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4-27
前文有言,辩论训练的核心要旨,在于方法论的锻造。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方法论只是一条可欲的路径,而非马良的神笔。对此,美国大法官卡多佐曾言,
方法论提供了钥匙,却无法使我们易如反掌地发现和解开秘密。它给我们的,与其说是一把钥匙,不如说是一条线索,如果我们想汲取它的精华,必须自己逐步建立和发展它。
虽然既不是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但基于概率上的有效性,我们确实可以认为,在辩论训练中浸淫得越久和越用心,构造起真正成熟而稳健的方法论体系的可能性就越大。
一、对抗性论证
必须承认,辩论(debate)和论辩(argumentation)是不同的,辩论更加强调其对抗角逐的争胜性,而论辩更加强调其言语对话的交互性。但是,争胜性的游戏是建立在交互性的机制的基础之上的,要想深入地探究辩论的纹路,就不得不准确地把握论辩的机理。
根据哈贝马斯、沃尔顿、奥凯弗、里德等学者的研究成果,论辩,作为论辩正反双方围绕某个命题组(通常是以某个论争或就特定主张为核心的命题序列)而展开的一种言语的、社会的、理性的、开放的、主体间性的对话活动(主要是由主张及其理由所组成的动态论证过程),既包括强调论证结果而以过程为语境的逻辑论证层次(argument-as-product),也包括强调论证过程而以结果为基础的修辞论证层次(argument-as-process),还包括强调论证程序而以语篇为指向的交际论证层次(argument-as-procedure)。可见,论辩(argumentation)是始终包含着论证(argument)的。
从过程论的角度分析,任何辩论活动——无论是应用性辩论还是与之相对应的教学性辩论,其进行都是论证——反驳——辩护三个环节不断交错与交互的循环过程;考虑到辩护即为对反驳的反驳,所以更精炼地说,辩论就是对立立场之间的自行证立与相互批判的交锋。所谓证立,即论证而使之成立;所谓批判,并非简单意义上的攻击,而是有建设性的批评,其主要方向,乃是针对对方证立之不能或不足。因此,归结起来,我们可以认为,辩论的本质乃是一种对抗性论证;而要实现对抗性论证的胜利,核心要素在于深刻理解证成如何可能。不过,立场的证立问题将在后文中再行展开,本节主要探讨的是论辩的维度问题。
对抗性论证是受限于资源、并对目标敏感的论证,在此过程中,我们给出合理的理由以将某种主张正当化,并克服可能提出的反对理由,来试图说服预期的对象。同时,基于正当化的目的和正当性的要求,即便特定论题下的辩论仅仅只是意味着要说服目标听众接受正在你辩护的特定结论,这种说服也不应该仅仅只是修辞上的说服或者从心理上使听众接受你所辩护的命题的心理说服,而且还应该是一种基于证据的、借助听众应当接受的令人信服的论证、并使用好理由来说服你的听众的理性说服。
当然,正如佩尔雷曼所指出的那样,论辩语境中的论证并不像传统意义下的论证那样具有严格的强度要求,比如:它所使用的方法更多的是非形式化的多元方法,所使用的语言是一般的日常语言而非人工化的理想语言;它并非一定要从真前提出发、运用逻辑推理而得出一个精确的结论,而是以说话者与听者的共识为出发点、双方试图达成一致意见;它也不具有强制力,而是允许听众的认同有不同的程度差别。
二、论证的进路
由于先天的有限性,我们的思维活动总是在某个边界或者限制之内进行的。这些边界或限制并不总是能被我们注意到,即使注意到了,也无法被直接观察到;我们如欲反求诸身,就必须首先注意到这些约束着我们的思维构架的诸多复杂条件,并由此出发,耐心地条分缕析,方有建构起相对合理的探讨平台的可能。
既然辩论的本质可以被归结为是一种对抗性论证,那么,要探讨论辩的维度,自然首先要从论证的进路切入。对于论证的进路,我们可以将其大概地分为结论论证和语言论证两种。
结论论证针对的是结论的正确性和可接受性。按照诺伊曼、菲特丽丝等学者所采用的切分方法,结论论证主要分为三种立场:逻辑的分析立场、程序的商谈立场、论题的修辞立场。逻辑的分析对于任何理论论证都是必要和有用的,但逻辑并不解决大前提的正确性问题;商谈的程序现在已经发展出内外两套论证规则,内在论证规则解决的是判断是否从判断理由里陈述的大前提中合乎逻辑地产生,外在论证规则要解决的是如何保证大前提的正确性,但这种进路更适合唯理性的对话,而非策略性的争胜对抗;论题的修辞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争胜性的论证方式,突出修辞特征和策略安排,注重过程的生动开放和结论的可接受性。
语言论证针对的是命题关系的展开路径。按照语言哲学和符号学的切分方法,语言论证主要分为三个维度:语形、语义、语用。这一切分方法肇始于美国哲学家莫里斯,该三分法在卡尔纳普等人的推动下,已经逐渐成为哲学、逻辑学和语言学领域的共识。这一理论告诉我们,任何论证、分析与评价,都总是与语形、语义和语用三个维度紧密相关的。根据莫里斯在1938年的《符号理论基础》一书中的解释,语形学研究“符号彼此间的形式关系”,语义学研究“符号对其所适用的对象的关系”,语用学研究“符号对解释者的关系”。
语形,是关于逻辑与推理的,强调结构与规则,讨论的是话语的真假(真值)问题,表征着辩论的证立层面,提示我们必须明确各对范畴之间的逻辑关系、并遵循基本的逻辑规律与推理规则。逻辑,是关于命题的,而不是关于语词的;是关于推理的有效性的,而不是关于语词内容的具体内涵的,解决的是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关联度问题;逻辑的方法主要是分析的,而非解释的——解释的局限性之一体现在它只能判定一个推理的无效,而不能判定推理的有效,因为一个推理形式的解释是不可穷尽的。
语义,是关于经验与意义的,强调事实内容和自然语言,讨论的是话语的正确与否的问题,表征着辩论的阐发层面,提示我们注意发掘相关问题域的深刻内涵与信息的整合重组。认定某个判断为真,命题的分析真和推理的有效真缺一不可;推理的有效真是基于语形的,而命题的分析真则是基于语义的,它以对知识的准确把握为前提,语义上的指称(包括“所指”、“意指”和“能指”)是确定其意义关联性和意义期待的基准。
语用,是关于可接受性的,强调人的理解和思辨,讨论的是话语的适当与否的问题,表征着辩论的说服层面,所要寻求的乃是立足于主体间性的理解与认同,并借此实现理论意义与现实效用的关联,提示我们重视在把握受众前见和语境具体的基础上进行表达方式的选择与修辞手法的推敲。基准的选择、语境的定位、利益的权衡、价值的选择,这些问题的合理性常常在这个层面展开,因为这些问题往往无法用逻辑或实证证明的方式来解决。
与上述三个维度相对应地,论证评估也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即论证的语境(此为语用的)、理由(此为语义的)和推理(此为语形的)。而论辩评判的基本视域则可以被定义为:在审查某个立场的持方在阐述其对某个受怀疑的结论予以赞成或者反对的理由的过程中,在这三个层面上对其所展开的一系列论证的识别、评价和分析;同时,对论证的有效程度的考量,不仅取决于其所给出的理由,还取决于其对批判性质疑的恰当回应。在这个相对开放的评估体系之下,逻辑有效是构建论证的最低要求,内容合理是评价论证的主要标准,经验恰当是设计论证的基本语境。
写到这里,或许会有细心的同学想要提醒我,价值呢?怎么还没见你专门提到价值?当然,还有价值,而且,不仅仅是价值。在某种程度上,价值似乎更多地依赖于阐发的手法、而非论证的方法。因为佩雷尔曼的研究早就表明,价值判断不可能得到证成,从逻辑上看,一切价值都是武断的。诚然,价值问题的回答往往是见仁见智,但我们并不能由此就在价值问题上采取完全的相对主义态度。价值并非是不需要论证的,肯定某种价值、拒斥某种价值和在价值排序中进行选择,都需要提出理由进行论证,比如道德论证和法律论证便是价值论证的典型。谈到这里,不妨顺便聊一句关于价值辩论和政策辩论的问题。其实,这两者的关系比我们想象的可能还要近。价值,不仅是政策的理论根基和逻辑底座,还常常是政策的先兆和前声,因为对某个价值支持与否的态度及该态度的强烈程度常常会合乎逻辑地导向与之相一致的政策。
回到论证的进路,仔细比较,无论是结论论证的三个立场还是语言论证的三个维度,其实殊途同归。具体到辩论赛中的对抗性论证,笔者更倾向于采用语言论证的展开方式,语形、语义、语用,这三个维度,相辅相成,不可或缺。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在满足了基本的要求之后,也不可能完全做到等量齐观。而不同的侧重与进路,自然便会形成不同的风格取向,并进而形成不同的流派和路数。
三、论证之上
05年夏天,我曾将辩论的要素和构架总结为这样四个方面:思维和逻辑为其骨架,情感和道德为其血肉,对抗的火花为其动力,而深沉的关怀为其灵魂。而现在,我对此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尼采有云:要真正体验生命,你必须站在生命之上!为此要学会向高处攀登!为此要学会俯视下方!若我们从高处俯瞰论辩,论证之上,可有他物?当然有。何物?意境也。
如果说论证之训练所完成的是对人的理性的健全,意境之造就所实现的则是对人的品质的提升。纯以理性认知而言,其上升的路径是由感性具体而至逻辑抽象而至思维具体;若打通理性与心性的区隔,则可经由体悟的路径而融通为一种理性的狂迷,成为一种理性的直观。当然,这又是另一个宏大的话题了,本文稍有提及,只是为了说明,我们尚有更多的需求,论辩亦有更多的层次。如果我们同意,理性的最大胜利就是怀疑它自身的合理性,而人迫于理性的有限,尚须追求对彼岸的泅渡,那么,我们就需要架设更多可赖以寻求精神上之攀援的阶梯,来实现对人的人格品质和生命品质的提升。对于论辩而言,论证之上的这架阶梯,名叫意境。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开篇便道:
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
所以,诗词的创作和诗词,“言气格,言神韵,不如言境界。”为何?因为“境界,本也;气格,神韵,末也。境界具,而二者随之矣。”所谓万法归宗,其实,不仅诗词强调以“意”取胜,论辩之道,同样需以意境为评鉴之准据。王国维说诗词“境界有大小,不以是而分优劣。”同样地,同是可得证立之论辩,便以意境而分高下。
何为论辩之意境?一者曰立意之高远,一者曰审美之自由。何以求立意?一则曰视域,二则曰价值,三则曰格局。由认知之视域可见其智识之洞见,由价值之权衡可见其阅世之体悟,由格局之大小可见其胸襟之度量。何以求审美?一则曰工巧,二则曰情怀,三则曰气象。所谓工巧者,赖其手法之精熟度也;所谓情怀者,不仅赖其意之真、情之深,更赖其心与物交融、情与理相通;所谓气象者,赖其内心之境域也。王国维评论说“太白词纯以气象胜”,气象万千,这四个字一直是笔者虽不能至却心向往之的追求。
熊彼特曾说,
如果马克思主义仅仅只会“布道”,那么效果会很有限;如果马克思主义仅仅只是“分析”,那么听众不会超过几百人;但是,如果用分析的术语进行布道,用触动时代脉搏的布道进行分析,那么产生的将是无敌不摧无功不克的力量。
熊彼特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发,即什么样的话语能够生拔山之力、挟盖世之势。所以,现在你看到了,辩论,是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是理性与情感的交通,是大脑与心灵的际会,是主体性与主体间性的融贯。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剖析与解读,揭示与引申,体察与观照,都是辩论训练中不可偏废的硬功夫。
那门是窄的,那路是长的。也许无论如何跋涉,我们都无法从这孤岛泅达海那头的天边。但是,你愿意和我一道,踏上征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