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言为心声”,所谓“文如其人”,在现实的世界似乎只是一纸空文。十三岁的房思琪后来一定也这样认为吧。如果她还有“后来”的话。
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少女房思琪感到奇怪。那个被自己情同亲姐妹的怡婷形容为“目如愁胡”,那个风度翩翩能够背完全篇《长恨歌》,那个一向欣赏自己文学才华的补习班李老师,怎么竟会舍得侵犯那个小小的不复存在的自己。她是一个迷信文字的人。虽然这太令人痛苦了,可是李老师的一句句精心奉上的话语有致命的吸引。“这不能怪我,你太美了。你是学文学的人,应当知道,美是不属于他自己的。”多美好的文学啊,多极致的快乐啊。
一次次的小旅馆昏暗的灯光,和老师在书房里脉络分明的大手。房思琪渐渐觉得,自己应当爱上老师。爱的人对自己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性爱的过程让人痛苦,不如在脑子里编造譬喻的句子吧。这样就会快乐不是吗?极致的文学的美感啊。
可是夜里渐渐增多的抽泣声,酗得越来越凶的咖啡,和更加杂乱无序的回忆,它们又是什么呢?等到怡婷发现这一切不对劲,已经晚了。思琪疯了。
文中的怡婷是思琪的对照,因为长相普通而拥有了截然不同的命运。这本写诱奸的小说当然可以从社会的层面揭示某些黑暗,但它真正要发问的是:“艺术是不是从来都只是巧言令色而已呢?”房思琪的悲剧是由于她对于文学的沉沦与迷信。这导致她的思想体系虽然出现越来越多的窟窿,却可以用各种修辞、譬喻装饰得精致华美。文章末尾说得无比凉薄:“不是文学,而是学文学的人辜负了她们”。李国华可以用所谓文学与艺术将诱奸形容为“在爱情中怀才不遇”,而作者也用无比细致的工笔将这个有关罪恶有关沦落的故事写出了美感。这其实也是一个巨大的隐喻。
坦白说这个问题其实是无解的。我们当然有笔下万钧之力而自带风骨的文人,但更有汲汲功名故作姿态的文人。艺术是不是一种巧言令色,可以是,也可以不是。也许这本书的价值正在于此。看了这本书再想到lolita,才觉得悲悯。从前看到的是“生命之光,欲念之火”,可是在故事的另一面,从未发声的lolita,真的喜欢横跨美国的疯狂性爱吗?真的享受被人管制的生活吗?我们是不是也不知不觉陷入了男主角高超的语言艺术?
超然的态度应该是,役物而不役于物。从前崇拜才华横溢,辩论技巧强大的剑宗黄执中,从而看不见他在微博上随意挂人的事实。如今想来也不免汗颜。所谓艺术,所谓才华,都应与个人分离来看,才能不为情障目,体味到艺术“思无邪”的本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