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情事

爱一个人,原本不需要回忆。因为回忆太多,就代表回不去。回不去,就意味着故事的结局,不尽如人意。

刚上大学时,胡蝶还不明白为什么学校对面会有钟点房这种东西。在她的脑回路里,低于八个小时的睡觉都不叫休息。直到于小飞带她参观了整条街的钟点房后,她才渐渐体会出这里面的好来。

那天,胡蝶跟着于小飞在学校的后街走了很久,从街头走到街尾,又从街尾回到街头。路过了一米阳光、路过了假日风情,最后在红尘客栈停了下来。于小飞指着旅店外面“十分钟起租”的牌子对蝴蝶说,“靠,十分钟洗个澡都不够,难道会有人坚持不了十分钟啊?”说完哈哈大笑起来,却没有要进去的意思。胡蝶在他身后冷冷地看着,没等他笑完,抓起他的手走了进去。手心居然在出汗。这是她第一次牵于小飞的手,潮湿的像一口爬满苔藓的老井。出示身份证、拿房卡、进房间、开灯、关门,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胡蝶都开始怀疑自己以前是不是来过。

气氛稍显尴尬,等胡蝶洗完澡出来时,于小飞还傻愣愣地站在那里。“这么热,你不去洗澡吗?”胡蝶一把将擦头发的毛巾扔给他,于小飞一个激灵,毛巾糊在了他脸上。“去、去,走了一下午身上都是汗”,于小飞含糊的说了一声,走进了卫生间。足足洗了半个小时,他出来时,胡蝶都快睡着了。

这是一间大床房。听名字,似乎就知道他们两人接下来要干嘛。

但隔壁已经开始,这边还没有动静。于小飞坐在床边,拿起柜子上的电视遥控器。

“他居然有心思看电视!”五年后,在青岛栈桥的一家旅店里,胡蝶给我讲起了这段往事。海风乘着月光飞进来,一地银辉夹杂着淡淡的咸腥味。我打了个哈欠,本想听一段风月秘史,没想到却是白水煮柳下惠的故事。

“我当时也这么想,所以我把他手中的遥控器又给夺下来了。”胡蝶靠着我躺着,一侧的身形被月光照的雪亮。

“佩服!不做铁娘子改当西楚霸王了。”我试图睁着眼,但困意就像沾了水的纸巾,糊在脸上,让人喘不过气来。

胡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翻了个身,轻声说“故事还没完呐,你听我继续给你讲。”

夺下遥控器之后,胡蝶问于小飞:就这么等着呀?于小飞脸微微红,嗯了一声,声音比蚊子还小。胡蝶说:别人都知道我们开了房,开了房什么也没做,说出去别人也不信。与其被别人诬陷,还不如真的做点什么。于小飞似乎觉得胡蝶说的有些道理,凑过来去亲胡蝶的嘴。胡蝶的嘴唇毛茸茸的,很软,但那一刻于小飞满脑子想的却是另一张嘴。而那张嘴的主人就在隔壁,叫的很大声。

于小飞突然愤怒起来,他想起自己这一趟原本是来“捉奸”的。但其实也并没有什么“奸”可捉,人家原本就是郎情妾意,只不过是于小飞自己不死心,在“正室”的位子上不肯下来罢了。

于小飞动作大了起来,却发现自己有心无力。折腾了许久也没有结果,只好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从胡蝶身上滚下来。以后每次回想起这件事,于小飞都很难相信自己会因为这种事对一个女人说“对不起”。但他确实说了,不过胡蝶没听见,她那时已经睡着了。

第二天,两人穿戴整齐走出宾馆的时候,正看到柳璇和陈清扬在办退房。

爱一个人的方式有很多种。于小飞觉得自己遇到了最倒霉的那一种。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了你要遇见的人,可自己偏偏没把握住。就像适应了星级餐厅昏暗的灯光,一下要他端着碗在大太阳底下倚着墙根吃饭,他是适应不了。

胡蝶说,她们四人心照不宣的打了招呼,然后各自离开了。虽然“心照不宣”,但实际上谁也不知道谁的想法。只是后来她回宿舍的时候,柳璇还没有回来。

胡蝶说完这一段,就睡着了。远处的海浪依旧锲而不舍的想要靠岸,但每次只能坚持两秒。月光一片清凉,我睁着眼睛,就进入了梦乡。

胡蝶、于小飞、柳璇、陈清扬,他们都是我的大学同学。这四个人组CP可以有以下几种组合:胡蝶和于小飞、胡蝶和陈清扬、柳璇和于小飞、柳璇和陈清扬。当然还有两个可能就是胡蝶和柳璇以及于小飞和陈清扬。但这种关系太过复杂,一般人理解不了。

这几种组合,在现实中只出现过两种:柳璇和于小飞、柳璇和陈清扬。其实,对于和柳璇好过这件事,于小飞看得不是很重,但柳璇甩了他和陈清扬好上这件事,他却久久不能释怀。他曾和陈清扬打过几次牌,有一次,他亲眼看到陈清扬把一张红桃K藏进了裤袋里,但他并没有说出来。还有一次陈清扬躺在床上向下面吐痰,正好吐在了他新买的球鞋上,他也没有说什么。现在他又悄无声息地抢了自己女朋友,于小飞还是没有说什么,但他想事不过三,所以这次选择写点什么。

两个月后,于小飞爱柳璇以及陈清扬夺人所爱这件事,全校人都知道了。不得不说,于小飞作为一个三个字都说不全的人,写起字来却十分顺畅。他在学校贴吧发了一篇帖子,以《我最爱女人跟了我最好的兄弟》为题,详细记录了柳璇和陈清扬对自己做的不义之举。当然,这里面有许多杜撰的部分,比如,陈清扬从来都不是他最好的兄弟。

感同身受的同学们纷纷将帖子置顶、收藏、转载,一些人在帖子里留言,在表达他们的同情之余,更希望于小飞能有更多细节分享。于是,柳璇后背靠近肋骨的地方有颗痣这种事大家也都知道了。

又过了两个月,有编辑找到他,希望能将帖子作为小说出版,题目就叫《一个女人和两个男人的情事》,但柳璇找到他,希望他能将帖子删掉。柳璇说,帖子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很大困扰,一些人专门跑到她们班,骂她乱搞男女关系。她承认在男女关系方面,她是有些拎不清,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陈清扬也不理她了,因为他看到于小飞在帖子里提到了柳璇睡觉的样子,还说她浑身无力。

柳璇还说,我最好的青春给了你,所以我们之间是有伟大友谊的。她说这些时眼泪从眼睛里流了出来,落在嘴唇上,这让他想起了夏天喝的酸梅汁。

柳璇走后,于小飞删了帖子。虽然这引起了一些读者的不满,但已成为风云人物的于小飞心如硬铁,决意不再拿自己的私事任人消遣。

毕业前的最后一次疯狂。

多年后,在同学会上提起这件事,步入中年的于小飞总会这么说。

而就是因为这次疯狂,胡蝶爱上了于小飞。

看到他的文字时,我就开始好奇这个人。

在海边,胡蝶给我说起了她对于小飞的印象。胡蝶说,他这个人又黑又瘦,比学校外面卖东北大饼的男人看起来更像农民工。虽然老实本分,一天也不怎么说话,但不管是穿校服还是穿西服,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流氓劲。柳璇说这些时,眼里映着湛蓝的海水,一整片都是波光粼粼。

胡蝶说,没想到这样的人,能写出如此动人的情书。你以为他发帖是因为不甘心,其实是因为不舍得。在他的帖子里,每一句我都能看到他想要对柳璇说的情话。

可惜柳璇没有看出来,于小飞也不在乎是不是又多了一个仰慕者。

来到青岛的第三天,我和胡蝶都已经没了逛的兴致。胡蝶是下午三点回北京的车,走之前,她说想要再看一眼中山路的小教堂。教堂广场上除了游客,都是拍婚纱照的准新人。一个男人脚下垫着石头,看起来才和新娘一样高。胡蝶笑着指给我看,那样子十分滑稽。

胡蝶十分专业的摆弄着三脚架和单反,却怎么都拍不出她想要的照片。她从包里拿出一张拍有小教堂的图片,递给我说,你看看,这是从哪个角度拍的?说实话,从哪个角度拍的我不知道,但我看到照片右下角的水印上写着:photoed by MR.Yu。于小飞?我在心里打了个问号,但终究没有问出来。有些话,只有想说了才能说出来。

又一个六月份,一个人跑去北京听陈奕迅的演唱会,晚上就睡在胡蝶家里。胡蝶说:刚刚,我把于小飞的微信拉黑了。北京的夜晚不比青岛,听不见若有若无的海浪声。青岛也没有北京这么多车和路灯。

胡蝶说,这些年,她和于小飞一直有联系。来北京第一天,她就以同学名义蹭了于小飞第一顿饭。那是一道酸辣土豆丝,说是土豆丝,但看着很像土豆块。辣椒倒是放的很足,但盐和醋都放的少了点,两人吃完直接变成了电影《东邪西毒》里梁朝伟一样的香肠嘴。现在想来依旧好笑。

胡蝶说,那时她以为,自己是有希望的。

有一阵,她也以为自己成功了。他为她再次走进厨房,把酸菜鱼做成了黑暗料理;他耐心听完她对工作的所有控诉,分享自己来北京多年的感悟;最新的电影他们也常常一起去看。他主动牵起她的手,让她想起了多年前在学校后街那个兵荒马乱的午后。

只差一句“我爱你”,却始终没有说出口。

也许他只是觉得形式没这么重要。我望着窗外满目霓虹,轻声说道:你知道,有时候女人总是太爱计较。

胡蝶轻笑着摇摇头:我当初也这样想过。但其实,真相永远都比想象残酷。呐,从二十六楼看下去,北京的夜色也挺美的吧。胡蝶走到窗前,将头抵在了我的肩上。

胡蝶说,毕业多年,于小飞已经变了。不仅是因为他用起了飞利浦的3D智能剃须刀,穿起来阿玛尼的成套西装,还因为他身上的那股流氓劲不见了。

没有了流氓劲的于小飞变成了一个彻底的流氓。

毕业后他在工作上顺风顺水,几乎没经过什么风浪就坐在了现在的位子上。每每遇到年轻人向他倾诉职业困惑,心里总是得意洋洋。除了大学时的那场失败的爱情,他的前半生看起来还算风光。一想起这个,他就又想起陈清扬曾将一口痰吐在了他的球鞋上。

他觉得适当的时候,他也可以是个情场高手。胡蝶来找他时,他刚和一个情人说分手。那个经常在茶水间说三道四的女同事,床上却乏味的像个从未开过口的破旧玩偶。他耳边突然响起一阵尖叫声,这声音自第一次在红尘客栈听过之后多年来一直在他身边回旋游荡,渐渐地竟像教堂唱诗班的歌声一样悠扬。于小飞是个没有信仰的人,但每月都去教堂。这让他有了一些兴致,女同事五官逐渐模糊,慢慢淡出一朵白色牡丹来,像极了柳璇穿过的那条百褶裙。果然,女人,只有上了床才能知道她的真实模样。

胡蝶来找他时,他一点准备都没有,但也无可准备。他在社会上漂着的几年时间,她还一直在学校里。现在她开始在社会上漂着,把自己当做第一块浮木。她说什么,他都会帮。但帮,也要有帮的代价。这是社会教给他的第一课,现在他也要教给这位老同学。

多年的情场经验告诉他,女人都爱听情话,但男人却普遍都不太会说。第一次意识到这一点,还是跟陈清扬学的。那时,他扭捏半天,对柳璇说“我爱你”,却换来一个巴掌。陈清扬上下其手,说“来,让我们只解风情不解衣扣”,柳璇跟他去了小旅馆。

所以面对胡蝶,他只说“春风十里不如吻你”,而不是“今晚夜色很好,我想睡你”。

这是一项未完成的事业,现在他要保质保量的完成。不过胡蝶的脸常常让他出神,大学时他从未记清过这张脸。他看到

她的眼角长了一颗痘,红的要渗出血来。他突然想,如果当初胡蝶没有睡着,或者她能叫得比柳璇还大声,也许现在就没这么多事了。

他突然烦躁起来,胡蝶出现后,他想起柳璇和陈清扬的次数明显多了起来。这两人就像长在大腿内侧的癣,以为穿上衣服就看不到了,偶尔却又会痒一痒。

后来胡蝶,也变成了他身体的一块癣,不痒,却也除不掉。

胡蝶说:我把于小飞拉黑了。虽然通讯发达,让一个人找不到的方式却很简单。不过,他也不会找我,他会去找下一个目标。登山的人总是有攀不完的高峰。

胡蝶还说,有机会还要去一趟大溪地。听说那里位于天堂之上,有各种关于海洋的梦。

我想,于小飞的事业是再也完成不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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