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花睡》,作者三毛女士,在每一本书的自我介绍中这样写道。
三毛,本名陈懋平,因为学不会写“懋”字,就自己改名为陈平。
十三岁就跷家去小琉球玩,初中时逃学去坟墓堆读闲书。
旅行和读书是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与最疼痛都夹杂其中。
她没有数字观念,不肯为金钱工作,写作之初纯粹是为了让父母开心。
她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住,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地跟着去了。
然后她和荷西在沙漠结婚了,从此写出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淋尽致展现在大家面前,“三毛热”迅速地从台湾横扫整个华文世界,而“流浪文学”更成为一种文化现象。
接着,安定的归属却突然急转直下,与挚爱的荷西椎心的死别,让她差点要放弃生命,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重新提笔写作。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撼动人心。
最终,她又像儿时那样不按常理出牌,逃离到没人知道的远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
她就是我们心中最浪漫、最真性情、最勇敢潇洒的——
永远的三毛。
作家生平写到这里就结束了,那时候并没有看见作者名字旁的(1943-1991)。所以初读那句“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时,我甚至以为她是又去了像撒哈拉一样神秘久远的地方,并未意识到她已经去世很久了。
收集了很多她的音频,三毛的声音就像是个欢快的少女。每每讲起趣闻或者是荷西,眼里溢满星河,全装的是故事。
而我每每看到和三毛有关的消息和视频,或者是不管看了多少次的老书,听了多少遍的音频。甚至是妈妈送给我她读书时代的一本三毛的旧书,尽管已经黄得看不清字迹,但依旧泪眼朦胧。只要是她,也只因为是她。
不仅是对她,于她深爱的撒哈拉亦是如此。
1979年2月18日,这座沙漠城镇降下第一场雪,时间仅有半小时,之后这一沙漠地区就再没有看到雪花飘落,直到2016年12月, 37年没有下过雪的撒哈拉终于下雪了。而且直到2018年,撒哈拉已经迎来了三场大雪。每每下一场雪,我就哭得不行,内心触动万分。我想,这也许是荷西给三毛的又一份礼物吧。
撒哈拉沙漠都下雪了,还有什么等不来的呢。
三毛女士离开人世到现在已经二十七年了,如果她还在世的话,应当是位风度翩翩的老太太。纵然已经二十七年了,对她的思念依然没有减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顺着时间的流逝又在不停的加深。
我无法确认她之于我的重要意义是什么。大抵是让我真真正正体会到了生命不在于长短,而在于痛快的活过吧。在不认识三毛之前,曾经想去少有人踏入的印度旅行,我都不能明白我自己的真正想法何况别人。
而我看的第一本书关于她的书是《撒哈拉》,当时心里便在想,原来真的有这样的“流浪”存在着啊,三毛女士从来骨子里就拥有流浪诗人的气质。浮生若梦,她天生就属于这里。
再在后来,第一次想为了一个人想去收集她最爱的东西,第一次想为了一个人去感受从未经历过的生活,第一次想为了一个人去她生活过的地方。也是第一次明白了今生今世虽然我们从未相见,但我相信“前世的乡愁”这种玄乎的东西真正存在着,让我总觉着我和她有什么缘分牵绊着,足以做我永远的灯塔。
前几日去了省图书馆设立的央视中央电视台的“朗读亭”,亭子设立初期是为了让普通人也慢慢地开始接受有这样的一种传递感情的手段。因为朗读本就是像唱歌和说话一样,借文传情的来表达我们对一个人的思念亦或是其他情愫。
那天我去朗读了《你是我不及的梦》中的《夜深花睡》一文,和亭子建立的初衷一样。
仅此此篇献给我亲爱的三毛女士,希望她不管身在何处。平安喜乐,万事胜意。
《夜深花睡》写于荷西去世了十五年之后。两人尚在大西洋的小岛上过日子,经济情况拮据时,荷西为她买了一小把百合使她情绪失控。以及荷西去世七年后百合又一次上市的情境。
虽然标题可能并无它意,但是在我看来《夜深花睡》这一标题许是出自宋代文学家苏轼的诗作《海棠》。
“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空蒙月转廊。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
苏轼本拟定了《花事十二卷》,各自选取一种花来写,以了素日爱花之心,但有的季节(比如春天)本来就是名花倍出,各自绽放光彩的,难免要遗漏了许多种好花,心下总有些不忍,于是又私下里决定要随意选取自己喜欢,但在计划的《花事十二卷》之外的花来写,以为补遗作词前言以志。
诗中这一句“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意为“由于只是害怕在这深夜时分,花儿就会睡去,因此燃着高高的蜡烛,不肯错过欣赏这海棠盛开的时机。”与《夜深花睡》文末一句“在那清幽的夜晚,我打开全家的窗门,坐在黑暗中,静静地让微风,吹动那百合的气息” 不谋而合。
到底是多久才意识到,自己就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个普通人?会因为生活的琐事困扰,会因为工作的琐事面露难色,会因别人的一举一动而牵挂?
三毛女士之于我而言,我觉得她比现时代的众多女性都要活得更通透些,至少她“想做即刻动身”。也是我将她过于美好化的原因,也差点忘记她也不过是个浑身沾染人间气息的女人。
许多年前,两人“尚在大西洋小岛上过日子,那时,经济情况拮据,丈夫失业快一年了”,并且不断接收着“一封封求职被拒的回信”,“其实并没有山穷水尽,粗茶淡饭的日子过得没有很悲伤,可是一切维持生命之外的物质享受,已不敢奢求。那是一种恐惧,眼看存款一日一日减少,心里怕得失去了安全感。这种情况只有经历过失业的人才能明白。”
尽管如此夫妻二人依旧没有丧失对生活的信心。去了大菜场,买些最便宜的冷冻排骨和矿泉水就出来了。
疏忽之间丈夫不在了,三毛站在大街上心事重重的等。“一会儿,丈夫回来了,手里捧着一小把百合,兴匆匆地递给我,说:‘百合上市了。’”
三毛喜爱一切白色的花。而白色的花中,最爱野姜花以及百合——长梗的。但无奈生活不尽人意,已经很久没有在家中插花了。屋子里插的是一人高的枯枝和芒草,那种东西,艺术品位高,并不差的。
荷西一定是想到了三毛于花的喜爱,便为三毛买了她最爱的百合。
我曾听别人说过,“生活需要仪式感”。就像生日需要蛋糕,就像婚礼需要婚纱。
我也曾听别人说过,每周都要为自己买上一束鲜花,再不济也要买上一朵。就算等不到别人为自己送的花,也要自己为自己买上一朵,插在花瓶里。每周一次就和仪式一样,这种快乐完全不能被剥夺。
荷西和三毛在撒哈拉结婚时,并没有钻戒。反而是送给了三毛一个骆驼头骨,三毛很是喜欢这来自异域风情的礼物。我想这就是荷西心中的仪式感。
荷西也许也知道三毛已经很久没有买花,心中的抑郁无法派遣,便去买了她最爱的百合花。
但谁可曾想到那一刹那间,三毛突然失去了控制,对荷西大叫起来:“什么时间了?什么经济能力?你有没有分寸,还去买花?!”说完便把那束花啪一下丢到地上去,转身就跑。
三毛回忆道,“在举步的那一刹间,其实已经后悔了。”
“我回头,看见丈夫呆了一两秒钟,然后弯下身,把那给撒在地上的花,慢慢拾了起来。我往他奔回去,喊着:‘荷西,对不起。’我扑上去抱他,他用手围着我的背,紧了一紧,我们对视,发觉丈夫的眼眶红了。”
回家后,三毛将三五朵孤零零的百合花放在水瓶里。她说:“我好像看见了丈夫的苦心。他何尝不想买上一大缸百合,而口袋里的钱不敢挥霍。毕竟,就算是一小束吧,也是他的爱情。那一次,是我的浅浮和急躁,伤害了他。”
再后来,荷西因为潜水遇难,不幸去世了。
三毛曾经说过,荷西曾经因为潜水有过几次和死神接触的机会,但她总觉得自己是他的天使一样,因为荷西潜水时她总在,所以就算出现了意外总能化险为夷。
可那次不一样了,三毛并未在身边,再次见面便是中秋节墓园旁小木屋里的一具冷冰冰的尸骨。
到如今我也不敢相信三毛是自杀的,因为她曾经答应过齐豫和琼瑶“绝对不会有自杀的念头”,我相信她是个说话算话的人。
在荷西去世后,她接受一次采访,她说,“荷西,以我的经验,或者以我们共同的经验。好像人死的时候你要经过一个黑黑的隧道,你不要怕,我上有高堂,我有父母我不能跟你一起走。可是你不要怕,我握住你的手,你勇敢地走过去,虽然我不在你的身边。你这个隧道过了以后那边有光,神会来接你。过几年我再来赴你的约…”
去世前一天,她还和她的母亲说,“看见病床边都是蹦蹦哒哒长着翅膀的小天使”。
特别是那一句“过几年我再来赴你的约”,让我心中一愣,不知这到底是巧合还是什么,因为六年之后,三毛去世了。
四年后,三毛去上丈夫的坟。将花店的五桶花全都买了下来,坐在满布鲜花的坟上,盯住那一大片颜色和黄土,眼睛干干的。
“以后,凡是百合花上市的季节,我总是站在花摊前发呆。
“一个清晨,我去了花市买下了数百朵百合,把那间房子,摆满了它们。在那清幽的夜晚,我打开全家的窗门,坐在黑暗中,静静地让微风,吹动那百合的气息。
“那是丈夫逝去了七年之后。
“又是百合花的季节了,看见它们,立刻看见当年丈夫弯腰去地上拾花的景象。没有泪,而我的胃,开始抽痛起来。”
让人怀念的永远不是花,而是和花有关的某个人、某件事情。
有些人就算失去,记忆里的身影也会如长梗百合随风摇曳。
毕竟,就算是一小束花吧,也是他的爱情。
万水千山走遍,只想和你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