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乡村田野里到处飘着成熟的味道,日近黄昏,夕阳红遍了西方的半边天。
林森就着衣服上的田泥,躺在一堆晒干了准备烧掉的秸秆上,时而仰望着西边天,时而环视着田野周围。不远处村路旁停着一辆奔驰,林森认得它,它是村里王四达一个星期前买的新车,车开进村里的时候,所有人都跑到村口看着,那个场面,就跟古代迎接新科状元一样,村民们个顶个地直赞王四达,好不热闹呢!王四达人如其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读书的时候老是吊儿郎当的,连大学都没考上,可哪知道他比从象牙塔里出来的林森混得还要“四通八达”——听说王四达在二线城市里开厂,自己做老板,手底下还管着上千号的工人呢;而林森呢,也就只是在二线城市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里做个小职员,天天看主管的脸色,一旦有些事情出问题,还得帮主管背罪,可谓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单单是这样想着,林森就恨得咬牙了,转念想到王四达,林森突然觉得胸口痒痒的,那种痒似乎怎么挠也挠不掉。
秋收的事儿总算是搞定了,林森请了三天假,连着周末,他已经在家里待了一周了,该回公司了,他可不想又被主管以此为借口念叨,然后被分配去做一些琐碎的事情。回到公司,林森看到主管又在以审查工作为由,坐在陈米雪旁边,对她上下其手的。陈米雪不安的往旁边挪了挪椅子,把求救的目光投向了林森,林森不由噌噌地冒出一团火气,很想就这样冲上前去把放在陈米雪肩上的手拿下来,可又想到自己权力太小,根本就没办法制止,于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暗暗地握了握拳头,然后转身回到自己的座位,埋头整理桌上的档案。
中午,为了尽快赶上请假期间落下的工作进度,林森只好去公司外面的快餐店随便打包了一份快餐带回公司吃,刚刚靠近公司的茶水间,就听到里面传来断断续续的女人的哭泣声;林森感觉这声音很熟悉,恰好这时里面的人似乎也听到林森的脚步声,正急忙忙的打算出去,正好与林森撞个满怀。林森低头一看,果然是陈米雪!林森看她哭成个泪人,梨花带雨的,出声安慰道:“小雪,别难过了,下次坐得离他远点就好了。”陈米雪抬头望着林森,摇了摇头,“没用的,我只要一天在他的手底下干活,就逃不过他的魔掌!”陈米雪激动地说着,脑子里似乎突然闪过一道灵光,两眼放光的朝林森看去。“森哥,你帮帮我好不好?只要你肯帮我,我就可以逃离他了,不再被他骚扰了,我真的很需要这份工作,只要你肯帮我,以后很可能你就是主管了!”林森被陈米雪的话惊住了,对上她充满期待又肯定的眼神,脑子里闪过王四达开着奔驰的威风场面,林森感觉心口好像有只猫爪在不停的挠着,于是,他鬼使神差地点头答应了。见林森答应了,陈米雪破涕为笑,拉下他的头,在他耳边窃窃私语着。
大概过了三天,大家听到了人事部传来消息说林森所在部门的主管因为挪用公款被辞退了。大家都很好奇是谁这么大胆去匿名揭发他的,毕竟都那么久了,但大家也都还是很默契地选择了忽略这件事。没两个星期,主管被辞退的消息就被要从部门里选拔出一个人提升做主管的通知所取代了。听到这个通知,林森高兴坏了,心里想着:原来陈米雪说的是真的,自己只要在主管让自己交的那份文件的数据中多加个零,顺带把她给的一份文件夹入其中,这样一来,自己的主管梦就成真了,再也不用被主管压迫,帮他背罪了!按资质和平时负责的工作来说,林森是最佳的主管人选,一个星期之后,毫无疑问,林森晋升做了主管。
林森做了主管之后,大家发现陈米雪和林森关系越来越好了,时常能看到陈米雪往主管办公室里去,她每天也打扮的越发漂亮了。
这天早上,陈米雪又在办公室了,她端了一杯热咖啡和一些小点心放在办公桌上,双手搭上站在窗户旁边的林森肩上,帮他轻揉着肩膀,“想什么呢?”林森听到她的声音回头对她笑了笑,“没什么,就是想着什么时候把你带回家给我爸妈认识认识。”陈米雪听到这句话,娇羞地红了红脸。林森心底寻思着:当然得带回家,只不过得风光地回去!林森都计划好了,只要自己在每份计划书上的预算上多写一点,不用很久,他就可以用这笔钱和自己以前的存款买一辆奔驰了,到时候也就能享受村民们皇帝般的迎接了!不过,林森想着只要不要像之前那个主管那么傻,让人抓到把柄,自己这个主管的位置就能长久地稳坐,这样,久了之后,那什么王四达赚的钱一定都没有他赚的多!
秋日和熏的阳光洒在林森身上,林森感觉身上一股难以言喻的痒,脑子里也不停地重复着那首歌的旋律“来呀,快活啊,反正有大把时光……来呀,造作啊,反正有大把风光。”林森觉得心底似乎长了一棵刚刚发芽小树苗,被阳光照耀着,好像小树苗突然长高了一样,新生的枝叶在秋风的吹拂下,有一下没一下地划过林森的心尖,一阵痒酥酥的感觉充满整个身体。楼下不知哪户人家,也正单曲循环着“来呀,造作啊,反正有大把风光……越搔越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