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客户咨询:木炭可否从广州出口退税。
为保护我国有限的森林资源,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局发布联合公告,进一步扩大禁止出口的木炭品种,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以木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将全部禁止出口,但由竹、木锯末及边角废料,果壳,玉米杆及玉米芯,棉花杆等不以木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活性炭(也称机制木炭)可以出口,但无退税。
另机制木炭出口,必须做MSDS检测报告,要提供给海关及船公司审核,商品的包装外箱标记上要显示“机制木炭”这四个字,出口报关时要提供其材质,碳含量及挥发份等相关申报要素,才能正常向海关申报。
结论:无论是从广州出口退税或者深圳及其它港口操作出口退税,原木炭是禁止出口退税的商品,机制木炭出口是可行的,但是没有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