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私,我们就会想到‘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的俗语。谁也不敢否认这俗语多少是中国人的信条。其实抱有这种态度的并不只是乡下人,就是所谓城里人,何尝不是如此。扫清自己门前雪的还算是了不起的有公德的人,普通人家把垃圾往门口的街道上一倒,就完事了。苏州人家后门常通一条河,听来是最美丽也没有了,文人笔墨里是中国的威尼斯,可是我想天下没有比苏州城里的水道更脏的了。什么东西都可以向这种出路本来不太畅通的小河沟里一倒,有不少人家根本就不必有厕所。明知人家在这河里洗衣洗菜,却毫不觉得有什么需要自制的地方。为什么呢?——这种小河是公家的。”节选自《差序格局》
我有不同的想法。
听我慢慢梳理:小河是公家的,那么就是人人有权使用,有责维护,并没有权利去破坏。所以,不是”小河是公家的“,而是”小河不是私家的“,因而他不会去像对待私家的东西一样对待公家的东西。这里有点绕。
我为什么一定要讲出我的看法,很重要的一点是纠正人们对公家和私家物品的有失偏颇的观念。如果很多人觉得是因为公家的东西,而不去当作私家的维护,那么公家的东西就失去了它本身存在的理由——因公而存在,为了大家而存在。大家不觉得是大家的。如果大家不觉得这是自己的东西,那么必定是无家的,既不是私家的,也不是公家的。只有大家在个体上认为物品是私家的,那么物品在整体上才能是公家的。公家与私家本是辩证统一的,不可割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