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作为一本青春热血科幻类的书,它讲述的不是屠龙,而是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群人的孤独。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着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为他们惋惜,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的生长着,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着,却没有人去驻足欣赏。江南说,真正的孤独是你和他隔着人群,可心却好像隔着几百万光年。
《龙族》1里的路明非喜欢爬到天台,把两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背影孤独的黯然。即使站起来一屁股灰,他也从不拍拍,因为他认为没有人在乎他。所以在毕业聚会上,他被当做那个小写的i扔在角落里受尽嘲讽时,那个名叫诺诺的红发女孩冲进来让他瞬间成为焦点。我不知道当时他是什么心情,反正要是我就跟定这女孩了,借用路某人的一句话:给自己套个项圈就汪汪地跟她跑了。本以为进了卡塞尔学院就能改变衰的命运,可命运之神总是捉弄他。花了四分之一的生命轰杀的龙王诺顿被认为是风骚老大恺撒的英雄救美,接着又以遍体鳞伤和又一个四分之一生命为代价灭杀的龙王芬里厄又被面瘫师兄楚子航抢功,自己一直抱有好感的师姐诺诺被告知是恺撒老大的未婚妻,好不容易在东京遇见那个懵懂喜欢他的小怪兽绘梨衣又成了赫尔佐格进阶白王的祭品。
而在《龙族》4中他终于牛逼了一把,所有赞美的光环全都加在他身上,可这却要以面瘫师兄的永远消失为代价。路明非的圈子那么小,他真正在意的人那么少,所以他爆发了,和北欧神话里的主神奥丁展开了殊死搏斗的一战,当然,也是为了拯救红发巫女诺诺。“我是一个偶尔会发疯的人哪”,这是李嘉图·M·路的口头禅,他平时焉儿的很,可一旦下定决心要做某事,就会像泡了水的芹菜那样精神。
昂热,这个老男人就像一匹狼,孤独的行走在无垠的大草原上,他的内心永远有一团火在燃烧,那就是复仇。他的人生从一无所有到幸福美满,却又因为龙族再次变得一无所有,这种绝望到极致的感觉让他的内心只剩下了复仇。因为时间零的缘故,时间在这个老人身上并没有留下太多痕迹。1878—1900年是他的少年时期,而漫长的20世纪才是他的青年期,他是从密党时代活到学院时代的唯一一人,他是卡塞尔学院的象征,所以以弗罗斯特为首的校董会无法革除他校长的职位。我也曾一度认为这个狼一般的男人不会老,可在《龙族》4中他几乎被一刀将心脏切成两半,我才知道原来这个男人也有老的时候,这个神一般的男人也会疲倦,也会累,也会被杀死。S级血统的昂热遇袭,身为超S阶血统的路明非自然是首要怀疑对象,于是路明非开始了他的逃亡之路,可不管他跑的有多快,跑的有多远,总跑不过命运,那名为命运的东西总会追上他。。。
也许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也许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也许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