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看了高晓松的《如丧》,他的题注是“我们终于老得可以谈谈未来了。”文艺范十足。里面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文章是《麦田,走过十年》。
太合麦田是高晓松和宋柯创立的唱片公司,当年高晓松因一首《同桌的你》红遍大江南北之后,强拉从美国回来的宋柯成立麦田公司。宋柯也很有音乐才华,他们都是曾经一起“追风”的少年。就这样,麦田音乐在一股少年的热血中渲染开来,第一张唱片《青春无悔》掀起了校园民谣之风,青春被定义成无悔。
那时的那个麦田音乐,从老板到员工,每个人都会弹琴,公司电话费的90%时爱情长途账单,自己开小厨房办小饭桌,被全国各地寄来的上百封信感动着。最重要的是他们“相信梦想”,奔跑着、笑着、去追寻。
而十年后的高晓松再次回忆,他说:“麦田上的乌鸦飞走了,因为再也见不到那群傻傻的稻草人,只剩下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那些曾经一起匆匆挤上地铁的人,那些发誓要守卫麦田的人,如今散落在天涯。人有聚散,毕竟时光难再。
高晓松可以说是个“天选之人”,人生路一片坦途。直到因酒驾被捕入狱。他被判了酒驾的最高量刑六个月,好多人让他提起上诉,他却说:“我以前也干过好多不要脸的事呢,不要脸虽然不能判刑,但你自己心里知道你干过很多不要脸的事。”如此幽默调侃的也就只有他自己了。但是,话糙理不糙,清醒而豁达。浪荡子弟的不羁,一副追风人的模样。
我想他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永远不泯文艺心。从他的这本书中我看到了许多“文艺范儿”。高晓松是个博学的天才,人情练达,但他说话却一点也不官腔,他最信任和依靠的还是“酒肉兄弟”,他喜欢美女和金钱,却把物欲和物资、爱情和性分的很清楚。就像他在如今的时代也能凭着才华混口饭吃,却还是时常追忆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一如他所言:“老生早已拿着音乐当酒喝,用别的手艺当饭吃。”
这个放荡不羁的追风人,如今也会妥协。他说:“我曾经憎恨或发誓永不妥协而现在欣然接受的,不光是商业艺术,还有生活的许多。比如对美国、对乡愁、对父亲,比如对爱与等待,岁月和我自己。”
“我不是游吟诗人,我是随遇而安的游子。”
他是个聪明人,活出了真我,不拧巴,不矫情。已快到知天命的年纪,依然有当年的追风模样,妥协是为了成全真我,人生豁达至极。所以,我认为,他的文艺应该是与生俱来的吧。
他无论过了多久都是那个抱着吉他一如往日的炽热少年,心中的文艺早已扎了根茁壮成长,再难被改变形态。回忆往昔,不悔恨、不孤独,只是豁然与怀念。的确,那个往日就已热火朝天地追梦,诗里酒里都是朋友的少年,引领了一个时代。他年轻过,老过,如今都已成全了“情怀”二字。他从不愧对“文艺”二字,因为无论多么看透世俗,明辨规则,寻欢作乐,他依然循着当初的纯真与一腔热血,走着内心纯净透彻的道路;他依然信奉着神圣的爱情,从不亵渎,也不混为一谈。虽然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但记忆难以抹去,一下笔,竟还是热泪盈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