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写了小潘和小扈的故事,接着写《水浒》里的人物。
首先声明一下:我特别不喜欢《水浒》这本书,《水浒》里顺眼的人一只手就数的过来:林冲(完美不解释)、武松(喜欢武松的原因是因为他不奴颜媚骨,这和我今天要写的人成鲜明的对比),公孙胜(聪明,第一个全身而退的,比吴用强)、燕青(多才多艺,忠诚)。
就这四位,没了。
对于剩下诸位好汉,比如小李广花荣,如果他最后不在宋江坟前自杀,他也可以归到上面去,可惜他最终还是被宋江给洗脑了。
那为什么还要写呢?这和上班是一个道理:真正喜欢自己工作的有几个?不能因为不喜欢就不做了。要不然我写什么?基本上我又不太喜欢追热点:比如写写老干部和林心如(其实也不用我写,到处都淤了,许多人一副醍醐灌顶的模样:原来到了40岁还可以这样少女和任性)
我如果要写这个题材,中心思想会是:别人40岁有看头,不代表你20岁的时候就吸引人,根本毫无可比性,纯属YY,该干嘛干嘛去吧。(这句话肯定闯祸了,但我不管,不能说真话我写它干嘛)
微信这种媒介决定了只能写短篇(反正我是没耐性在里面看长文章),而短篇又不像小说,天马行空地编就行了,所以还是不能过分挑三拣四,突然能有点灵感就很不错,我练笔,你看着一乐,甚好。
言归正传,我今天要写的这个人,有以下标志性形容词:率真
、天真、忠诚、不虚伪、不好色。
你会说:“多好的一个人啊!”
但他还有这些形容词:残忍、弑杀、奴性。
我要写的是:李逵。
我们来看看他随手干的两件事儿:元夜闹东京后,李逵来到四柳村,去狄太公家投宿,恰巧太公家说闹鬼,李逵自报能捉鬼;结果发现不是鬼,其实是和狄家小姐和情人晚上偷情,这对痴情男女,没招谁惹谁,竟然就被李逵先砍了头,而他杀人之后接着自忖:“吃得饱,正没消食处。”于是又拿了他的大板斧,把两具死尸砍为十段,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对于陷害宋江的黄文炳,被捉住之后,李逵是怎么对他的:
先把肉一片片切下来,放在火里烤着吃,又把黄的心肝挖了出来,做醒酒汤。
就算此人该死,也不至于这种死法吧。
当然,水浒里大多数人都是蘸满鲜血的杀人魔,在残忍这方面来说,李逵并不拔尖,他还有一个特别让人讨厌的:奴性,他和宋江的关系就是那种奴才和主子的关系,金圣叹在评判水浒时说:“宋江拿了10两银子买了一个李逵,真是天下最划算的买卖。”(当然原话我忘了,意思不错),而同样一见面宋江也出手给了武松10两银子,但是武松自始至终都和宋江保持着距离,从来都没有刻意地对其表示过忠诚。
这就是英雄和匪的区别,英雄有自己的价值观,不会轻易改变或者被收买,而某些豪爽的人充其量只是匪气十足,毫无原则。
当然,喜欢李逵的人大有人在,觉得他“天真烂漫”,一个整天别着两块大板斧,口无遮拦,浑身戾气的大号“巨婴”,其实,太令人讨厌了。
且看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