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祝小妞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民国。
那里面有身着精致旗袍、梳着华美爱司头、柳叶细眉的民国美女。
有大大的手摇唱机、会转动的黑色唱片、微微晃动的摇椅。
有穿着中山装的青年学生挥舞着横幅、高喊着口号。
有灯火辉煌的百乐门歌舞厅,有战火纷飞的十里洋场。
那你可否知道有也这样一个女子:她身处那个响着百乐门舞厅的靡靡之音中,流过倒映白渡桥与夕阳影子的黄浦江的旧上海,她穿着华丽的旗袍、微抬下颌,用冷静、疏离的目光看着世间百态。
她就是张爱玲。
还记得那本著名的小说《色·戒》吗?王佳芝在咖啡馆等着易先生,“她打开手提袋,取出一瓶香水,玻璃瓶塞连着的玻璃小玻璃棍子,蘸了香水在耳垂背后一抹。微凉有棱,一片空茫中只有这点接触。再抹那边耳朵底下,半晌才闻见短短一缕栀子花香。”栀子花的话语是永恒的爱,可叹的是,王佳芝假戏真做,最后也死于易先生之手。
总是想着,百年前的民国好似空气也是带着香的,是精致古楼里袅袅的檀木香、是西式洋房里喷洒的现代香水……
张爱玲是极爱香的。《十八春》里的顾曼桢,是装在水晶瓶里的名贵香水,美丽而易逝。《金锁记》中的七巧,是劣质的香水,装在水晶瓶中,也是刺鼻。倾城之恋中的白流苏,是高档香水,却被随便装在玻璃瓶里……
都知美丽精致的民国女子喜梳爱司头、穿旗袍、高跟鞋,想必也都知道张爱玲笔下独特的颜色——桑子红胭脂。
桑子红,乡村篱下池畔桑葚熟透了的那种红,她从来都是要把感情渗透到这艳丽的颜色中——一如她炽热的感情。
胭脂本来是能吃的,贾宝玉就有这个癖好,专爱吃女孩子的胭脂,袭人有的时候就会娇嗔道:“再偷嘴就要报告给老祖宗了!”也不知贾宝玉会不会罢休。现代社会青年男女表达爱意的接吻,在吃胭脂下可谓逊了几分颜色。试想,女孩子闭目害羞地让男子把他嘴上的口红、脸上的胭脂舔个一干二净,不可谓不性感,如此温柔蚀骨的行动怕是要将姑娘的心融化了去。
你是一个爱写字的人吗?执一支笔,思绪翻飞最后落于纸面。
张爱玲在《金锁记》开头这样写道:“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多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
朵云轩信笺,便是张爱玲的最爱吧。
在那个打印机并不普及的年代,所有的写作都是以笔写在纸面上的。
朵云是书信的雅称,朵云轩自光绪二十六年创立,以信笺、画笺而闻名。
张爱玲最爱彩笺,配上诗画,可谓风雅无边、风情无限。
留声机大概是民国最著名的标签之一。一个木头盒子、一个像喇叭花似的大喇叭架在上面,黒胶唱片缓缓转动,伴随着周旋的《天涯歌女》声音像墨迹在宣纸上似的在房间内渲染开来。
张爱玲在《创世纪》里这样写:“她小时候有一张留声机片子,时常接连听七八遍的,是古琴独奏的《阳关三叠》,蹦呀蹦呀,小小的一个调子,再三重复,却是牵肠挂肚的。唱片唱到一个地方,调子之外就有蹬咯噔咯的嘎声,直叩到人心上的一种痛楚。”这就是张爱玲对于留声机最初的印象吧。
胡兰成在见到张爱玲的房间陈设后说:“三国时东吴最繁华,刘备到孙夫人房里竟然胆怯,张爱玲的房里亦有这样的兵气。”
什么兵气呢?大概是身为贵族后裔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高贵吧。
在张爱玲的笔下,公寓是这样的:“公寓有现成的家具,一张八角橡木桌倒是个古董,沉重的石瓶形独脚柱,擦得黄澄澄的,只是桌面有裂痕。赵珏不喜欢用桌布,芥末黄底子上印了只橙红的鱼。宣望的烟灰盘子多,有一只是个简单的玻璃碟子,装了水搁在镜子上,水面浮着朵黄玫瑰。上午摆桌子的时候不禁想起镜花水月。”
都知道,张爱玲成长在阴暗潮湿的老洋房中,所以“玻璃碟子”、玻璃台板她都不可能看到。她看到的都是带有他父亲风格的红木家具。
张爱玲喜公寓,晚年的张爱玲亦是不问世事独居在美国的公寓。只是那时,摆饰怕是都不同了吧。
李碧华说张爱玲:“每以鹤姿仰视,冷静,自信,独立,而且毒辣。我们永远见不着她顶上朱红。”
时光荏苒,过了百年,我们也不会忘记这位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她爱过、写过、活过。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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