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小编身边的朋友说个税在进行退税办理,如果你符合条件的话就可以进行退税申请。目前的情况是有人退了几百乃至上千,有人则需要实缴。小编在朋友的指导下操作了一下,结果很幸运,小编居然退了200多,虽然不多,但在2020年的4月还是件值得让人开心的事儿。
个税APP小编是去年才接触到的,虽然操作起来还不是很熟练,但退税的操作还是磕磕绊绊的完成了。很多人不知道个税为什么退税,退多少,怎么计算等等问题,接下来小编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对个税申请退税相关问题的理解,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是关于个税APP的问题
个税APP可以在手机上完成下载,无论是安卓手机还是苹果手机都能用。下载以后需要我们自己完成注册和相关信息的填写,填好信息后就可以进行个税退税申请了。相信只要2019年年初做过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的人应该都已经了解了,如果看到文章的小伙伴还没有了解到,可以按小编说的去做,相信聪明的你一会儿就操作自如了。
其次,个税为什么退税及明确的官方发文
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在2019年12月31日时发布了《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中明确说明了,哪些人需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具体条件和要求说明如下: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二、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第三,2019年度个税汇算的内容有哪些
2019年度个税汇算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包括:个人合法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关于上述计算公式的相关说明:
1、综合所得收入额、“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均为 2019 年度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为 2019 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扣除。
1、合所得年度汇算,仅汇算纳入其范围的四项所得,不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也不包括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
第四,个税退税或补缴的情况是如何产生的
居民个人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就会出现退税或补缴的情况。
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税款,就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如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款,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
最后,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显示了应补税额的纳税人都需要补税,根据相关规定,2019 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 400 元时,也是无需补缴税款的。但是如果纳税人需要补税但未依法办理年度汇算的,可能会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