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沈十一年,结婚两年,初为人母,也可以稍微说说“老家”这个词了。老家这个词,总是要在离家多年以后提起才合适。虽说我的人生才到二开头的尾声,可是离家却也有十六年。所以我能说的老家不是那一座城,只是我出生的一屋一院。
我对老家最美好的记忆之一是一个有关春天的记忆。某个初春的早上,睡到太阳晒屁股醒来,发现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揉着眼睛爬起来找妈妈,出了院门左拐,惊奇地看到小路旁一棵不知名的小矮树挂满了嫩绿的小叶子,那时候,甚至直到现在,我都坚信那棵树是一夜之间被春风吹绿的。那一刻,我觉得像是我发现了春天一般快活。多年之后,那一抹嫩绿依然是我心中无法替代的春天。
另外一段美好的记忆则是妈妈经常说给我的。小时候我是家人和邻居眼里的书虫,那时候我的确比现在爱看书,因为还没有手机。妈妈经常说起我周末早上帮她放鹅,必抱着一本书啃得忘掉周围的一切。于是成了邻居爸妈口里叨念的“别人家的孩子”。如今想来,那时候能坐在清晨的微风里,闻着草香,听着鹅语读书,实在是现代人向往的生活之一。除了妈妈喊我回家吃饭,没有时间表,没有待办事项。那样读书的感觉,现在很难找到了。
妈妈羡慕我读书的样子,小时候,我就知道。现在,她提起,我心疼。妈妈是家里的老大,在她小时候,在姥姥姥爷眼里,女孩上学读书是白费劲,远不如在家带弟妹重要。妈妈没上过几天学,字也不认得几个,这是她一生最大的遗憾。每每提起,都是满心的遗憾伤感。所以,对我,她一直坚持支持我好好读书。虽然,在我老家,和我同龄的女孩父母依然认为女孩不必费大力气读书,嫁得好才重要。我很幸运。现在想来,我爱书,一部分是基因里带着妈妈对读书的渴望,一部分是读书会让妈妈高兴,还有一部分是我对青山绿水外的世界的向往。
我十三岁就开始离开家,过上了住校的生活。此后,在家的日子算起来总过也不过一年。大学毕业工作后,回家的频率才多了点,但是每次也住不了几天。所以,远在我结婚之前,家就慢慢变成了老家。多年在外,住所换来换去,家早就变成了我在哪儿哪儿是家。老家是关于对父母的牵挂,也不再是我的归属。在我心里早就没有了对归属的依赖。以至我出嫁的时候,都没有那种从此进了别人家门的伤感。我的婚礼省略掉了迎娶的仪式,和爸妈同住在举办婚礼的酒店里。我一直说是因为我懒得早起,其实是因为我不想也不必去虚拟一个从老家出嫁的仪式。甚至在那场婚礼中,父母和老家的亲戚俨然是远道的客人,我却像是接待他们的主人。如果说出嫁像是一种对自己的少女时代和父母老家的告别,那我的告别式早就以别的方式提前完成了。
今天,我为人母还不足两月。因为怀孕生子,已经有近一年的光景没回老家了,妈妈时时微信发来老家的照片,四季我都没有错过。下一个春天,带女儿回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