455、570、462、1250........
他可没兴趣破解费尔马定律,这是他记录的每日写作字数,时刻提醒自己写作进度。
人们习惯于称那些具有非凡成就的人为天才,后来海明威也获此殊荣。
不过马尔科姆在《异类》中指出:
“人们眼中的天才之所以卓越非凡,并非天资超人一等,而是付出了持续不断的努力。
1万小时的锤炼是任何人从平凡变成超凡的必要条件。”
理想情况,如果按照每天8小时,每周5天计算,1万小时相当于4.7年。
海明威更疯狂,他是seven-eleven,每周7天,每天11小时。
据传说他最高记录能够一天用掉7支铅笔,
这点小编倒颇有怀疑,想来也是后人“崇拜而神话”的狂热情感使然吧。
但海明威在文学上的专注与勤奋却是毋庸置疑的。
1925年,在好友安德森的帮助下,他出版了短篇小说集《在我们的时代里》,
海明威,火了!
拳王阿里曾说:
“你们要是和我一样卓越,就会理解,谦虚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
然而当年刚刚小有名气的海明威就对此深有体会了。
那位写了号称最美英文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菲茨杰拉德对他说:
“你丫的《春潮》,大概是美国人能写出的一本最好的戏剧性的书了!”
这给海明威乐的,立刻便将此书出版。
可此书好似一枚重磅炸弹,又把他炸飞上了天。
不知哪根神经错乱,海明威居然在《春潮》里,将包括倾力帮助过他的安德森在内,
当时美国文坛几乎所有大碗儿横扫一番,什么斯坦因、福特、刘易斯......统统嬉笑怒骂地讽刺调侃。
用语之辛辣,批评之刻薄,气得安德森从此和他断交;
气得大作家斯坦因怒火中烧,以至指着自己的卷毛狗呵斥:
“滚!装扮成海明威的德行,记着给老娘表现得凶狠些!”
对此,海明威却满不在乎,他反而叫嚣道:
“写作在我看来就是建筑......老旧的巴洛克式建筑见鬼去吧,我要让地球颤三颤!”
他可真是“手持菜刀砍电线,一路火花带闪电”的主儿!
随着《吉米·布林》、《太阳照样升起》、《午后之死》等既叫好又叫座的小说陆续出版,
海明威的钱包鼓起来了。
他在拥有“落日故乡”美名的基韦斯特岛买了一栋二层小楼,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爽~~~!
他开着一辆黄色福特轿车(那时绝对是最骚气的汽车颜色)带着老婆兜风,嗨~~~!
「需要插播一下,此老婆非彼老婆,海明威先生一生换了四任老婆,堪称美国段正淳,小编实在罄竹难书呢!」
他开着渔船出海捕大马林鱼,每次都与自己的战利品来张合影,漂亮~~~!
他还会跑到西班牙借来斗牛士的红斗篷,在愤怒的公牛眼前搔首弄姿,然后玩了命的跑,好险啊~~~!
他又去了非洲打猎,枪嘣了狮子,手刃了猎豹,爬上了非洲最高峰。
然后突然手痒痒,写了《乞力马扎罗的雪》,好壮观~~~!
忘了谁说过:这个世界实际上是疯子和傻子的世界。
海明威显然是前者,不过谁又能断定他不是装疯卖傻呢?
战争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最烧脑、最让人类本性图穷匕见的游戏,
它会高效刺激你身体所有液体、所有激素、所有酶的分泌。
1936年,西班牙法西斯独裁者弗朗哥发动政变上台,西班牙内战全面爆发。
这个西班牙的希特勒,居然命令空军投下印有“巧克力”字样的地雷,诱杀反抗者控制区的儿童。
海明威拍案而起,
那个洋溢着拉丁风情的西班牙,怎么瞬间“一片秋声,天末危亭”了呢?
去他妈的“落日故乡”,去他妈的福特汽车,去他妈的马林鱼,去他妈的狮子,
我要让弗朗哥也去他妈的。
37岁的海明威毅然加入反抗弗朗哥的“国际纵队”。
别小看这个东拼西凑的“国际纵队”,它简直堪称“世界文艺明星联队”。
西班牙画家毕加索,法国思想家加缪,
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还有咱们中国人民最熟悉的白求恩,......
一水儿的大师级人物!
但这场战争的结果却是坏人胜利了,西班牙从此落入法西斯魔掌,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而作为对这场战争的沉痛反思,
毕加索画出了立体主义画派登峰造极之作《格尔尼卡》,以超现实的手法,展示毫不扭捏的痛苦;
加缪写出了随笔集《反与正》,直抵人类在被异化世界里的孤独感;
奥威尔写出了惊世骇俗的反乌托邦小说的《1984》;
白求恩来到中国,继续和法西斯主义死磕到底;
而海明威也以约翰·多恩的名句为标题,写出了那本《丧钟为谁而鸣》。
“每个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伤,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所以,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就为你而鸣!”
回顾海明威的一生,他呈现给世人的是一种diss死亡的孤傲,还是一种enjoy作死的疯狂?
似隔着清晨的薄雾,看不清楚。
我们只知道,海明威不是那种会蜷缩在西班牙失败阴影里郁闷嘬烟的人。
1939年,在抗日战争最艰苦卓绝的段落,他奔赴中国采访,
在蒋委员长为他举行的欢迎舞会上,他被醉生梦死的国府高官们震惊了,悻悻而去。
1942年,他脑洞大开,竟然把自己的豪华游艇改装成反潜侦查船,还召集了一票酒鬼、妓女、赌徒,成立了“私家”情报组织,
毛遂自荐为美军探测加勒比海德国潜艇的行踪;
1944年,诺曼底登陆战役,他和盟军一起登陆欧罗巴,亲眼目睹了一支3000多人的部队怎么变成500人的。
他费尽心机混上的轰炸机,险些被德军密集的放空炮火击落,
他却像个熊孩子似的对飞行员说:
“咱们回去再看眼轰炸效果吧!”
“我嘞个去!”崩溃的飞行员差点对他竖中指。
好吧,即便是二战结束了,他也不闲着。
1960年,已经61岁的海明威举行了一场钓鱼比赛,邀请了和他颇有twins感的卡斯特罗参加。
卡斯特罗不但带着鱼竿来了,还叫上了他的小伙伴,那个人就是切·格瓦拉。
恍惚间觉得,海明威分明就是阿甘嘛。
他几乎见证了他那个时代所有的重要场合,与那个时代所有的牛逼人把酒言欢。
你有时不得不承认,时间会让你成为你想成为的样子。
对于已经变成老顽童的海明威来说,人们不再期待他再有什么优秀作品问世了。
然而,就在此刻,他的《老人与海》横空出世,如大地惊雷,震得整个文坛天崩地裂。
并一举囊括普利茨奖和诺贝尔文学奖双料桂冠。
海明威终于如小说中所说的:
“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一个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摧毁。”
但对于这句话,很有些人不屑一顾,以他的死为佐证,讽刺说:
“海明威不过是在胸脯上粘了毛,冒充硬汉。”
世情迷,人情朦,是非难逃,人言可畏。
事实上,海明威一生有记载的受伤就多达17次之多,
包括他儿时拳台上被重击的左眼,一战中被炸碎的膝盖,以及一次车祸中被撞断的肋骨。
晚年的他备受老伤折磨,想来他疯狂酗酒麻醉自己也和这些伤病不无关系。
此外,肝病、肾病、高血压、糖尿病一起向他袭来,
并且他不幸患上了皮肤癌,而且也转移到了肺部。
1961年7月2日,海明威用父亲留给自己的左轮手枪抵在额头上——
“砰!”
他好像在潇洒地说:
“哥来到这世界就没想过活着回去!”
其实,又何必硬汉不硬汉,还是斯汤达的墓志铭写得好:活过、爱过、写作过。
便已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