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国土部炒热的“集体建设用地”,在刚刚结束的北京两会上,也成为了议题——将推出“集体土地建集体宿舍”。
包含多个内容:
1.鼓励产业园区建设职工集体宿舍,多渠道解决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行业务工人员住宿问题。
2.今后北京每个租赁房项目都要配建一定比例的集体宿舍,解决普通劳动者的宿舍问题,让他们有尊严地居住。
3.积极推动集体土地建租赁住房,鼓励建设集体宿舍等,满足务工人员的宿舍需求。
这里有个关键词:服务保障业务工人。
何为“服务保障业务工人”?官方是这样定义的——餐饮、零售、快递等行业务工人员。
确实,以往不论是基本住房保障体系,还是基本住房供应体系,都很少从政府的角度考虑解决他们的住宿问题,因为都从开发商角度考虑了。
“解决他们的住宿问题,现在市场上最缺的就是宿舍。”集体宿舍的议题,就是这样被提出来的。
据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党委书记、总经理金焱透露,将来的集体宿舍,应该“一人一间或两人一间,人均面积小、总租金负担低,配备一定的公共设施。”
这样的配方,是不是有点熟悉?没错,就是类似现在的“长租公寓”or“公租房”,只是集体宿舍目测会更便宜(当然,我也不敢肯定)。
出租物业管理专家房东利器从北京市规土委了解到,在2017年完成203余公顷集体土地供应的基础上,今后4年,北京将供应约80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建设集体租赁住房,平均每年供地任务量约200公顷。
这些集体土地,将有部分被建成公租房,也有部分被建成集体宿舍。
我们都知道,上个月底,11个城市集体土地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刚刚获批。原则上,应该是鼓励集体土地入市,出让给开发商建设租赁房,或者自建租赁房出租,从来没提过“集体宿舍”等相关字眼。
现在北京开了头,后面的城市是否会跟上步伐,我们犹未可知。只是那些打算“低价拿地”抢占长租公寓市场的房企,可能要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其实,集体土地建集体宿舍这个提案,早有苗头。大家是否还记得去年那场“大兴火灾”?它的处理方案除了关闭、整顿和撵人,还有后续。
1月25日,北京市人大代表、大兴区区长王有国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规范农民自建房出租行为,发展职住均衡型职工宿舍。”大兴区计划在发生火灾事故的新建二村建设集体宿舍,打造成“打工者之家”,满足基本居住需求。
建设这个集体宿舍有个前提,就是“不能做饭,不能动火”!为了解决吃饭问题,会计划为集体宿舍配套建设公共食堂。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个人觉得,此举虽说可以杜绝消防隐患,但如果是家庭租户入住的话,不给做饭是否让大家少了点香火气?
计划谁都会做,可是除了做饭问题,当前在住房租赁方面,还有很多法律和政策供给的短板要补。
打个比方,如何明确集体宿舍的标准?比如人均最低面积、卫生条件、消防安全标准等,这些东西如果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和执行标准,集体宿舍将面临长租公寓目前的监管“尴尬”。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认为,无论是建造集体宿舍出租运营,还是企业为员工租赁集体宿舍,都需要政府明确集体宿舍的标准。“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政策支持,具体操作上还需要深入调研”。
而建成之后,集体宿舍还得防范变成公租房那样的局面:穷人“进不去”,进去的都有宝马奔驰。
综上所述,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安排一定比例的宿舍以及园区建职工宿舍,可以满足其中一部分人的需求,但不是全部,需解决的细节问题也还有很多。
北京两会落幕了,但全国两会即将于3月份在北京召开,届时“住房租赁”、“集体土地”、“集体宿舍”的议题相信同样会被提及和完善,希望到时候会有更好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