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样严。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它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辩话。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鸣清高……”
近来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一直认为这应是一本难懂的书。打开书页,颠覆了以往的想法,被上面的一段文字吸引。鲁迅先生是“仇猫”的,而我却认为自己是爱猫的,不过,这种想法直至前段时间彻底被打破了。
和我同住的姐姐养过一段时间的猫(有一天家门没有关好猫咪走失了,养了大概一个多月的时间),猫咪是姐姐从外面捡回来的,最开始到家的时候特别小,大约成年男性手掌左右。眼睛黑溜溜的,看上去异常可爱。不过,我从未抱过它,因为是从外面捡回来的不知道干不干净;养了一段时间之后,猫的野性依旧没有散去,常被它围绕在脚边抓来挠去,吃痛后,渐渐敬而远之。再则,捡来的这只猫,不知是不是养不熟的原因,在人前一直竖起脊梁,飞奔急窜,惊扰了大家一次又一次。所以,日子久了,我对这只猫越来越无了最开始的那股怜惜之情。直至它的走失,我更是开始不喜,觉得野猫便是野猫,养熟很难。
现在猫的种类越来越繁多,折耳猫小巧却不好养活,波斯猫高贵娇养,我最为看中的还是英短,大头圆脸,胖的异乎可爱。我从未饲养过猫,身边却一直有些许爱猫养猫的朋友,常听他们说些与猫的日常趣事。很会撒娇卖萌,经常爬伏在朋友的腿上,肚子上,细细的喘息着,温存着;喜欢朋友给它顺毛,撸的眯着眼睛温顺异常。同样,猫也很记仇,朋友若说它丑或者骂它,不小心被它听到,那好长一段时间里,都不要期翼它会搭理朋友。
这类温顺爱撒娇却也调皮的猫确是给生活带来了些许乐趣,老舍先生也曾写过一篇关于猫的文章,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不过,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我是断然不会去饲养一只猫的了,除非某一日我对它的印象又一次有了颠覆性的改变。不然,我是万万不会允许一只猫在我手里因不喜被抛弃的。
真正爱猫的人,会承担猫生;不喜猫或无法爱护猫的人,敬其远之即可,因为总有人会善待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