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块链是否需要监管,争议一直不断,那么区块链到底要不要监管。
国家在对区块链技术上来说,是绝对扶持的,但是对数字货币是抵制的,数字货币不能等同于区块链,区块链是一种底层技术,技术是好的,并且技术可以在各种场景使用,国家自然支持。
在去年9月4日发布禁令,把数字货币私募ICO定性为非法融资,各类代币的发行和融资应当立即停止,代币不具有货币属性,不具有货币的法律地位。
但是国家也知道,事物的发展必然有规律和存在的必然性,禁止是不可能的,因此对于数字货币来说,算是一个灰色地带。并时刻保持着监管。
我们需要思考几个问题,如果监管是否对非中心化的区块链精神相违背,然后再设立一个监管的中心化的监管机构?在将来监管在非中心化的区块链中的权限是如何界定的?
其实区块链并不是完全的去中心化,而是多个小中心化、弱中心化、区块上的每一个节点都是算作是一个中心,所以在监管过程中并不是需要增加中心,只要监管本身成为一个节点,就等于成为区块上面一个平等的节点,由于分布式账本模式所记录的数据都是一样的,因此就实现了监管的目标。
李笑来内部讲话录音被传的沸沸扬扬,其中也讲到了关于监管的的看法,李笑来认为监管是好事,正是因为有了监管,才让我们这些人有机会,不然最大的数字货币就是Q币了,最大的数字货币交易所肯定就是深交所了,哪里还有现在这些数字交易平台什么事了,但是依然很多人不懂在瞎BB说监管不好。
刘润老师也写过一篇关于监管的文章,刘老师也认为监管是好事情,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区块链处于初期发展、在技术上面可能存在着不完善或者不稳定性的地方,面临着诸多的风险,监管能够让市场更加稳定的发展。
而对于进入币圈不久的小白来说,面对百花齐放的数字货币,进行投资的时候,自身的认知无法准确的判断是否值得投资,甚至辨别是否是骗子项目。而有了监管,就能够让这些骗子项目得到抑制,减少投资人的损失,也就是说监管等于帮我们在投资的路上进行了把关。因此刘润老师说“我们要和监管做朋友”。
那么关于监管的方式有哪几种呢?有人提出区块链是可信赖的技术,既然是可信任赖的为什么还需要监管呢?还是因为区块链目前无法实现对自身风险的监管。所以对区块链技术进行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区块链的技术的核心是智能合约的,也就是代码,它实现了代码即法律的机制。
第一种模式是监管是对于区块链技术的严格监管。
这种传统的保守监管思维,主要是防止类似于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因为有的国家因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受到过金融危机的创伤,所以国家对于金融创新是非常谨慎的态度,担心因为新的技术让金融领域产生资本外逃的后果。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在最大的程度上防范风险,因为其严格的监管,对于很多新的技术在应用初期爆发的问题,都能够及时的发现,及时的解决。但是这种模式的缺点就是因为过于严格,这种严格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提高,导致新技术的研发成本也就越来越高,效率反而低下,并且也会把研发的速度延迟。
第二种模式是监管对区块链结束的放松监管。
这种模式主要体现在政府部门或者监管的部门对于区块链创新技术的扶持,对于研发出新技术的企业给予资金的奖励和政策的鼓励,让企业研发出的新技术尽快在金融科技领域进行尝试,比如杭州政府带头打造“区块链产业园”,比如长沙政府前不久也出台了相关区块链创新创业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的要求,鼓励企业和创业者在区块链领域有所建树。还有其他一些城市也已经有成立“区块链孵化器”,这种放松式的监管一般都是在欧美国家才会有。
第三种模式是“沙盒监管”,是前面两种方式的折中模式
这是一种试验试点的方式,对于金融科技领域创新出的新的技术、新的产品、新的模式等,通过在一个“试验区”进行试验,在适度放松的同时,也有安全的边界,在这个试验区也容易控制风险,保证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也让新技术有了试错的空间。
对于这种沙盒监管总结来说就是:1鼓励科技创新,并给予试错的空间;2将风险控制在可控的范围之内;3保证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