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可以被打倒,不能被打垮。
以前做律师培训的时候,经常被问到这样一个问题:一个合格的律师需要具备什么素养。
我的回答:30%法律知识、30%办案经验、40%办案技巧。
律师是一个实践性的工作,躲在象牙塔里翻书本永远成不了好律师。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美国所有的法官,都必须有过一段时间的律师得经历以后,才有资格任职。
经验,靠时间的积累就可以慢慢具备。但是对于办案技巧,有的人恐怕一辈子也无难以掌握。
其实,用“办案技巧”来定义这40%,也不算准确。因为技巧可以从经验里产生,所以,我现在把这40%修正为“坚韧的意志力”。
有知识、有经验,但是如果没有百折不挠的坚韧意志,也将一事无成。
只要是诉讼,就一定存在风险。
在《周易》中用“水在天上”的符号来代表“讼”。孔子对讼卦的定义:“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做事某始。“他说,水在天上的卦象和大自然相违背,这就会产生争讼。君子卜到这样的卦象,就要从一开始做最坏的打算,以求最终结果能够如意。
争讼的实质,就是力量的博弈。而力量的博弈往往是不平衡的。这种不平衡在民事案件中尚不算明显;在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表现特别突出。
因为一方是孤弱的民众个体,而另一方是强大的国家机器。
这就要求代理刑事和行政案件的律师,在法律知识之外给自己当事人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其中,最为紧要的,就是律师一定要有坚定的意志。
律师要敢于担当。除了给当事人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议之外。更多的时候要鼓励当事人勇于面对当前的困难和挑战。不能被看似强大的危机所压倒,更不能被压垮。
古人说:世上不如意事常八九。
遇到困难、甚至遇到危难,是人生之中难以避免之事。
没有任何人可以一帆风顺的度过此生。我们会遭遇各种各样的问题。
而正是这些问题、这些不顺、这些困难、这些磨难塑造了我们。
它们打磨掉了我们的所有脆弱外皮,最终只给我们留下一个硬核。而这个硬核就是最为真实的自己。
所以,遇到困难不可怕,如何去面对才是关键。
在与诉讼相关的事务中,律师就应该做那个为当事人遮风挡雨的避风港。
不止要为他提供法律帮助,还要帮他渡过难关、熬过黑夜。
律师的职责是要争取的帮他分析前景、判断困难,找到路径。要时时鼓励他,做他精神方面的支柱。
所以,在我的职业过程中,时刻关注当事人心理变化也是很重要的一份工作。
案件的最终结果当然重要,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如何帮助当事人逐步去面对不利结果,更为重要。
不到最后一刻,绝不轻言放弃!这是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要不断帮助当事人树立的品格,同时,也是律师在案件之外所要附加给当事人的额外赠品。
诉讼不可避免会有输有赢,赢了当然好,如果输了案件,就一定要把这个输控制在一时、一事。不能让他干扰、甚至毁掉当事人后面的人生。
被人打倒或许是人生不可避免会遭遇的不幸,但是绝不被人打垮却是依靠我们的意志就能实现的。
只要意志不夸,人生就有希望;只要意志不夸,总会有重新站起来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