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京华烟云》,前面有一段来自林如斯的书评。
“《京华烟云》是一本随时可以翻看的小说,并不是一定要有闲时才看,最好是夜深人静时独自个儿看;困倦时,起来喝口清茶自问到:人生人生,我也是其中一小丑否?”
我偏爱看小说,每次读完一本,仿佛都要扣问一下人生。喜爱的不仅仅是波澜起伏的故事,更喜欢的,是那些触动人心的情感。
当你根据一个人的描述,进入一段生活,你看着他的四周:希腊倾注了染料一般鲜亮亮的暮色;步履蹒跚的夏日落下晕染的海边街道;小巧,洁净,优美的法国小镇;中世纪的城堡和旁边唯美的湖泊。
带有青苔的石阶和烟雨朦胧的小镇,回荡在小巷的马蹄的脆响;有磨盘的村口和夜半的狗吠;清亮的溪和流水的桶车。
甚至每天都路过的纷纷扰扰的地铁站;静静开在街边的复古的小店;新建的大桥和桥洞下无家可归的人们;废弃的大楼和在里面玩躲猫猫的孩子。
当这些风景通过文字流淌出来,你却像是透过别人的视角看到自己从未看到过的世界。当然,我更希望,能到书中看到的世界看一看。
看《狼图腾》时,迫切想去蒙古,去看额伦草原。已经布满蛛网被荒草掩埋古老山洞,凶猛的儿马子,曾经困住马蹄的獭洞,狼群在蓝天白云下飞驰过的草原。心中默记了额伦的名字,它在东乌珠穆沁旗东北部 。必定要去一去蒙古,尝一尝手把肉感受蒙古人民特有的彪悍和豪迈。
第一次让我觉得书可以改变心灵的,是与《平凡的世界》的邂逅。就是周日在街上溜达从书摊上一口气买了三本,又一口气看完。
随着孙少平的慢慢成长,我也在不断思考,人生的路到底往哪走。我跟着这个农村少年走来走去,从农村到城市,又到偏远的煤矿。我感受着孙少平的世界,他的如萍草般飘摇的家,衣着不整的窘境,初尝爱情失败的无奈。最重要的,是他对生活永远抱有希望的热忱。对于生活的理想,应该像宗教徒对待宗教般充满虔诚和热情。孙少平激励着我,过完了高三。
后来看了路遥的《早晨从中午开始》,看到他创作《平凡的世界》的种种,我终于理解了虔诚和热情。对于自己想要忠诚于的事业,可以不顾环境百分百的尊崇。当路遥完稿时在厕所的镜子里看到自己泪流满面,我也同样泪流满面。六年的坚守,六年沉浸于自己想要营造的世界,除了震撼和流泪我没有其他来表达我的情感。
再后来让我有所感的是《麦田里的守望者》,尽管我离玩世不恭的状态已经远了一段距离,但我此时再一次体会到了,优秀的作品就是让你能时时在里面看到自己的影子,能引起大多数人的共鸣,以及让你看到一段成长。
再后来看的书逐渐变多也变得杂乱,喜欢余华的荒谬,村上春树的孤独(有一种一个人吹海风感觉),东野圭吾的悬疑和温情,杰克伦敦的热血,赛贝尔·加缪的玩世不恭。总之喜欢的作家按时期轮换,也看到了越来越多的世界。
但这不是真正的看见。总要去体验属于自己的故事和情节,去看自己所见的风景和人物。
我体会到的还很少,我需要了解的还很多。想读有趣的书,结识有趣的人,看有趣的风景。
深夜的书是一种很美好的感觉,当夜深人静,万籁俱寂,围在你身边的只有浓稠的夜,开一盏暖黄的灯,握着有温度的笔,开始属于自己的时光。
当不断扣问,不断探索,不断追寻,之后能找到的,希望是我所追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