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年前,渤海湾的土著渔民凑巧捕获到海参后,通常会穿成串儿架到火上烤,就像很多人在夜晚围在一处烤羊肉串差不多。不过,在缺少调料而且烹饪方法明显不靠谱的情况下,味道可想而知。
结果,公认海参中品种最好的渤海刺参被嫌弃地称做“土肉”——不是饿极了,是不屑于吃的。
这就好比《镜花缘》中当粮食都嫌糙的燕窝,统统明珠投暗。
到了元明时代,人们才逐渐发现海参的营养价值。《五杂俎》载:“海参,辽东海滨有之,一名海男子……其性温补,足敌人参,故名海参。”因而,海参在明代成为贡品,为皇帝喜食之物。
《明宫史·饮食好尚》载:“海参、鳆鱼、鲨鱼筋(鱼翅)、肥鸡、猪蹄筋共烩一处,名曰‘三事’,(万历皇帝)恒喜用焉。”所谓“三事”,是指用海味一事;肥鸡一事;猪蹄筋一事。三事混和,用小火烩煮成一道汤汁醇浓,滋味鲜厚的汤菜。
有皇帝做产品代言人,海参的身价自然矜贵起来。到了清代,已成为人们崇尚的珍品,并进入满汉全席,为其中海八珍之一。
官宦之家待客以诚,筵席上八九会有海参菜肴。晚清时,还出现了专门的“海参席”,与“燕窝席”各领风骚。
此后,全国各大菜系都创新出极具特色的海参菜肴,诸如山东、北京的葱烧海参,四川的家常海参,陕西的鸡米海参,新疆的曲曲海参,广东的红焖海参等等。不过,由于物流所限,这些海参菜肴都是选用干海参水发后制作,在滋感方面远不及新鲜海参。
时至今日,海参以一种健康的姿态引领饮食时尚,新鲜的野生海参自然成为餐桌新宠。
说实话,海参是无味之物,连写《随园食单》的袁枚都说它太难讨好。
品尝海参菜肴,是以其肉质细嫩、富有弹性、爽利滑润的滋感取胜。因此,海参的原料决定这一切,美食爱好者不可不察。
野生的刺参背上有四到六行肉刺,刺长而且挺;养殖的海参个头普遍偏小,刺也大小不均。也有饭店选用日本北海道的关东参,虽然同为野生海参,但因是干货,口味上还是不及新鲜的刺参。
最糟糕的是用进口走私的干海参,因在加工的时候已经把海参素提走了,成了垃圾后再走私到中国,制成菜肴后,卖相很好,却半点营养欠奉。
《食物本草》说海参“功擅补益,为肴品中之最珍贵者也。”海参益肾益脾,经常食用,强身健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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